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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库-大学详情

院校库(共收录国内2725所高校,其中本科类1251,专科2111,该数据库定期更新,如果您所查院校详情有出入,请以院校官网介绍为主)

中央美术学院

  • 创建日期:1950年
  • 所属地区:北京
  • 博士点数:1个
  • 硕士点数:2个
  • 院士点数:0个
  • 学生人数:5千~1万人
  • 隶属于:教育部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
  • 电话:010-64771056、64771552
  • 学校概况
  • 招生简章
  • 院校分数线
  • 专业分数线
  • 招生计划
  • 选科要求
    学校概况

    学校简介

    中央美术学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唯一一所高等美术学校。现设有中国画-学院、造型学院、 设计学院、建筑学院、人文学院、城市设计学院、实验艺术学院、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八个专业分院, 并设有造型艺术研究所、继续教育学院和附属中等美术学校。学院每年招收中专生(附中)、专科生(成人教育)、 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各类进修生。现有在职教职工572人,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4700余名和来自十几个 国家的留学生百余名。学院教学科研面积共占地495亩,总建筑面积24.7万平方米。

     

    学院致力于建设造型、设计、建筑、人文等学科群相互支撑、相互影响的现代形态美术教育学科结构, 在构建新世纪中国特色的美术教育体系中发挥引领作用,以鲜明的中国特色、高水平的教学质量和研究成果, 赢得国际美术教育界的高度赞誉,成为中国高等美术教育领域具有代表性、引领性和示范性的美术院校, 并在国际一流的美术院校中享有重要地位。

     

    历史沿革

     

    中央美术学院的前身是国立北平艺术专科学校,可以追溯至1918年著名教育家蔡元培先生倡导成立的国立北京美术学校, 著名美术教育家郑锦担任第一任校长。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所国立美术教育学府,也是中国现代美术教育的开端。

     

    1949年11月,国立北平艺术专科学校和华北大学三部美术系合并,华北大学三部美术系的前身是成立于1938年的延安鲁 迅艺术学院美术系。经-中央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立美术学院,毛泽东主席题写院名。徐悲鸿担任第一任院长。

     

    1950年1月,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正式定名为中央美术学院。4月1日,在王府井校尉胡同5号校址举行中央美术学院成立典礼。

     

    历代名师

     

    在95年的办学中,中央美术学院汇集了中国美术界一批以大师为代表的高端艺术人才,形成了蔚为壮观的美术教育精英队伍。

     

    新中国建立前,中央美术学院在曲折的办学历程中,吸引了许多艺术名家担任教职,其中既有中国画-大师, 如陈师曾、齐白石、黄宾虹、潘天寿、吕凤子、陈之佛、蒋兆和、叶浅予、傅鑫畲、吴镜汀、李苦禅、李可染、 王雪涛等,又有从海外留学归来的艺术大师和史论家,如林风眠、徐悲鸿、吴法鼎、闻一多、滕固、吴作人、常书鸿、 艾青、庞薰琹、王临乙、滑田友、朱光潜等,一批颇具影响力的文艺界人士也曾在我校任教或兼课, 如郁达夫、周作人、谢冰心、熊佛西、萧友梅、刘天华等,培养出了一批颇具影响力的人才,如王子云、 刘开渠、谭祖尧、冼星海、雷圭元、李剑晨、王曼硕、傅天仇等。

     

    建国后,中央美术学院人才济济,一支数量众多、思想进步、具有深厚人文素质的艺术人才队伍在我院形成, 这支创作与教学上的杰出队伍在当时的中国美术界以及中国美术教育界蔚为大观, 我院成为全国美术院校中师资力量最雄厚的美术学院。除建国前提到的上述教师外, 各专业聚集并陆续培养了一批在全国享有盛誉的艺术家和美术理论家。如国画-专业的田世光、 刘凌沧、宗其香、李斛、郭味蕖、高冠华、张仃、萧淑芳、李琦、刘勃舒、卢沉、周思聪、黄润华、 姚有多、贾又福、郭怡孮、张立辰等;油画-专业的胡一川、艾中信、罗工柳、董-希文、王式廓、许幸之、 冯法祀、倪贻德、吴冠中、戴泽、孙宗慰、韦启美、李宗津、赵域、林岗、侯一民、詹建俊、靳尚谊、孙滋溪、杜键、 李天祥、钟涵-、闻立鹏、潘世勋、朱乃正、袁运生等;版画专业的江-丰、李桦、古元、彦涵-、 王琦、黄永玉、夏同光、陈晓南、洪波、伍必端等;雕塑专业的刘开渠、曾竹韶、王丙召、傅天仇、刘小岑、司徒杰、 钱绍武等;美术史专业的王逊、王朝闻、蔡仪、常任侠、张安治、金维诺、邵大箴、李春、薄松年、汤池、 李松涛、孙美兰、李树声等。这些专家构成了建国后中国美术界最杰出的美术创作队伍和史论研究队伍。

