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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库-大学详情

院校库(共收录国内2725所高校,其中本科类1251,专科2111,该数据库定期更新,如果您所查院校详情有出入,请以院校官网介绍为主)

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

  • 创建日期:1999年
  • 所属地区:甘肃
  • 博士点数:0个
  • 硕士点数:0个
  • 院士点数:0个
  • 学生人数:5千~1万人
  • 隶属于:甘肃省教育厅    
  •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长新路20号
  • 电话:0931-7970353
  • 学校概况
  • 招生简章
  • 院校分数线
  • 专业分数线
  • 招生计划
  • 选科要求
    学校概况

    学校简介

                                        

    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简介

    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成立于1999年,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确认为首批独立学院,是以全新机制和模式办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招计划。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西北师大知行学院,春风化雨英姿勃发。学院坐落于兰州市安宁区,与西北师范大学、兰州交通大学、甘肃政法学院隔街相望。校园环境整洁,交通便利。

    学院专业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现设中国语言文学系、外国语言文学系、新闻传媒系、法律系、数学系、计算机与电子信息工程系、经济管理系、艺术系、教育管理系、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及公共课程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等12个系(部),8个职能处室和2个教辅单位。开设有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学、英语、西班牙语、翻译、法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统计学、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动画、广告学、教育学、心理学、公共事业管理、学前教育、税收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等30个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2018年学院面向河北、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海南、四川、陕西、青海、宁夏、新疆、甘肃等12个省(自治区),招收国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2330名。学院现有在校普通本科生8398人。

    汇聚高教人才资源,实现师资互惠共有。学院现有170多名专职专任教师、450余名专任教师组成的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有外籍教师5人。专任教师中教授、副教授占40.7%。同时,与西北师范大学的资源共享、师资共有的渊源关系,进一步保证了学院结构合理、素质较高、择优执教的教师资源。西北师范大学现有专任教师1272人,教授280人,副教授519人。博士生导师123人,硕士生导师898人。现有双聘院士4人,国家“万人计划”领导人才2人,国家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1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全国先进工作者2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5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5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在职人员12人,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3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3人,甘肃省领军人才第一、二层次人选52人,甘肃省 “飞天学者特聘计划”人选23人,省级教学名师19人。

    紧密依托西北师大,全面实行资源共享。学院具有良好的办学条件,有各类教室300余间,可同时容纳万余名学生学习使用。学院有微机室和各类实验室90余间,能够满足学生实验、实训需要。学院图书馆藏书58万余册,馆内布局科学合理,阅读环境优雅舒适。学院建有校园宽带网络、外语教学广播系统、大学生活动中心、体操训练室、美术展览室等设施,各类运动场地面积约27000平方米,为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和课余社团活动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同时,学院紧密依托西北师范大学,充分共享其优质教育资源,共同使用高水平现代化图书馆、博物馆、阅览室、实验室等教育教学设施和宽带网络、通讯网络等。

    百年名校独立学院,风范精神薪火承传。西北师范大学是甘肃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建设的重点大学、国家重点支持的西部地区十四所大学之一。知行学院传承百年名校严谨的治学传统、丰富的人文积淀和深厚的学术底蕴,继承和发扬“爱国进步、诚信质朴、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积极创建现代化气息浓厚、人文精神饱满的育人环境,全力实现严格治校、严肃治教、严谨治学的办学宗旨。

    学院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学生社团活跃广泛。“体育之春”、“夏季创新创业活动”、“艺术之秋”、“冬季读书学术活动”等一系列文化艺术、学术科技、创新创业活动,引领学生进一步朝着人格有魅力、专业有实力、学习有活力、发展有动力的方向发展,形成了学院活动“精品化、届次化”,系(部)活动“特色化、深入化”,社团活动“经常化、小型化”的全程育人、广泛参与、品味独特的大学生工作理念;“原上草”文学社、演讲辩论协会、大学生艺术团等社团活动丰富广泛。

