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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库-大学详情

院校库(共收录国内2725所高校,其中本科类1251,专科2111,该数据库定期更新,如果您所查院校详情有出入,请以院校官网介绍为主)

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

  • 创建日期:2004年
  • 所属地区:江苏
  • 博士点数:0个
  • 硕士点数:0个
  • 院士点数:0个
  • 学生人数:1万~2万人
  • 隶属于:江苏省教育厅    
  •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弘景大道3666号 ...
  • 电话:025-86179886、86179887
  • 学校概况
  • 招生简章
  • 院校分数线
  • 专业分数线
  • 招生计划
  • 选科要求
    学校概况

    学校简介

    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是中国传媒大学为拓展品牌,充分利用优质资源,满足国家对应用型传媒与艺术人才日益增长的需求,与南京美亚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合作,经教育部批准于2004年创办的四年制、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
        学校坐落于国家地质公园——南京方山风景区脚下,规划用地1660亩,一期校园规划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是集求学研习、艺术展演、传媒实践为一体的现代化、园林式校园。
        学校根据“大传播、全媒体、综合性、应用型、国际化”的办学发展理念,设有播音主持艺术学院、广播电视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国际传播学院、摄影学院、演艺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动画与数字艺术学院、文化管理学院、传媒技术学院10个二级学院和1个思想政治教学部。开设了43个本科专业,基本覆盖了文化传媒与艺术实践各个领域。其中,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为江苏省“十二五”时期重点建设专业。
        学校拥有一支专兼结合的高水平师资队伍,重视创新教育教学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致力于培养具备国际化视野、社会责任感,拥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传媒与艺术人才。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近12000人。
        师生实践创新活跃,成果丰硕。近十年来,在国内外各类专业赛事上屡创佳绩,获各类奖项800余项,其中国际级150余项、国家级300多项;已为社会输送了六届逾万名毕业生,年均就业率达95%以上。据江苏省教育厅委托第三方数据调查机构调研发布的《2013年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预警和重点产业人才供应报告》显示,我校2012届毕业生“就业竞争力指数”、“毕业时掌握的创新能力水平”、“就业现状满意度”、“职业期待吻合度”、“愿意推荐母校的比例”五项指标,均居全省民办、独立院校第一。其中,“就业竞争力指数”已是连续第四年蝉联第一。
        学校重视对外交流与国际化办学,与近30所国外大学、科研和传媒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每年有百余名学生出国学习,已有近千名毕业生考入海外高校留学深造。
    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调查中,我校获评“全国本科生综合满意度50强高校”和“全国校园环境满意度50强高校”。学校力争到2020年,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国内知名、国际化发展的教学型传媒院校,成为中国应用型本科传媒人才培养基地、传媒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和传媒内容创研制作基地。
        学校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类和普通类学生,按照教育部《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规定,学生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学士学位。

    周边环境

    学校坐落于南京江宁区景色秀丽的方山之麓,与方山风景区浑然一体,环境优雅,是青年学子求艺、治学、修身的理想园地。

    通讯地址 南京市江宁科学园弘景大道3666号 联系电话 招生办:025-86179886、86179887。

    招生简章

    2011年招生章程(江苏)

     
    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
    2011年招生章程(江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学校校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弘景大道3666号。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三条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等各方面素质,择优录取。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部分专业有特殊要求的,详见《招生简章》。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招生条件
            第四条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当年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五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六条非通用语专业方向兼招相应语种的考生,入学后公共外语为英语,非英语类考生慎重报考。
            第七条我院在投档线上,按专业志愿录取如遇生源不足,且无专业志愿考生调剂录取时,向有关生源所在省高招办提出书面申请,同意后,调整招生计划。
    第八条艺术类录取原则
    第一款在取得我院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并符合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报考条件及录取规定条件的考生中,择优录取。生源所在省有特殊要求的,按该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款录取时,以考生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江苏生源考生以高考填报专业志愿顺序)为准,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第一志愿。
    第三款以下艺术类专业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导演、导演(影视制片管理、文化经纪、艺术管理)、录音艺术(音响工程)、录音艺术(音响导演)、摄影(电视摄影)、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影视特效)、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娱乐)、数字电影技术、数字媒体艺术(网络多媒体)、播音与主持艺术(英语、法语、西班牙语节目主持)等13个专业(方向)。
    录取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总分达到我院确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按文化总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英语、法语、西班牙语节目主持)考生的英语成绩,要求达到我院规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
    第四款以下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学(音乐编导、音乐经理人、流行音乐演唱)、表演、摄影、照明艺术、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等6个专业(方向)。
    录取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总分达到我院确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依专业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排名并列的依次按高考总分、英语、语文、数学科目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总分特别优秀,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优先录取。
    第五款美术类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艺术设计、美术学(文物鉴定与保护)、动画、动画(游戏美术与策划)等5个专业录取时,在省考试院划定的投档分数线基础上,依专业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六款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时,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要求为4C以上。
    第九条普通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第七款根据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八款平行志愿一次投档不满时,接收补报或调剂志愿考生。
       第九款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在我院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设定专业志愿级差,第一、第二、第三专业志愿之间的级差为2分(江苏为1分),第三专业志愿以后的专业志愿之间按平行专业志愿考虑;同等条件时,依次按英语(文、理科)、语文(文科)或数学(理科)、文综(文科)或理综(理科)科目成绩排队录取。
    第十款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在我院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尚未录满、且与所报专业志愿相近的专业,纯理工科类专业不接收所报专业志愿皆为文科类专业的理科调剂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一款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C以上。
    第十二款文科类、理科类专业除历史、物理外的另一门选测科目在录取中适当参考。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学费标准:艺术类专业16500/学年、普通类专业13000/学年。
    第十一条退费办法                                                                                                        
    根据苏教财【2006105号、苏价费【2006319号、苏财综【200657号文件规定
    第十二条学历证书:学生完成学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经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学士学位。
    第十三条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61798868617988786179888(传真)
        址:http://www.cucn.edu.cn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弘景大道3666
    邮政编码:211172
    第十四条其它
    第十三款我院为中国传媒大学的独立学院,考生在高考报名时,须单独填报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志愿。否则,我院无法录取。
    第十四款我院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录取批次、录取时间,按照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高招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款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出有替考等考试舞弊行为,或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录取资格。
     
     
                                                                   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招生办
                                                                                       二〇一一年四月
     

    院校分数线
    科目:全部
    • 文科
    • 理科
    年份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录取数 最低位次
    2017 465 457 460 5 24708
    2017 410 405 408 2 80836
    2016 492 455 464 6 27356
    2016 420 405 412 3 95714
    2015 471 461 466 9 28182
    2015 441 438 439 3 83574
    2014 519 492 502 7 29697
    2014 454 449 452 3 94262
    2013 494 484 490 7 30704
    2013 432 428 431 4 93698
    2018 471 469 0 2 25055
    专业分数线
    科目:全部
    • 文科
    • 理科
    年份:全部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专业名称 招生批次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录取数 最低位次
    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传播学、编辑出版学、网络与新媒体) 本三批 文科 465 459 461 3 24272
    英语 本三批 文科 458 457 458 2 24708
    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传播学、编辑出版学、网络与新媒体) 本三批 理科 410 405 408 2 80836
    招生计划
    考生所在地 :
    计划年份 :
    科类 :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科类 招生计划 招生年份
    新闻传播学类 C1 文史 2 2018
    选科要求
    科目:全部
    • 文科
    • 理科
    批次:全部
    • 本科一批
    • 本科二批
    • 本科三批
    • 高职(专科)
    专业名称 科类 招生批次 选考要求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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