     

    历任领导

     

    历任书记:胡一川、罗工柳、江丰、王曼硕、陈沛、陈播、仲秋元、朱丹、洪波、杨澧、盛扬、丁士中、杨力、高洪

     

    历任校长:郑锦、林风眠、杨仲子、严智开、赵太侔、滕固、吕凤子、陈之佛、潘天寿、王石之、徐悲鸿、江丰、吴作人、古元、靳尚谊、潘公凯、范迪安

     

    现任党委书记为高洪,现任院长为范迪安。

     

    学科介绍

     

    我院现有20个本科专业,包括中国画、书法学、绘画、雕塑、实验艺术、视觉传达设计、工业设计、产品设计、 数字媒体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摄影、美术学、艺术史论、文化产业管理、建筑学、风景园林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 环境设计、公共艺术、动画。

     

    学院从2004年开始试行学分制教学管理和新的教学院历,每年设38个教学周,分三个学期。第一学期20周, 主要安排学校及各个专业学院规定的必修课程;第二学期10周,主要安排各专业课程及外出教学课程;第三学期8周, 主要由学校安排专业选修课程及公共选修课程,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爱好及专业发展需要自主选择跨专业课程学习。

     

    教学条件

     

    中央美术学院教学科研面积共占地495亩,总建筑面积24.7万平方米。其中望京校区占地205亩, 建筑面积14.4万平方米;燕郊校区占地205亩,建筑面积6.8万平方米;后沙峪校区占地67亩,建筑面积2.9万平方米; 小营校区占地18亩,建筑面积0.6万平方米。

     

    中央美术学院设有条件完好的教室、专业实验工作间(实验室)、图书馆、美术馆、体育馆、多媒体教室等教学设施。 专业实验工作间(实验室)设备齐全,技术含量高,有力地支撑了我院的专业教学和学科建设。 图书馆是目前国内最先进的美术专业图书馆之一,共有图书近40万册。美术馆藏有珍贵藏品, 其中包括明清以来的卷轴画两千多件。美术馆还定期举办本院师生作品展,承办国内外学术水平较高的美术展览。 此外,体育馆、多媒体教室均能很好地满足各项教学要求。

     

    此外,中央美术学院出版发行《美术研究》、《世界美术》两本国家一类学术刊物。


    周边环境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 联系电话 010-64771056

    招生简章

    中央美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中央美术学院是教育部直属的唯一一所高等美术院校。现设有绘画、中国画、书法学、雕塑、美术学、艺术设计、建筑学、摄影、动画等专业,三十多个专业方向。学院的办学宗旨是培养品学兼优,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美术创作、设计和理论研究人才。我院办学历史悠久,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质量优异,具有良好的教学设施和校园环境。学院现设有造型学院、中国画学院、设计学院、建筑学院、人文学院、城市设计学院六个专业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欢迎广大有志于从事美术事业的考生报考。

     一、 招生专业名称、学制、学历及学费

    (一) 、学院本部  

    专业学院

    专业名称及代码

    学制

    学历

    学费(元)

    造型艺术

    050404

    油   画

    4年

     

     

     

     

    1.5万

    /学年

    版   画

    壁   画

    实验艺术

    雕   塑

    5年

    中 国 画   050429S

    4年

    书 法 学   050425S

    艺术设计

    050408

    视觉传达

    4年

    数码媒体

    工业设计

    摄影艺术

    时装设计

    首饰设计

    建筑学

    080701

    建筑设计

    5年

    室内设计

    景观设计

    美术学

    050406

    美术史与美术理论

    4年

    0.8万

    /学年

    艺术批评

    艺术管理 (艺术行政、艺术经纪)

    美术文物鉴定与修复

    美术考古学

    文化遗产学

     

     

     

     

     

     

     

     

     

     

     

     

     

     

     

     

     

     

     

     

     

     

     

     

     

     

     

     

     

     

     

     

    (二) 、城市设计学院

     

    校区

    专业名称及代码

    学制

    学历

    学费(元)

     影像设计 050418

    动画

    4年

     

