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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库-大学详情

院校库(共收录国内2725所高校,其中本科类1251,专科2111,该数据库定期更新,如果您所查院校详情有出入,请以院校官网介绍为主)

梧州学院

  • 创建日期:1985年
  • 所属地区:广西
  • 博士点数:0个
  • 硕士点数:0个
  • 院士点数:0个
  • 学生人数:1万~2万人
  • 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 地址:广西梧州市富民三路82号
  • 电话:0774-5820972
  • 学校概况
  • 招生简章
  • 院校分数线
  • 专业分数线
  • 招生计划
  • 选科要求
    学校概况

    学校简介

     

                    梧州学院

     

               (学院代码:11354)    

     

     梧州学院前身是广西大学梧州分校,创立于1985年。2006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在广西大学梧州分校的基础上成立梧州学院,是一所多科性的地方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学校位于素有千年古城、百年商埠、世界人工宝石之都美称的梧州市桂江西畔,校园依山傍水、景色宜人。校园面积800多亩,校舍面积23万多平方米,另有发展规划用地近2000亩。学校综合教学大楼、体育馆、图书馆、11#学生宿舍楼等标志性建筑和大学生综合发展中心的建设处于广西高校前列。

     学校现有11个教学系(部),开设有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28个本科专业(38个本科专业方向),商务英语等17个高职高专专业,涵盖了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理学、艺术学、法学、教育学等学科。学校面向全国28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招收普通本、专科生,与越南、泰国、哈萨克斯坦等国家交换留学生。目前在校生17000多人,其中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11500多人。学校现有教职工1000多人,其中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科技人员”、广西“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广西壮族自治区优秀专家”、“广西百名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等多人。学校现有全国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广西重点学科2个,广西高校重点教学实验中心1个,广西创新人才培养基地1个,广西区级高校教学团队1个,自治区级精品课程3门。

     学校高度重视大学生综合素质和动手实践能力培养,建有国内首创的大学生综合发展中心等创新实践活动场所多个。其中,学校大学生综合发展中心被确定为广西2011年“高校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单位,现有大学生创业项目50个,为广大学生提供了广阔的创业、创新实践平台。我校学生在参加全国、全区各项学生专业技能和学术科技竞赛连创佳绩,先后获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一等奖,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一等奖,中译杯2010年全国口译大赛一等奖,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二等奖,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全国二等奖、广西赛区一等奖,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舞蹈类甲组一等奖等奖项。

     学校连续八年被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授予“广西高等学校安全文明校园”荣誉称号,连续七年荣获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连续两年荣获全区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同时还获得“自治区学生军训工作先进单位”、 “自治区卫生优秀学校”、全区高校“三对创新行动计划先进集体”、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优秀组织奖、中国高校饮食行业百佳食堂,全区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先进单位等20多个省级以上荣誉称号。

     

        

     

    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读梧州学院!

     

    学院代码:11354

    学院地址:广西梧州市富民三路82号(北校区)

            广西梧州市大学路32号(西校区)

    邮政编码:543002   电子邮箱:wzxyzsb@163.com

    网 址:http://www.gxuwz.edu.cn/   http://210.36.200.7:8080/.jsp

    联系电话:0774-5841064  0774-5820972  0774-5831555(传真)

     

     

    周边环境

     

     

    学校位于素有千年古城、百年商埠、世界人工宝石之都美称的梧州市桂江西畔,校园依山傍水、景色宜人。梧州市位于广西东部地处两广交界,是广西连接粤港澳地区距离最近的城市,交通便利,南(宁)梧(州)高速公路、桂(林)梧(州)高速公路、广(州)梧(州)高速公路、梧(州)贵(港)高速公路、包(头)茂(名)高速公路、广(州)昆(明)高速公路都可直达梧州。洛(阳)湛(江)铁路、南梧铁路(南宁 —梧州)、南(宁)广(州)高速铁路(在建)、柳(州)梧(州)铁路(原柳肇铁路,接南广线)(规划中)均经过梧州,由铁路辐射到的城市达100多个。梧州机场已开通南宁、广州、深圳、重庆等航班。