    近年来,学院学生在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大赛、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甘肃省金城大专辩论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甘肃省大学生艺术展演、甘肃省大学生“创新杯”计算机应用能力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学生手工会计分岗位技能大赛、大学生文学艺术作品竞赛、大学生ERP应用能力大赛等各类竞赛中,多次取得骄人成绩,学院获得“优秀组织奖”、“精神文明单位”等多项奖励。2017年在第十届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中荣获国家级三等奖3项、西北赛区一等奖2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11项;在第七届全国(商务)秘书职业技能大赛中荣获个人一等奖2项、团体二等奖1项、团体三等奖1项;在第九届大学生广告艺术设计大赛中荣获一等奖2项;在甘肃省第五届大学艺术展演活动中荣获团体二等奖2项、三等奖4项,个人一等奖34项、二等奖35项、三等奖39项;在第三届甘肃省大学生ERP应用能力竞赛中荣获个人三等奖1项;在第十一届“挑战杯”甘肃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荣获特等奖1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19项等。

    学院实行奖助学金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贫困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等国家奖助学金以及甘肃省三好学生奖和优秀学生干部奖等。学院设有院长奖学金、三好学生奖、优秀品德奖、学习优秀奖、实践技能奖、学术科研奖、学科竞赛奖、创新创业奖、文学创作奖、文体优胜奖、模范学生干部奖、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奖、优秀毕业生奖等多项个人及团体奖项。奖助面宽,机会广泛;争先创优,鼓励上进。

    学院2012年被甘肃省民政厅评为“中国社会组织5A级单位”;2015年荣获“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荣誉称号,受到民政部表彰。学院在西北师范大学宏观指导下,正以全新的办学机制,先进的办学理念,充分发挥教育资源重组优势,秉承“知术欲圆、行旨须直”的校训,努力向“专业特色鲜明、应用优势突出、教育质量优秀”的应用技术型大学目标迈进。


    周边环境

     

    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位于“丝绸山水名城,西部黄河之都”,甘肃省省会——古城兰州,是黄河上游兼具北国之雄与南国之秀的特色名城,距今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古代曾称“金城”。汉唐时起兰州做为古丝绸之路的交通要冲和商埠重镇,在沟通中西方经济,文化交流,增进我国人民同亚非欧各国人民友谊合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也是黄河唯一穿城而过的城市,被称为“黄河之都”,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孕育了丰富的物产,白兰瓜、软儿梨等瓜果久负盛名,百合、黑瓜子、玫瑰、蕨菜等兰州特产蜚声中外,因此又被誉为“瓜果之城”。古丝绸之路在兰州留下了众多名胜古迹和灿烂文化,周边既有敦煌莫高窟、天水麦积山、夏河拉楞寺、炳灵寺石窟等,也有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兴隆山、吐鲁沟等自然景观。兰州在西北地处“座中联四”的位置,是我国东中部地区联系西北地区的桥梁和纽带。四大铁路干线,六条国道和四条数字光缆主干线在这里交汇,新建成的兰州中川机场与国内30多个城市直接通航,国家重点建设的西油、西气东输工程也以兰州为重要中转站,交通枢纽和网络节点的作用非常明显。目前,一个功能建设完善的现代化新兰州已经展现在世人面前。

     

     

    通讯地址 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长新路20号 邮编:730070 联系电话 电话:0931-7970353、7970043 传真:0931-7970035、7970064

    招生简章

    2008年招生章程

    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

    200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8]3号)和《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本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成立于1999, 2004年被国家教育部确认为甘肃首批独立学院,属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院校。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招计划。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

    第四条   国标代码:13510

    第五条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地点:甘肃省兰州市

    第八条   联系电话:(09317970353;传真:(09317970839

    第九条   邮政编码:730070

    第十条   学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长新路20

    第十一条 学校网址:http://zxxy.nwnu.edu.cn/

    第十二条 E-mailzxcollege-wl@163.com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设立招生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主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长及处长担任副组长。职责: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对招生过程中的重大事宜作出决策等。

    第十四条  学校设有招生办公室,由教务处处长担任招生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执行招生领导小组作出的决策;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合理设置、编制各专业的招生计划;积极进行招生宣传;组织招生录取工作;处理日常招生工作等。

    第十五条  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同时接受考生、家长、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合理设置各专业招生计划,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和各有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来源计划为准,具体计划详见《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2008年招生来源计划表》。

