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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库-大学详情

院校库(共收录国内2725所高校,其中本科类1251,专科2111,该数据库定期更新,如果您所查院校详情有出入,请以院校官网介绍为主)

吉林艺术学院

  • 创建日期:1946年
  • 所属地区:吉林
  • 博士点数:0个
  • 硕士点数:0个
  • 院士点数:0个
  • 学生人数:5千~1万人
  • 隶属于:吉林省教育厅    
  •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695号
  • 电话:0431-85641085
  • 学校概况
  • 招生简章
  • 院校分数线
  • 专业分数线
  • 招生计划
  • 选科要求
    学校概况

    学校简介

      吉林艺术学院是东北地区唯一一所综合性高等艺术院校。学院前身萌发于1946年的东北大学鲁迅文艺学院音乐系,1958年组建吉林艺术专科学校,1978年升格为本科院校,1993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5年成为吉林省首批拥有省重点学科的院校,逐步确立了在东北地区艺术教育的优势地位。

      学院身处得天独厚的城市中心繁华地带,拥有表演、造型、综合、城市艺术四个校区,设有音乐学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戏剧影视学院、舞蹈学院、新媒体学院、动漫学院、艺术教育学院、艺术管理学院、流行音乐学院、戏曲学院、城市艺术学院和附属中等专业学校13个教学单位。拥有全日制在校生8120人,其中硕士研究生784人,本科生7226人,专科生110人。学院“培养人才的摇篮,传承文化的基地,艺术创新的源泉、引导审美的窗口”的办学功能日益彰显。

      学院秉承传统,弘扬优势,努力打造培养高素质艺术人才的综合学科专业平台。目前学院拥有4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均为吉林省重点建设学科和重点培育学科。拥有38个本科专业,4个省级重点科研平台、10门省级精品课程、36门省级优秀课程、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学院专业设置基本涵盖了国家专业目录内的各个艺术类专业,其中音乐学、艺术设计、表演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绘画、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艺术类学科专业建设水平在省内居领先地位,国家级特色专业数、重点学科数和硕士点数均位居国内同类艺术院校前列。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员工659人,其中专任教师441人,副教授以上教师240人,聘有国内外客座教授、兼职教授100余人。他们为学院培养人才的同时,先后获得了一大批国家和省级艺术大奖:两次获得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中国音乐界最高奖——金钟奖金奖、全国美展金奖、中国油画展艺术奖第一名、CCTV服装大赛金奖、国际拉赫玛尼诺夫大赛最佳歌剧演唱奖、首届“中国好声音”冠军、中国戏剧奖小品小戏奖、桃李杯舞蹈大赛金奖,并多次荣获吉林省文艺界最高奖吉林省长白山文艺奖等。

      学院培养了一大批艺术人才。建院以来,学院培养了万余名各级各类优秀的艺术人才,特别是涌现了一大批知名学者和优秀的艺术家,其中代表性的有中国国家交响乐团首席刘云志、著名作曲家唐建平、中央民族乐团琵琶首席赵聪、中国青年交响乐团大提琴首席董瑶;著名画家贾涤非、“亚洲博鳌论坛”整体视觉设计者张梦、舞蹈家王晓燕、中央电视台著名主持人毕铭鑫、青年作家金仁顺、著名影视演员张凯丽、丁海峰、侯天来、杨童舒、闫学晶、张晓龙以及一大批文化事业管理者,如文化部副部长董伟等,他们为繁荣当代文化艺术事业做出了卓越贡献。

      学院积极开展国际间的艺术教育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英国、加拿大、德国、白俄罗斯、韩国、日本、新加坡等10个国家的23所著名艺术院校建立了友好校际关系,连续举办教育部俄罗斯艺术大师班、长春国际钢琴艺术节、长春国际陶艺作品展,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唯一的中俄艺术交流基地。目前学院已与英国诺森比亚大学开展了2+2、3+1以及本硕连读的学生联合培养项目,并邀请大量的国际高水平艺术家来我院演出、工作,为学院师生提供了更多的学习与交流机会,进一步拓宽了学院艺术教育的视野,提升了学院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学院积极主动服务社会和地区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组织牵头人民大会堂吉林厅设计、国庆五十周年和六十周年吉林彩车设计制作,上海世博会吉林馆主题陈述方案策划与设计和宣传片制作;承办“汉语桥”世界大学生中文比赛、第六届亚洲冬季运动会、第十二届中国国际儿童电影节开闭幕式、全国第十二届冬运会的视觉形象设计,中国长春国际钢琴艺术节、中国长春国际雕塑展、全国艺术纤维展等;参与东博会、汽博会、农博会、国际电影节、国际动漫节等所有重大展会,在社会上取得了良好的反响,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和好评。

