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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库-大学详情

院校库(共收录国内2725所高校,其中本科类1251,专科2111,该数据库定期更新,如果您所查院校详情有出入,请以院校官网介绍为主)

黑龙江大学

  • 创建日期:1941年
  • 所属地区:黑龙江
  • 博士点数:59个
  • 硕士点数:228个
  • 院士点数:0个
  • 学生人数:3万~4万人
  • 隶属于:黑龙江省教育厅    
  •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
  • 电话:0451-86608661
  • 学校概况
  • 招生简章
  • 院校分数线
  • 专业分数线
  • 招生计划
  • 选科要求
    学校概况

    黑龙江大学(Heilongjiang University)坐落于哈尔滨市,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同建设的省属综合性大学,是黑龙江省“双一流”建设国内一流大学A类高校,入选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是世界翻译教育联盟、中俄新闻教育高校联盟、中俄综合性大学联盟、上海合作组织大学、“一带一路”智库合作联盟成员单位。 


    学校前身是1941年在延安成立的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第三分校俄文队,后更名为中央军委军事学院俄文科、中央军委俄文学校、延安外国语学校;1946年延安外国语学校部分领导和俄文系师生迁至东北,先后更名为东北民主联军总司令部附设外国语学校、哈尔滨外国语专门学校、哈尔滨外国语专科学校、 哈尔滨外国语学院;1958年更名为黑龙江大学;1961年黑龙江科技大学(筹建)并入;1972年哈尔滨外国语专科学校(1964年新成立)并入;2003年中国农业科学院甜菜研究所并入;2004年黑龙江水利高等专科学校并入。 


    截至2019年12月,学校占地面积174万平方米;有30个教学院部,开设86个本科专业;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5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8个;有教职员工近2800名,全日制学生32000余名。


    招生简章

    黑龙江大学招生章程

        黑龙江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确保招生工作按照“依法治招、按章招生”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指导思想和录取原则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全称为黑龙江大学,学校校址设在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

        第三条  学校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教育厅,是教育部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第四条  学校作为黑龙江省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立足本省,面向全国,以本科教育为主,招收并培养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留学生、成人教育学生等。学校采取多元化开放式的办学模式,突出政府办学的主体地位,并积极开展其它形式办学。

        第五条  学校充分发挥综合性大学多学科结合、相互渗透的办学优势,不断深化以学分制为基础平台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依托外语学科优势,突出开放、互动、多层次、国际化的办学模式,建立健全的教学质量评估和监督机制,确保人才培养的质量。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成立由校长任组长、主管招生、教学的副书记、副校长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学校的招生工作;其下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校还成立了招生工作监察办公室,负责学校的招生监察工作,监察办公室设在纪检委(监察处)。

       第七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校负责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开展学校本科专业的招生录取工作,其职责是:

             1.研究、论证、编制、报批全校普通本科生规模计划和年度招生计划。

             2.多渠道、多措施加强学校的招生宣传工作,组织宣传材料。编辑、设计每年学校专业介绍,并发至生源地中学及有关单位。

            3.加强对招生政策的研究,跟踪国家和省的招生政策趋势,积极参加招生政策改革的研究、探索,实施学校招生改革的新思路。

            4.负责学校各类招生选拔测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5.组织实施全校各类全日制本科专业的招生录取工作。

            6.负责录取信息发布、新生名册汇总、材料转递、有关文件的归档及年度招生录取工作的分析、汇总。

            7.了解全国各高校的招生形势,接待来人、来电、来信等各类形式的咨询。

            8.完成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及学校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的规定,按照学校在生源所在地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志愿,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九条  学校的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第十条  学校根据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的录取方式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按专业级差的方式确定专业(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确定专业),专业级差根据当年录取情况而定。在计划数有限的情况下,对于同等分数、志愿条件的考生,学校优先录取享受国家照顾政策的考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般做退档处理。

        1.考生分数未达到学校最低录取线;

        2.考生分数未达到所报专业最低录取线,且不服从分配;

        第十二条  对符合国家照顾政策,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部门的规定加分、降分提档。照顾政策考生以高考实际成绩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依据。   

        第十三条  学校各专业的录取以高考总分为准,对考生相关科目的成绩一般不作具体要求。

        第十四条  除外语类专业外,其他专业不限制语种。电气信息类及国防生等部分专业外语教学采用英语授课。

        第十五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卫生部有关规定,对考生的身体条件不做特殊要求。其中国防生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体格检查标准》。

       第四章 经费管理与招生工作监督

         第十六条  学校招生经费来源于黑龙江大学行政事业经费拨款。

         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调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专业收费标准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收取学费。

         第十八条  学校制定奖贷学金制度。学校奖贷学金的评定与发放,按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执行。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学习标兵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优秀特困大学生奖学金、社会赞助奖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等形式的奖贷学金。

         第十九条  学校严格遵守、执行国家、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招生方针、政策、纪律,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单位及个人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被录取考生的录取通知书于开学前2周寄出。

