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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库-大学详情

院校库(共收录国内2725所高校,其中本科类1251,专科2111,该数据库定期更新,如果您所查院校详情有出入,请以院校官网介绍为主)

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

  • 创建日期:2004年
  • 所属地区:江苏
  • 博士点数:0个
  • 硕士点数:0个
  • 院士点数:0个
  • 学生人数:1万~2万人
  • 隶属于:江苏省教育厅    
  •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弘景大道3666号 ...
  • 电话:025-86179886、86179887
  • 学校概况
  • 招生简章
  • 院校分数线
  • 专业分数线
  • 招生计划
  • 选科要求
    学校概况

    学校简介

    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是中国传媒大学为拓展品牌,充分利用优质资源,满足国家对应用型传媒与艺术人才日益增长的需求,与南京美亚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合作,经教育部批准于2004年创办的四年制、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
        学校坐落于国家地质公园——南京方山风景区脚下,规划用地1660亩,一期校园规划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是集求学研习、艺术展演、传媒实践为一体的现代化、园林式校园。
        学校根据“大传播、全媒体、综合性、应用型、国际化”的办学发展理念,设有播音主持艺术学院、广播电视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国际传播学院、摄影学院、演艺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动画与数字艺术学院、文化管理学院、传媒技术学院10个二级学院和1个思想政治教学部。开设了43个本科专业,基本覆盖了文化传媒与艺术实践各个领域。其中,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为江苏省“十二五”时期重点建设专业。
        学校拥有一支专兼结合的高水平师资队伍,重视创新教育教学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致力于培养具备国际化视野、社会责任感,拥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传媒与艺术人才。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近12000人。
        师生实践创新活跃,成果丰硕。近十年来,在国内外各类专业赛事上屡创佳绩,获各类奖项800余项,其中国际级150余项、国家级300多项;已为社会输送了六届逾万名毕业生,年均就业率达95%以上。据江苏省教育厅委托第三方数据调查机构调研发布的《2013年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预警和重点产业人才供应报告》显示,我校2012届毕业生“就业竞争力指数”、“毕业时掌握的创新能力水平”、“就业现状满意度”、“职业期待吻合度”、“愿意推荐母校的比例”五项指标,均居全省民办、独立院校第一。其中,“就业竞争力指数”已是连续第四年蝉联第一。
        学校重视对外交流与国际化办学,与近30所国外大学、科研和传媒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每年有百余名学生出国学习,已有近千名毕业生考入海外高校留学深造。
    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调查中,我校获评“全国本科生综合满意度50强高校”和“全国校园环境满意度50强高校”。学校力争到2020年,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国内知名、国际化发展的教学型传媒院校,成为中国应用型本科传媒人才培养基地、传媒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和传媒内容创研制作基地。
        学校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类和普通类学生,按照教育部《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规定,学生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学士学位。

    周边环境

    学校坐落于南京江宁区景色秀丽的方山之麓,与方山风景区浑然一体,环境优雅,是青年学子求艺、治学、修身的理想园地。

    通讯地址 南京市江宁科学园弘景大道3666号 联系电话 招生办:025-86179886、86179887。

    招生简章

    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国标代码:13687。学校校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3666号。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三条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等各方面素质,公正、公平、公开,择优录取。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领导、教学部门负责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招生相关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办。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按有关计划编制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年度招生规模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七条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数及其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录取过程中的计划调整,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部分专业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生须满足相应身体条件,具体如下: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无夜盲、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不含英播、法播、西播,电子竞技解说与主播方向)。

    2.摄影(图片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航空摄影)专业方向: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无色盲、无色弱、矫正视力4.8以上,无平足。

    3.表演专业:发音、耳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无夜盲、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

    4.表演(服装表演)专业方向:男生身高1.80米以上,女生身高1.68米以上。

    第十条学校各专业的录取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非通用语专业方向兼招相应语种的考生,入学后公共外语可选择英语、日语、朝鲜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须达到开班标准),请其他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一条本章程中涉及到的高考总成绩为高考文化考试科目的总分(含政策性加分)。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成绩提档。