      学院注重繁荣社会文化生活,营造浓厚的艺术氛围。学院在服务社会、开放办学的理念指导下,不断推动艺术走进社会、走进大众、走进生活。尤其是近些年来,学院以学院艺术节和大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为载体,结合“高雅文化进社区”和“百校美育工程”两项品牌社会实践活动,每年不间断的举办音乐会、设计作品展、绘画展、话剧小品、舞蹈专场等活动近千余场,免费接待社会群众5万余人次,受到了社会群众的热烈欢迎和广泛赞誉。学院连续6年被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和全国学联评为“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

      六十多年的栉风沐雨,六十多年的辉煌征程,学院积累了深厚的文化艺术底蕴,今天的吉林艺术学院正秉承“博学、求真、至善、尽美”的校训,发扬“尊重艺术个性,完善社会人格”的艺术教育理念,朝着“充满生机活力、特色鲜明、面向世界、国内一流的高水平综合性艺术大学”的宏伟目标不断迈进。


    周边环境 通讯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695号 联系电话 0431-85641085

    招生简章

    吉林艺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艺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本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自由大路695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艺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学位授予

    第七条 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的本科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吉林艺术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例》的规定要求,经吉林艺术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可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八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音乐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音乐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舞蹈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舞蹈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000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000元;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美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绘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雕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产品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第六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我校各专业公共外语教学课程均为大学英语,非英语语种请慎重报考。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我院的录取工作按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各省(市、区)招生办及我院有关规定执行。录取时,学院根据考生的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一、文化课成绩满分750分(高于或低于750分,按折合后的750分计算),专业课成绩满分300分。

    二、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1、美术学(不含美术教育)、广播电视编导(影视编导/戏曲编导)和数字媒体艺术(媒体应用策划)专业,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70%(含70%)以上的考生,以考生文化课成绩占70%和专业课成绩占30%相加后总分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影视编导/戏曲编导)专业按影视编导要求进行考试,成绩通用。录取时,对于达到投档线的考生,按分数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录取专业,当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另一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主持与播音/采编播)专业,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70%(含70%)以上的考生,以考生文化课成绩占50%和专业课成绩占50%相加后总分择优录取。

    3、音乐学(不含音乐教育)专业,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70%(含70%)以上的考生,以考生的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4、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不含制作与创作)、书法学、播音与主持艺术(配音艺术)和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60%(含60%)以上的考生,以考生的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5、绘画、中国画、雕塑和美术学(美术教育)专业统称为美术类专业,实行统一考试,成绩通用。录取时,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60%(含60%)以上的考生,美术类招生计划之和的1/5以考生的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4/5以考生的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录取时,按分数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当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美术类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6、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不含媒体应用策划)、动画和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含戏曲舞台设计)专业统称为设计类专业,实行统一考试,成绩通用。录取时,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60%(含60%)以上的考生,设计类招生计划之和的1/5以考生的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4/5以考生的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录取时,按分数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当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设计类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7、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电子音乐制作与创作/流行音乐制作与创作)、音乐表演(民族乐器/西洋管弦/声乐/钢琴/合唱指挥/现代器乐/流行音乐演唱/流行歌舞/戏曲音乐)和表演(戏剧影视表演/戏剧影视表导/服装表演)专业,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50%(含50%)以上的考生,以考生的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民族乐器/戏曲音乐)专业按民族乐器要求进行考试,成绩通用。录取时,对于达到投档线的考生,按分数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录取专业,当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另一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8、舞蹈学(舞蹈教育)、舞蹈表演(中国舞表演/国标舞表演)和表演(京剧表演)专业,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40%(含40%)以上的考生,以考生的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9、艺术史论(艺术管理)专业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考生通过我院各专业校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70%(含70%)以上且语文成绩达到满分的60%以上,以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10、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招收文史类考生,在第二批A段录取。文化课成绩投档后,以考生的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11、在我院录取期间,如有些省份尚未公布第二批普通本科分数线,则依据相当于第二批普通本科线(如军检线或基准分=上年普本线/上年重点线*当年重点线),按照各专业的录取原则,确定文化课分数线。

    12、各专业的外语成绩,根据当年高考的具体情况,要作适当要求。

    13、录取时,文理科考生统一排序,统一录取。

    14、美术类、设计类、音乐表演(民族乐器/戏曲音乐)、广播电视编导(影视编导/戏曲编导)专业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优先考虑第一志愿的生源。其他专业遵循志愿优先、专业优先的原则,优先考虑第一志愿、第一专业的生源。

     各分值计算公式:总分=文化课成绩*300/第二批普通本科线*权重+专业课成绩*权重

                     文化分=文化课成绩/第二批普通本科线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jlart.edu.cn

    通讯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695号

    联系电话:0431-85641085

    联系人:刘玉锋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院校分数线
    暂无
    专业分数线
    暂无
    招生计划
    暂无
    选科要求
    科目:全部
    • 文科
    • 理科
    批次:全部
    • 本科一批
    • 本科二批
    • 本科三批
    • 高职(专科)
    专业名称 科类 招生批次 选考要求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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