         第二十一条  黑龙江大学招生信息网址为:http://zsb.hlju.edu.cn/, E-mail为:zsb@hlju.edu.cn,咨询电话为:0451-86608661。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黑龙江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政策如与本章程冲突者,以本章程为准。

     

    院校分数线
    科目:全部
    • 文科
    • 理科
    年份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录取数 最低位次
    2017 539 517 524 32 7936
    2017 479 465 469 41 43010
    2017 508 476 484 5 37205
    2016 542 517 523 30 8353
    2016 514 485 492 52 42311
    2016 0 0 0 0 0
    2016 488 470 479 5 0
    2015 538 516 522 45 8232
    2015 507 485 492 43 47422
    2014 606 548 557 48 8480
    2014 561 503 521 28 51967
    2013 544 518 523 21 15655
    2013 481 463 469 72 66116
    2018 559 533 0 34 7876
    2018 514 497 0 32 40548
    2019 0 497 0 40 44233
    2019 0 547 0 30 7481
    专业分数线
    科目:全部
    • 文科
    • 理科
    年份:全部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专业名称 招生批次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录取数 最低位次
    历史学 本一批 文科 527 527 527 2 6352
    会计学 本一批 文科 536 524 529 4 6826
    金融学 本一批 文科 539 522 530 3 7173
    法学省重点 本一批 文科 528 522 524 3 7173
    经济学省重点 本一批 文科 537 521 529 4 7344
    国际经济与贸易 本一批 文科 525 520 523 2 7501
    汉语国际教育 本一批 文科 525 520 523 2 7501
    哲学国家重点 本一批 文科 526 519 523 2 7692
    商务英语 本一批 文科 523 519 522 3 7692
    新闻学 本一批 文科 522 518 519 3 7881
    人力资源管理 本一批 文科 520 518 519 2 7881
    广告学 本一批 文科 517 517 517 2 7936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本一批 理科 478 471 475 2 39886
    信息与计算科学 本一批 理科 472 468 470 3 4141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本一批 理科 476 468 473 5 41412
    自动化 本一批 理科 473 468 471 2 41412
    生物技术 本一批 理科 472 467 470 7 41984
    数学与应用数学 本一批 理科 468 466 467 2 42515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本一批 理科 479 466 471 5 42515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本一批 理科 467 466 467 2 42515
    统计学 本一批 理科 465 465 465 1 43010
    环境科学 本一批 理科 470 465 468 3 43010
    植物保护 本一批 理科 473 465 467 6 43010
    土地资源管理 本一批 理科 465 465 465 3 43010
    招生计划
    考生所在地 :
    计划年份 :
    科类 :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科类 招生计划 招生年份
    哲学 10101 文史 2 2018
    经济学 20101 文史 2 2018
    金融学 20301 文史 2 2018
    国际经济与贸易 20401 文史 2 2018
    法学 30101 文史 3 2018
    教育学 40101 文史 3 2018
    汉语国际教育 50103 文史 2 2018
    商务英语 50262 文史 3 2018
    新闻学 50301 文史 3 2018
    广告学 50303 文史 4 2018
    历史学 60101 文史 2 2018
    考古学 60103 文史 3 2018
    会计学 120203 文史 4 2018
    人力资源管理 120206 文史 2 2018
    教育学 040101 理工 3 2018
    考古学 060103 理工 2 2018
    数学与应用数学 070101 理工 4 2018
    生物技术 071002 理工 5 2018
    应用心理学 071102 理工 5 2018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080202 理工 2 2018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080601 理工 2 2018
    环境科学 082503 理工 2 2018
    植物保护 090103 理工 4 2018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120102 理工 2 2018
    土地资源管理 120404 理工 2 2018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080910 理工 2 2018
    网络空间安全 080911 理工 2 2018
    经济学 02 文史 2 2019
    金融学 EF 文史 2 2019
    国际经济与贸易 04 文史 2 2019
    汉语国际教育 12 文史 3 2019
    商务英语 24 文史 3 2019
    新闻学 EG 文史 3 2019
    广告学 26 文史 4 2019
    历史学 29 文史 2 2019
    考古学 30 文史 3 2019
    市场营销 71 文史 2 2019
    人力资源管理 EH 文史 4 2019
    考古学 30 理工 3 2019
    数学与应用数学 31 理工 4 2019
    生物技术 37 理工 4 2019
    应用心理学 38 理工 5 2019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43 理工 2 2019
    植物保护 66 理工 4 2019
    种子科学与工程 67 理工 3 2019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69 理工 4 2019
    土地资源管理 75 理工 2 2019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98 理工 4 2019
    网络空间安全 99 理工 2 2019
    电子信息类 EG 理工 3 2019
    选科要求
    科目:全部
    • 文科
    • 理科
    批次:全部
    • 本科一批
    • 本科二批
    • 本科三批
    • 高职(专科)
    专业名称 科类 招生批次 选考要求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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