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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库-大学详情

院校库(共收录国内2725所高校,其中本科类1251,专科2111,该数据库定期更新,如果您所查院校详情有出入,请以院校官网介绍为主)

广西财经学院

  • 创建日期:1960年
  • 所属地区:广西
  • 博士点数:0个
  • 硕士点数:0个
  • 院士点数:0个
  • 学生人数:1千~5千人
  • 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 地址:广西南宁市明秀西路100号
  • 电话:0771-3835078、3859737、3821091
  • 学校概况
  • 招生简章
  • 院校分数线
  • 专业分数线
  • 招生计划
  • 选科要求
    学校概况

    学校简介

        广西财经学院是广西唯一独立设置的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体,经、管、文、法、理、工、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财经类普通本科高校。学校位于中国—东盟博览会永久举办地的广西省会城市南宁,前身可溯源至1960年创办的广西商业专科学校和1963年成立的广西财经学校。2004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广西财政高等专科学校和广西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广西财经学院。2010年,学校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顺利实现由专科教育向本科教育的转型。2011年,学校抢抓机遇,成功申报“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成为会计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2012年,经国家外交部和教育部审批,中国—东盟金融与财税人才培训中心落户学校。2013年,学校获广西特色高校立项建设单位。2014年,学校获批广西高校首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2016年,学校获批教育部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立项和教育部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获批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校现有明秀校区、相思湖校区、防城港校区3个校区,占地2008亩,设有14个教学院(部),1个继续教育学院和3个教辅机构,25个科研机构。截止2016年10月,拥有全日制在校生25159人,其中:普通专科生5941人,普通本科生18792人,研究生137人,留学生289人。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74.7%。就业率达到94.77%。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学校有教职工1434人,其中专任教师1091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794人,占专任教师比例为72.78%,正高职称89人,副高职称285人,高级职称占专任教师比例为34.28%;拥有以“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广西优秀专家、广西教学名师、首批广西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等组成的高层次人才队伍。

        学校坚持质量立校,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放在首位,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建校以来,共获批国家级人才培养实验区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项,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国家级视频公开课1门,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自治区特色高校建设项目1个,自治区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2项,自治区级紧缺人才专业项目1项,自治区级优势特色专业(群)25个,自治区级精品课程13门,自治区级精品视频公开课2门,自治区级教学团队3个,自治区级教学名师2位,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自治区级虚拟仿真实验中心1个;国家级教改项目3项,自治区级教学改革立项117项;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18项。

        学校坚持创新兴校,学科专业建设取得长足进展,科研实力和服务经济社会能力不断增强。学校现有51个本科专业,25个专科专业,1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会计学、财政学、金融学、企业管理、国际贸易学、农业经济管理、数量经济学、区域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统计学、社会保障等11个广西高校重点学科或特色优势学科;是自治区学位办立项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高校,重点建设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等3个授权学科,统计学、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学等3个支撑学科,以及税务硕士、金融硕士、应用统计硕士等3个硕士专业学位点;2011年成为广西首家会计硕士培养单位,截至目前,已招收4届学生并顺利通过中期考核。学校拥有5个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研究基地),6个自治区级校地校企共建科技创新平台;获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200多项,其中,国家级67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269项;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79项。

        学校坚持以国际化视野实施开放办学,积极拓展和加强与美国、英国、法国、澳大利亚、新加坡、泰国、越南、马来西亚等国家高校的交流与合作,中外合作办学项目7个,ACCA国际会计实验班2个;具有独立组织ACCA笔试考试资格并接收境外学生参加考试。

        学校坚持践行“诚以修身,信以立业”的校训,持续开展校风、教风、学风建设,以培养和增强学生“四种能力”为导向,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社会高度认可,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连续9年荣获“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学校还先后荣获自治区文明单位、“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谐学校、卫生优秀学校和广西高校“安全文明校园”、广西高校大学生创业先进单位、广西高校资助贫困生工作先进单位以及南宁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校秉承“明德、弘毅、和谐、日新”的大学精神,着力打造财经特色鲜明的校园文化。学生作品获国家级“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大赛奖项10余项,连续3年承办广西“挑战杯”比赛;成功培育莲湖经济论坛、企业经营沙盘模拟大赛和“菁英会计”专业技能大赛等12项校园品牌项目,获ERP(企业经营沙盘模拟竞赛)、会计专业技能大赛、数学建模竞赛等全国各类学科竞赛一、二、三等奖120余项;拓宽实践育人新平台,成功打造大学生骨干暑期“实岗挂职”社会实践活动品牌项目,育人效果显著,社会反响良好。

        学校注重内涵式发展,顺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立足广西、面向全国、辐射东盟、服务社会,大力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提升学校办学核心竞争力,努力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财经大学。


    周边环境

        学校位于中国—东盟博览会永久举办地的广西省会城市南宁,位于高校群落区内,与多所高校毗邻,具有独特的人文环境,为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益和优化学生知识结构提供了得天独厚的地缘条件。

