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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库-大学详情

院校库(共收录国内2725所高校,其中本科类1251,专科2111,该数据库定期更新,如果您所查院校详情有出入,请以院校官网介绍为主)

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创建日期:1958年
  • 所属地区:新疆
  • 博士点数:0个
  • 硕士点数:0个
  • 院士点数:0个
  • 学生人数:
  • 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头屯河公路555号
  • 电话:
  • 学校概况
  • 招生简章
  • 院校分数线
  • 专业分数线
  • 招生计划
  • 选科要求
    学校概况

    学校简介

        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位于乌鲁木齐市最具活力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毗邻新疆最大的冶金企业——宝钢集团八钢公司。

        在近六十年的办学历程中,学院一路应运起肇、应时而变、披荆斩棘、曲折前行,走出了一条具有鲜明区域特色的职业教育发展之路。学院的办学历史就是新疆工业发展的一个缩影,也是新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创新的典范,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60周年建设成就的展示。近年来,学院紧紧抓住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和自治区产业蓬勃发展的战略机遇,形成了 “订单”培养、“菜单”培训的社会服务策略,开创了“区企共建、产教融合、多方投入、社会共享”的办学格局,取得了“职教惠民、服务社会”的辉煌办学成就。2014年,被授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的光荣称号。

        学院拥有功能完善的教学大楼、工程实训中心、图书馆、运动场、学生公寓、学生食堂。教学设施完备,建有冶金、机械、电工电子、计算机、安全体验感知5个实训中心,现有实验(实训)室48个。学院师资力量雄厚,专任教师研究生学历占20%,高级职称占30%以上,先后承建6项自治区级科研课题、13个自治区级精品专业、8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3个自治区级优秀教学团队,2名教师获得首届自治区职业教育教学名师、教学能手称号,70余人次在国家和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奖。

        多层次、多渠道的办学理念:学院办学层次广泛与疆内外多所知名高校有直升本等多种办学合作,学院的办学层次有成人研究生、成人本科、高职专科、三校高职、五年制大专、中专、技工等,形成了中高职、高职本科、研究生之间的融通。

        学院先后为社会培养了60000多名各层次人才,众多毕业生在管理、技术、商业等领域成为精英,被誉为新疆工业发展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摇篮。


    周边环境 通讯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头屯河公路555号 联系电话 招生就业处:0991-3892339

    招生简章

    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院校名称: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院校性质: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经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具有高等专科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院校地址及联络电话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头屯河公路555号。

    邮编:830022

    电话:0991-3892339、0991-3892290

    网址:http://www.xjgzy.edu.cn

    第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本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工作委员会由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招生就业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学制

    第七条 招生计划制定原则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的科学理论指导原则;

    (二)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原则;

    (三)统筹安排、综合平衡,实现办学资源的合理配置原则;

    (四)基数保全面,增量保重点的原则;

    (五)坚持质量、结构、规模、效益协调发展的原则;

    (六)向双语、民语倾斜原则。

    第八条 2017年招收专业及学制

    序号
    专业名称
    科类
    学制
    1
    机电一体化技术
    文理兼收
    三年
    2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文理兼收三年
    3
    电气自动化技术
    文理兼收三年
    4
    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
    文理兼收三年
    5
    黑色冶金技术
    文理兼收三年
    6
    材料工程技术
    文理兼收三年
    7
    会计
    文理兼收三年
    8
    工程造价
    文理兼收三年
    9
    工业机器人技术
    文理兼收三年

    备注:民语言预科一年。

    第四章 招生条件

    第九条 参加2017年全国高考并经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认定的具有录取资格的考生,均符合条件要求。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院在各省(区)市的录取工作将在国家教育部领导下,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本年度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专科批次招生,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合格符合提档要求的学生,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投档考生如所报志愿专业计划已满,同意调剂的考生可调剂到其他专业(特殊备注专业除外),不同意调剂的投档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专业调整以《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为准。其中双语班考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汉语言水平测试,测试达不到专业学习标准的学生将进行为期一年的预科学习,并由自治区财政统一承担预科一年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三条 语种要求:我校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四条 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应当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十条保留入学资格。

    复查的程序和办法,由学校规定。

    第六章 实施第三方监督

    第十六条 学院成立由院长负责的招生委员会,成员由纪检监察及各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为了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增加了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充分发挥他们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学院还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测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对学院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

    第七章 毕业待遇

    第十七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

    学生提前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获得毕业所要求的学分,可以申请提前毕业。学生提前毕业的条件,由学校规定。

    第十八条 经技能鉴定,发给信息产业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定的高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

    第十九条 毕业后发放国家统一就业报到证,实行双向选择就业。

    第八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条 学院严格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

    第九章 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二十一条 学院按照相关规定设置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学院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货款、三好学生奖、优秀学生干部奖、优秀毕业生奖。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有效。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制定,由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院校分数线
    科目:全部
    • 文科
    • 理科
    年份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录取数 最低位次
    2017 170 170 170 1 81063
    2017 0 0 0 0 0
    专业分数线
    科目:全部
    • 文科
    • 理科
    年份:全部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专业名称 招生批次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录取数 最低位次
    工程造价 专科批 文科 170 170 170 1 81063
    招生计划
    考生所在地 :
    计划年份 :
    科类 :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科类 招生计划 招生年份
    通信技术 CK 文史 2 2019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CM 文史 3 2019
    计算机网络技术 CN 文史 2 2019
    通信技术 DK 理工 3 2019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DM 理工 3 2019
    计算机网络技术 DN 理工 2 2019
    选科要求
    科目:全部
    • 文科
    • 理科
    批次:全部
    • 本科一批
    • 本科二批
    • 本科三批
    • 高职(专科)
    专业名称 科类 招生批次 选考要求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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