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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库-大学详情

院校库(共收录国内2725所高校,其中本科类1251,专科2111,该数据库定期更新,如果您所查院校详情有出入,请以院校官网介绍为主)

贵阳学院

  • 创建日期:1978年
  • 所属地区:贵州
  • 博士点数:0个
  • 硕士点数:0个
  • 院士点数:0个
  • 学生人数:1万~2万人
  • 隶属于:贵州省教育厅    
  • 地址:贵阳市龙洞堡见龙洞路103号
  • 电话:0851-5400560
  • 学校概况
  • 招生简章
  • 院校分数线
  • 专业分数线
  • 招生计划
  • 选科要求
    学校概况

    学校简介

     贵阳学院坐落在贵阳市龙洞堡新城,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2年李端棻创办的贵阳师范学堂,是在原贵阳师专和金筑大学两所专科学校有机整合的基础上,于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普通本科院校,2018年新增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校园一年常绿、四季有花、风景如画,获得了省高校“优美校园”、“绿色大学”等称号,全日制在校生11000余人。

     贵阳学院坚持以学科专业建设为龙头,通过加强建设,学院现有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本科专业50个,涉及10个学科门类。学院现有省级区域内一流建设培育学科1个,特色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学科5个,省级重点支持学科3个;现有全国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省级一流建设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建设项目专业5个。

    通过实施人才强院战略,现有专任教师666人,其中教授92人(含二级教授2人、三级教授9人)、副教授297人;博士135人。现有专任教师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省管专家2人、省高校教学名师4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带头人9人、省科技厅和省教育厅创新人才团队6个、省级一流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教学名师4人,贵州省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3人、市管专家8人。

    贵阳学院坚持质量立校,重视实践教学,国际化办学水平逐步提升。注重加强教学、科学研究与科技创新等平台建设。在教学平台建设方面,已建成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省高校特色重点实验室5个,省级一流教学平台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中心2个;在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方面,建设有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博雅众创空间、国家级知识产权基地和省级大学科技园等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获批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贵州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1个,省普通高等学校工程研究中心4个,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个。

    周边环境

        贵阳学院坐落在贵阳市龙洞堡新城,学院中长期规划面积1200亩,现实际使用面积628亩,拥有教学行政用房14.0465万平方米,学生宿舍面积7.3102万平方米,运动场馆面积4.6662万平方米。校园一年常绿、四季有花、风景如画,获得了省高校“优美校园”、“绿色大学”等称号,为育人创造了良好的生态环境,被遴选为全国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分赛场。

    通讯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龙洞堡见龙洞路103号 邮编:550005 联系电话 0851-85400560(兼传真),85406767

    招生简章

    贵阳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为进一步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高校招生工作原则,做好我校2017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校概况

        贵阳学院是教育部2004年5月批准组建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本科院校,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是一所涵盖工学、理学、教育学、文学、法学、农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医学10个学科门类,以工学、理学和教育学为主打学科门类的教学型多科性普通本科大学。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代码:10976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全日制教育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龙洞堡见龙洞路103号

        第二条 招生计划

        我校2017年本科、专科分专业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另计划面向贵州省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生100人。

        第三条 录取规则

        1、我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以考生当年普通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的德、智、体等方面进行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2、录取志愿顺序: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考生,在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征集志愿)考生。我校对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置“志愿级差”。江苏省考生进档后的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

        3、专业安排及退档: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若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对不符合国家招生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我校对专业安排不设置“专业级差”。

        4、少数民族预科招生对象为少数民族考生,按照文、理科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预科学生在贵州省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培养基地贵州民族大学培养,一年后按我校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后进入贵阳学院大一学习。

        5、在录取中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各项加分政策。

        第四条  特殊专业录取要求

        1、艺术类专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投档范围内,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湖南省音乐类考生在湖南省招生部门投档范围内,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体育类专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投档范围内,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2+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有特殊要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外)。

        3、我校英语专业要求统考外语语种为英语,考生须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语考试成绩, 其他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第五条  身体健康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六条 收费及标准  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七条  奖学金、助学金政策  执行国家有关“奖、助、贷、勤、减、免、补”政策,帮助贫困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第八条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包括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加的贵阳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与就业处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九条 毕业与学位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阳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条  复查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一条  本章程由贵阳学院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1-85400560(兼传真),0851-85406767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龙洞堡见龙洞路103号 

        邮编:550005

        邮箱:gyuzsb@163.com

        网址:http://www.gyu.cn   

                                       

        

    院校分数线
    暂无
    专业分数线
    暂无
    招生计划
    暂无
    选科要求
    科目:全部
    • 文科
    • 理科
    批次:全部
    • 本科一批
    • 本科二批
    • 本科三批
    • 高职(专科)
    专业名称 科类 招生批次 选考要求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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