    1.5万

    /学年

    实验电影

    信息设计

    050408

    出版设计

    媒体设计

    商业信息设计

    导视设计

    产品设计 050408

    陶瓷产品设计

    家具设计

    首饰设计

    室内陈设艺术

    空间设计 050408

    公共艺术

    主题空间设计

    展示空间设计

    燕郊校区

    家居产品设计 050408

    家具设计

    说明:

    1.我院面向全国招生,各地区无名额限制(美术学、建筑学专业除外),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批准的计划数为准。

    2.造型艺术专业统一报名、考试、评卷、录取。入学后进入基础部学习,第二学年按考核与志愿相结合的原则进入油画、版画、壁画、雕塑、实验艺术各系学习。

    3.艺术设计专业统一报名、考试、评卷、录取。入学后一年内不分专业方向,第二学年按考核与志愿相结合的原则进入各专业方向学习。

    4.中国画、书法学专业单独报名、考试、评卷、录取。

    5.建筑学专业统一报名、考试、评卷、录取。入学后不分专业方向,统一进行基础课程学习,第三学年按考核与志愿相结合的原则进入

    各专业方向学习。

    6.美术学专业学生入学后进行基础课学习,第三学年按考核与志愿相结合的原则进入各系学习。

    二、 文化课考试

    1.所有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文化课考试(按艺术类报名),必须参加综合试题考试, 未参加综合试题考试者,不予录取。

    2.建议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慎重填报,入校后以英语教学为主。

     

    三、 录取规则

    按照教育部的统一要求,报考我院各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本省美术专业统考,统考合格(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除外)并且通过我院专业考试的考生,才有资格被我院录取。我院根据考生文化课、专业课的考试成绩,政治思想品德考察及体检情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文化课考试综合试题不分文、理科省份的考生,文化课成绩按文科标准录取。

    1.造型艺术专业录取办法: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文化课考试成绩前 7名,专业合格,优先录取。专业考试成绩总分排名前14名,文化课给予适当加分;专业考试单科成绩前7名,专业课给予适当加分。

    2.艺术设计专业录取办法: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文化课考试成绩文科前 5 名、理科前2名,专业合格,优先录取。专业考试成绩总分排名前 13名,文化课给予适当加分;专业考试单科成绩前 7 名,专业课给予适当加分。

    3.中国画专业录取办法: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文化课考试成绩前 2名,专业合格,优先录取。专业考试成绩总分排名前 4 名,文化课给予适当加分;专业考试单科成绩前 2 名,专业课给予适当加分。

    4.书法学专业录取办法: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5.建筑学专业录取办法:①专业成绩合格,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文、理科考生各25名(含北京市、山东省文、理科各4名),文化课成绩最低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文、理科 “本科二批”(非艺术类)分数线;②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要求,依据专业课成绩排名(文、理科混合排名)录取30名(含北京市7名、山东省4名);③北京市、山东省招生计划数在录取时学校可根据报名人数及高考文化课分数及专业名次进行相应调整。

    6.美术学专业录取办法:①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②北京市、山东省招生计划数在录取时学校可根据报名人数及高考文

    化课分数进行相应调整。

    7.影像设计、信息设计、产品设计、空间设计、家居产品设计专业录取办法: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各专业将划出一定名额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具体录取名额和原则将依据考生报名人数、高考文化课分数及专业名次在录取时由学院招生委员会确定。

    8.由于我院各专业录取标准不同,所以要求考生在参加国家高考时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与在我院参加专业考试时填报的志愿一致。我院录取时,均以考生在我院参加专业考试时填报的志愿为准,自行更改志愿影响录取者后果自负。

    9.我院重视考生文化素质,凡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的各专业,我院对外语、语文有单科成绩要求;美术学及建筑学专业按照文化课成

    绩排名录取只设文化课总分分数线,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不作要求,具体分数线在录取时由学院招生委员会确定。考生可登陆我院网址

    查询2011年我院各专业文化课录取最低分数线。

    10.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11.我院对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中成绩特别优秀考生的加分原则及办法由学院招生委员会确定。   

     

    四、 思想品德考察与体检

    按户口所在地招生管理部门规定办理。

     

    五、 其它

    1.由于我院培养费用较高,请考生报考时考虑自身经济承受能力,慎重报考。

    2.我院实行奖学金制,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3.本科学生在学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待遇。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以教育部最后审核为准,解释权属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1年11月

    院校分数线
    暂无
    专业分数线
    暂无
    招生计划
    暂无
    选科要求
    科目:全部
    • 文科
    • 理科
    批次:全部
    • 本科一批
    • 本科二批
    • 本科三批
    • 高职(专科)
    专业名称 科类 招生批次 选考要求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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