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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库-大学详情

院校库(共收录国内2725所高校,其中本科类1251,专科2111,该数据库定期更新,如果您所查院校详情有出入,请以院校官网介绍为主)

安顺学院

  • 创建日期:2006年
  • 所属地区:贵州
  • 博士点数:0个
  • 硕士点数:0个
  • 院士点数:0个
  • 学生人数:5千~1万人
  • 隶属于:贵州省教育厅    
  • 地址:贵州省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学院路25号
  • 电话:0851-33413084、32214752
  • 学校概况
  • 招生简章
  • 院校分数线
  • 专业分数线
  • 招生计划
  • 选科要求
    学校概况

    学校简介

      

        欢迎报考安顺学院

     

    安顺学院是2006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组建的一所公办综合性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38年成立的黔江师范学校,迄今已有近80年的办学历史。2016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学校坐落于闻名中外的黄果树瀑布以东40公里处的甲级开放城市、国家优秀旅游城市、贵州历史文化名城——贵州省安顺市。校园占地面积1113亩,教学行政用房10.88万平方米,学生宿舍5.01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57万余册,电子资源数据库13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90余个。

    学校设有16个二级学院、4个教研教学部、8个教学科研辅助机构。开设有43个普通本科专业,专业设置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大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生7796人,生源覆盖全国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形成了以文、理、教育学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

    学校建设有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个、省级学会1个、省级社科研究机构1个、省级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训练基地1个、省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1个、省级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1个、省教育厅工程中心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院士工作站1个、省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技术工程中心1个、省禽蛋工程研究中心1个和2个省教育厅创新团队。学校另有省级特色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学科2个、省级重点支持学科5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4个、省级特色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教学团队2个、校级研究中心3个。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大力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教师队伍总人数为667人,其中专任教师430余人,教授及正高级职称59人、副教授及副高级职称241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教师508人(其中博士及在读博士84人)。省管专家3人,享受省政府津贴专家2人,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2人,省级教学名师4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带头人3人,安顺市市管专家24人。

    学校坚持科研兴校,科研水平不断提升。近五年来,学校共承担科研项目744项,其中国家级项目13项,省级项目145项,地厅级项目267项。学校教师累计发表论文2473篇,其中被SCI、SSCI、EI等科学引文收录68篇,出版著作38部。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积极开展校际交流合作,探索推进国际化进程。先后与韩国、日本、马来西亚、泰国等国外高校及青岛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石油大学、贵州大学等国内高校,在教学、科研和研究生教育等方面建立了合作关系。

    在新形势下,学校将秉承“安道乐学,顺理笃行”的校训,围绕“地方性、应用型”的发展要求,大力实施“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科研促校”战略,着力加强内涵建设,全面提高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质量,积极推进文化传承与创新,提升学校综合竞争力和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为建设西部知名、省内前列、办学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应用型大学而努力。

    (计截止时间:2018年)

    周边环境

    安顺学院位于举世闻名的国家5A级风景名胜景区黄果树瀑布以东40公里处的甲级开放城市、国家优秀旅游城市、国家新一轮西部大开发重点经济区“黔中经济区”核心区地带、民用航空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贵州历史文化名城——安顺市。

    学校现设有3个校区: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校区(西校区)、安顺市中华东路校区(北校区)、安顺西秀新区校区(东校区)。西校区为主校区,交通便利。

     

    通讯地址 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学院路25号 邮编:561000 联系电话 0851-33245016(兼传真)

    招生简章

    安顺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和贵州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安顺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安顺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安顺学院(学校代码:10667)
    第四条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八条 学校地址:贵州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学院路25号(邮编:561000)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安顺学院2010年共面向全国27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收本科1950人(其中中期选拔计划64人),专科950人(其中五年制转录45人),另面向贵州省招收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生50人。所有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详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目录。
     
    第四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安顺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制定学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和决定学院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安顺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的日常工作。安顺学院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安顺学院招生工作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大力实施“阳光招生工程”,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安顺学院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做招生“中介”。
    第十二条 安顺学院录取实行志愿优先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安顺学院的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平行志愿和调剂志愿的考生。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或服从专业调剂但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的作退档处理。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报考艺术、体育等专业类别的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根据各省艺术、体育类专业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报考英语专业考生须参加当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口语考试。
    第十四条 安顺学院各专业外语语种一律为英语,小语种考生请慎重填报。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往届毕业生与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少数民族考生,执行国家相关政策。
    第十五条 安顺学院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
    第十六条 考生的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七条 录取结果由各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学院招生网站面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 毕业文凭
    第十八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安顺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证书。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安顺学院严格按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
    第二十条 经安顺学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及有关证件到校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以书面形式向安顺学院招生办公室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安顺学院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并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备案。复查合格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学籍注册。
    第二十二条 在安顺学院就读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表现优良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学院内设的各类奖助学金。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安顺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 http:// www.asu.edu.cn        Email:zjc10667@163.com
    联系电话:(0853)2214752 3413084(兼传真)
     
                                                                                     牋牋牋牋牋牋牋牋牋牋牋牋牋牋牋牋牋牋牋牋牋牋牋牋牋牋牋牋牋牋牋牋牋牋牋牋牋牋牋牋牋牋牋牋牋牋牋牋牋牋牋牋牋牋?

    院校分数线
    暂无
    专业分数线
    暂无
    招生计划
    暂无
    选科要求
    科目:全部
    • 文科
    • 理科
    批次:全部
    • 本科一批
    • 本科二批
    • 本科三批
    • 高职(专科)
    专业名称 科类 招生批次 选考要求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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