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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库-大学详情

院校库(共收录国内2725所高校,其中本科类1251,专科2111,该数据库定期更新,如果您所查院校详情有出入,请以院校官网介绍为主)

鲁迅美术学院

  • 创建日期:1938年
  • 所属地区:辽宁
  • 博士点数:0个
  • 硕士点数:0个
  • 院士点数:0个
  • 学生人数:1千~5千人
  • 隶属于:辽宁省教育厅    
  •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十九号
  • 电话:024-83937660、23940126
  • 学校概况
  • 招生简章
  • 院校分数线
  • 专业分数线
  • 招生计划
  • 选科要求
    学校概况

    学校简介 周边环境 通讯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十九号 联系电话 15840084866

    招生简章

    鲁迅美术学院2008年全日制本科生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全称:鲁迅美术学院

    办学地点:绘画、雕塑、摄影、美术学、工业设计、艺术设计(含环境艺术设计、城市规划与设计、服装艺术设计、染织艺术设计、纤维艺术设计专业方向)专业在沈阳校区办学,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十九号,邮编:110004;艺术设计(含平面设计、多媒体艺术设计、装饰艺术品设计、展示设计、广告设计、包装设计、书籍设计、插图设计、商业摄影、陶瓷艺术、二维设计、三维设计,UI界面设计、动漫产品系列开发设计、网页互动设计、虚拟现实及游戏设计专业工作室专业在大连校区办学,地址:大连市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邮编:116001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雕塑专业学制为五年,学习年限最长为八年;其它专业学制为四年,学习年限最长为七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6.4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7万平方米,专任教师395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156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868万元,图书34.4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语种:

    限英语、日语;

    男女:

    不限。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授予学位门类

    050404

    绘画

    四年

    艺术文

    文学

    050405

    雕塑

    五年

    艺术文

    文学

    050408

    艺术设计

    四年

    艺术文

    文学

    080303

    工业设计

    四年

    艺术文

    文学

    050416

    摄影

    四年

    艺术文

    文学

    050406

    美术学

    四年

    艺术文

    文学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鲁迅美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达到鲁迅美术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鲁迅美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说明

    1、         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美术史论专业、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每生每年8000元,摄影、影视摄影专业每生每年13000元,其它各专业每生每年14000元。

    2、         学费的退费办法: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         学生在学期间实行奖学金制,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助学金制。

    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         调档比例:全部投档

    2、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其它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         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为确保生源质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350分,外语单科分数线为65分,美术史论和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语文单科分数线为90分。外省文化课高考总分不足750分,按折合后的750分计算。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外语成绩达到要求的基础上,对考生的品德素质、身体状况考核合格后,中国画、版画、水彩、油画、雕塑专业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书法、摄影、影视摄影、环境艺术设计、城市规划与设计、服装艺术设计、染织艺术设计、纤维艺术设计、工业设计、艺术设计 (大连校区)专业按专业课成绩80%与文化课成绩20%的综合分择优录取;美术史论、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方向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4、           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不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

    院校分数线
    暂无
    专业分数线
    暂无
    招生计划
    暂无
    选科要求
    科目:全部
    • 文科
    • 理科
    批次:全部
    • 本科一批
    • 本科二批
    • 本科三批
    • 高职(专科)
    专业名称 科类 招生批次 选考要求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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