    第十七条  学校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等形式向考生公布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甘肃省教育厅和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的领导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进行,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九条  本校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条  在考生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时,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投档比例从最高分调阅考生电子档案。

    第二十一条  在招生录取时分批次、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在第一志愿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时,可考虑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二十二条  在录取过程中考生专业安排,坚持“志愿优先、分数优先”原则,优先满足考生所填报志愿中的第一专业,当不能满足考生所填报专业时,学校可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对其专业进行调整。

    第二十三条  艺术类专业招生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本校最低控制分数后,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招生录取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五条  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在入学初,可申请调整专业,但文史类考生不能转入只招收理工类考生的专业,艺术类与非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不能互转。

    第二十六条  所有录取结果均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也可登录学校招生网站查询。

    第六章   招生录取相关要求

    第二十七条  招生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第二十八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  学校严格执行甘肃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  学费:普通本科8000/生·学年,艺术本科8500/生·学年。

    第三十一条  住宿费:学生住宿实行标准化公寓管理,住宿费900/生·学年。

    注:如遇物价部门调整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第八章   毕业证、学位证发放

    第三十二条  2008年起招收的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九章  奖助学金

    第三十三条  学校实行奖助学金制度,有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甘肃省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以及贫困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等国家奖助学金,还设有三好学生奖、优秀品德奖、学习优秀奖、模范团学干部奖、学术科研奖、实践技能奖、文学创作奖、文体优胜奖以及优秀班集体奖、文明宿舍奖、校园文化活动奖等多项校级个人及团体奖项。

    第十章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院校分数线
    科目:全部
    • 文科
    • 理科
    年份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录取数 最低位次
    2017 467 460 463 10 23838
    2017 405 391 397 8 90370
    2016 465 462 463 12 24762
    2016 422 413 418 6 90811
    2015 478 465 469 10 26646
    2015 435 414 424 8 101697
    2014 493 478 485 7 35616
    2014 445 399 418 12 126675
    2013 508 477 484 33 33849
    2013 430 385 406 17 121528
    2018 473 469 0 12 25104
    2018 426 396 0 6 103588
    2019 0 431 0 10 89785
    2019 0 485 0 20 25291
    专业分数线
    科目:全部
    • 文科
    • 理科
    年份:全部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专业名称 招生批次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录取数 最低位次
    学前教育 本三批 文科 467 463 465 2 22948
    法学(律师、民商法方向) 本三批 文科 462 462 462 1 23264
    汉语言文学 本三批 文科 464 462 463 2 23264
    翻译 本三批 文科 465 462 464 2 23264
    人力资源管理 本三批 文科 461 461 461 1 23589
    新闻学 本三批 文科 462 460 461 2 23838
    数学与应用数学 本三批 理科 405 403 404 2 82730
    心理学(学校心理辅导与咨询方向) 本三批 理科 396 393 395 2 89523
    物联网工程 本三批 理科 398 393 396 2 89523
    环境科学与工程 本三批 理科 399 391 395 2 90370
    招生计划
    考生所在地 :
    计划年份 :
    科类 :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科类 招生计划 招生年份
    应用统计学 09 理工 2 2018
    物联网工程 12 理工 2 2018
    心理学 21 理工 2 2018
    环境科学与工程 24 理工 2 2018
    汉语言文学 01 文史 2 2018
    新闻学 02 文史 2 2018
    西班牙语 06 文史 2 2018
    法学 07 文史 2 2018
    人力资源管理 19 文史 2 2018
    学前教育 22 文史 2 2018
    汉语言文学 01 文史 4 2019
    新闻学 02 文史 3 2019
    西班牙语 06 文史 3 2019
    法学 08 文史 4 2019
    人力资源管理 21 文史 3 2019
    学前教育 24 文史 3 2019
    应用统计学 10 理工 3 2019
    物联网工程 13 理工 3 2019
    心理学 23 理工 2 2019
    环境科学与工程 26 理工 2 2019
    选科要求
    科目:全部
    • 文科
    • 理科
    批次:全部
    • 本科一批
    • 本科二批
    • 本科三批
    • 高职(专科)
    专业名称 科类 招生批次 选考要求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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