    第十二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第一款 面向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进行校考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须以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并取得合格证的专业填报高考志愿,未取得相应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的志愿视为无效志愿。部分校考的艺术类专业涉及考生高考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类别统考的,考生须取得相关类别统考合格成绩。

    1.以下艺术类专业方向在校考专业合格的情况下,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广播电视编导(网络视听节目编导)、摄影(图片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航空摄影)、录音艺术、戏剧影视导演(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策划与编剧)、电影学(影视制片)、电影学(院线管理)、数字媒体艺术13个专业方向。

    录取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满足相关专业身体条件要求的情况下,对进档考生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对高考总成绩同分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

    2.以下艺术类专业方向在校考专业合格的情况下,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播、法播、西播)、表演、音乐学(音乐商务、音乐编导)、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唱)、表演(服装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电子竞技解说与主播)、艺术与科技(电子竞技策划与运营)8个专业方向。

    录取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满足相关专业身体条件要求的情况下,对进档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对校考专业成绩同分(专业成绩排名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高考总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

    3.以下艺术类专业在校考专业合格的情况下,按综合分(文化+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安徽、江西、河南、广西4个省(自治区)招生的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2个专业。

    录取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情况下,对进档考生按综合分(文化+专业)从高到低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对综合分(文化+专业)同分的考生,依次比较校考专业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

    第二款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使用艺术类相关类别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如投放招生计划,按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政策执行。

    使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相关类别统考成绩录取的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美术学、绘画、设计学类(包括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专业录取时,对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文化+专业)从高到低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对综合分(文化+专业)同分的考生,依次比较专业统考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

    第三款江苏生源艺术类专业录取时,考生7门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中不合格(或D级)科目不得超过3门。

    第十三条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第一款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数,结合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二款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对于进档的同分考生,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成绩。

    第三款江苏生源普通类专业录取时,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CC及以上。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人文社科类14000元/学年,理工科类15000元/学年,理工科类嵌入式培养专业17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中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播、法播、西播)、播音与主持艺术(电子竞技解说与主播)、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广播电视编导(网络视听节目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航空摄影)、数字媒体艺术、动画专业方向18000元/学年,其他艺术类专业方向16500元/学年。住宿费标准:1500元/学年。如有变化,以江苏省教育厅和江苏省物价局的规定标准执行。

    第十五条退费办法: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学历证书:学生完成学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学士学位。

    第十七条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6179886、86179887、86179888(传真)

    网    址:http://www.cucn.edu.cn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3666号

    邮政编码:211172

    第十八条其它

    第一款我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批次、录取时间,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款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出有替考等考试舞弊行为,或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三款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为准。

    第四款本章程由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四月


    院校分数线
    科目:全部
    • 文科
    • 理科
    年份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录取数 最低位次
    2017 465 457 460 5 24708
    2017 410 405 408 2 80836
    2016 492 455 464 6 27356
    2016 420 405 412 3 95714
    2015 471 461 466 9 28182
    2015 441 438 439 3 83574
    2014 519 492 502 7 29697
    2014 454 449 452 3 94262
    2013 494 484 490 7 30704
    2013 432 428 431 4 93698
    2018 471 469 0 2 25055
    专业分数线
    科目:全部
    • 文科
    • 理科
    年份:全部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专业名称 招生批次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录取数 最低位次
    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传播学、编辑出版学、网络与新媒体) 本三批 文科 465 459 461 3 24272
    英语 本三批 文科 458 457 458 2 24708
    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传播学、编辑出版学、网络与新媒体) 本三批 理科 410 405 408 2 80836
    招生计划
    考生所在地 :
    计划年份 :
    科类 :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科类 招生计划 招生年份
    新闻传播学类 C1 文史 2 2018
    选科要求
    科目:全部
    • 文科
    • 理科
    批次:全部
    • 本科一批
    • 本科二批
    • 本科三批
    • 高职(专科)
    专业名称 科类 招生批次 选考要求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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