        学校现有明秀校区、相思湖校区、防城港校区3个校区,占地2008亩,设有14个教学院(部),1个继续教育学院和3个教辅机构,25个科研机构。校园果树成林、莲湖荡漾、现代建筑与亭台水榭相映成趣,具有浓郁的南方园林特色。学校拥有完善、先进的校园网络、电子图书、信息管理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等现代化办学设施设备条件,是现代青年求学深造、培养现代理财、经商、管理人才的理想之地。


    通讯地址 广西南宁市明秀西路100号 联系电话 0771-3859737;3835078;3843560

    招生简章

    广西财经学院2013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工作管理,规范招生工作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广西财经学院,学校的国际代码为11548,注册地址为广西南宁市明秀西路100号,邮编530003。学校设有南宁市相思湖校区、明秀校区以及防城港校区三个校区。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属全日制公立普通本科院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开办有研究生教育、高职高专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下设招生录取工作小组,招生录取工作小组日常职能划归学校招生就业处。

            第四条  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全程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录取规则与要求

            第五条  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第六条  学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

            第七条  院校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含并列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的前提下,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八条  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同等条件下,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九条  对报考涉外专业考生的录取,实行不报不录原则,即只录取填报有专业(方向)志愿的考生。

            第十条  美术类本科广告学(广告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文化产业管理专业的考生,须取得相应省(自治区)专业统考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填报我校志愿方可被我校录取。我校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40 % +专业考试成绩×60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如生源所在省(自治区)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以该省(自治区)政策为准。

            第十一条  执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降)分政策。

            第十二条  无男、女招生比例和民族成分限制。

            第十三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公共关系学、旅游管理等专业原则上要求身高为:男168cm以上,女156cm以上。

            第十四条  外语类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本科专业的英语单科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70%(如按150分满分,须达到105分)以上;高职专业的英语单科成绩须达到该科总分的50%(如按150分满分,须达到75分)以上;本科专业要求英语口试成绩合格以上。

            第十五条  非外语类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但入校后只开设英语公共课。

            第十六条  所有已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予调换专业。

     

    第四章  学生培养和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学生符合毕业条件,发给广西财经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授予广西财经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八条  学费实行学分制和学年制两种收费方式。学费、住宿费、教材费按学年预收,毕业时予以清算,多退少补。各项收费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和体检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者,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第二十条 普通高职新生安排在防城港校区学习,完成第一、二年学习任务后,第三年回到南宁市明秀校区学习。本科和涉外高职专业新生安排在南宁市相思湖校区、明秀校区学习。新生学习校区安排如有变动,学校将在校园网上公告并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第二十一条  学校开通“绿色通道”,采取奖学金、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助学金等措施,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予以帮助。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不收取考生的任何费用。对于非法利用我校名义进行普通高考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的行为及后果,我校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并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校区地址与联系方法:

    1.校区地址

            相思湖校区:广西南宁市大学西路189号

            明秀校区:广西南宁市明秀西路100号

            防城港校区:广西防城港市江山半岛防东公路南侧

    2.联系方法

            招生就业处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明秀西路100号

            邮政编码:530003

            联系电话:0771-3835078、3859737、3821091

            举报电话:0771-3842409、3820951

            传  真:0771-3845585

            学校网址:http://www.gxufe.cn

            招生邮箱:gxcyzsb@163.com

     

    院校分数线
    科目:全部
    • 文科
    • 理科
    年份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录取数 最低位次
    2017 497 485 489 7 15715
    2017 442 429 433 8 64518
    2016 498 486 492 7 16724
    2016 460 449 452 8 65359
    2015 516 489 498 12 16691
    2015 471 463 466 8 64271
    2014 540 530 534 8 13877
    2014 494 474 487 7 74427
    2013 539 524 529 10 13419
    2013 479 467 471 10 62632
    2018 511 503 0 7 14569
    2018 470 461 0 8 61237
    2019 0 465 0 8 65671
    2019 0 510 0 7 16864
    专业分数线
    科目:全部
    • 文科
    • 理科
    年份:全部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专业名称 招生批次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录取数 最低位次
    投资学 本二批 文科 497 486 492 4 15668
    资产评估 本二批 文科 489 485 486 3 15715
    审计学 本二批 理科 442 432 436 4 63077
    工程造价 本二批 理科 432 429 430 4 64518
    招生计划
    考生所在地 :
    计划年份 :
    科类 :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科类 招生计划 招生年份
    工程造价 120105 理工 4 2018
    审计学 120207 理工 4 2018
    投资学 020304 文史 4 2018
    资产评估 120208 文史 3 2018
    投资学 0B 文史 4 2019
    资产评估 16 文史 3 2019
    工程造价 10 理工 4 2019
    审计学 14 理工 4 2019
    选科要求
    科目:全部
    • 文科
    • 理科
    批次:全部
    • 本科一批
    • 本科二批
    • 本科三批
    • 高职(专科)
    专业名称 科类 招生批次 选考要求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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