     

     

     

     

       

     

     

     

      

    通讯地址 广西梧州市富民三路82号 联系电话 0774-5841064 0774-5833920

    招生简章

    梧州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梧州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1354。学校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富民三路82号(北校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大学路32号(西校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工业园区一路(高新校区)。

    第三条  梧州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本校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成立招生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2014年我校面向广西、吉林、天津、辽宁、黑龙江、福建、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安徽、山西、河北、新疆、内蒙古、青海、宁夏2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及人数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执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录取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对投档到本校的考生,采用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即按照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填报顺序择优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条件下,与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未满额,在征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未完成计划的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第十条  对执行顺序志愿投档模式录取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对投档到本校的考生,采用志愿优先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对进档考生,如所填专业计划已满,调剂至其他专业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在网上远程录取时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分省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具体按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各专业录取时不受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除英语专业外,本校公共外语课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三条  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录取过程中,学校视各专业生源情况,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对部分专业计划作相应调整。

    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美术类专业

    广西区内考生以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成绩作为艺术专业分的录取依据,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广西艺术类相关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志愿,按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广西区外各省考生采用我校单独组织艺术考试成绩作为艺术专业分的录取依据,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按照艺术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考生所在省艺术联考成绩高的考生。

    2.音乐类专业

    广西区内考生以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成绩作为艺术专业分的录取依据,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广西艺术类相关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志愿,按照艺术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广西区外各省考生采用我校单独组织艺术考试成绩作为艺术专业分的录取依据,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按照艺术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考生所在省艺术联考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五条  执行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全国残联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报考师范类专业原则上要求女生身高150cm以上,男生身高155cm以上;报考音乐学专业原则要求女生身高155cm以上,男生身高165cm以上。

    第十六条   对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我校予以认可。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师范类本科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2880/年、师范类专科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2800/年,艺术类本、专科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8540——9000/年。本科其他类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3600——4320/年,高职高专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6000——6020/年。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以上学费标准为预交学费,学年末按所选学分结算,多退少补。

    住宿费收费标准为300——900/年。

    以上收费均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

    第六章  奖、助学办法

    第十八条  学校有完善的奖学金、助学金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学校十佳全优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师范专业奖学金,社会资助的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

    第十九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经学校审核批准,家庭有特殊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缓交或减免部分学费。学校广泛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第七章  毕业生就业工作

    第二十条  学校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教育、指导、推荐工作,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实习基地和信息化建设,为毕业生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近年来我校毕业生就业率居区内同类院校前列。

    第八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一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有关部门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我校在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中选拔、推荐优秀生升入相同、相关或相近的本科专业就读。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4-5841064     0774-5820972     0774-5831555(传真)

    联系部门:学校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43002

    学校网址:http://www.gxuwz.edu.cn 

    电子邮箱:wzxyzsb@163.com

    第二十五条院校分数线

    科目:全部
    • 文科
    • 理科
    年份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录取数 最低位次
    2017 475 462 465 17 22975
    2017 416 404 408 19 81479
    2016 477 461 464 17 25055
    2016 438 427 429 17 81158
    2015 478 467 473 21 25758
    2015 458 440 444 12 82504
    2014 502 496 498 7 27618
    2014 463 456 458 5 89299
    2013 497 488 492 10 28743
    2013 445 435 440 2 88597
    2018 489 474 0 8 23499
    2018 442 433 0 16 79813
    2019 0 445 0 15 79851
    2019 0 488 0 10 24337
    专业分数线
    科目:全部
    • 文科
    • 理科
    年份:全部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专业名称 招生批次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录取数 最低位次
    国际经济与贸易 本二批 文科 467 467 467 2 21669
    财务管理 本二批 文科 471 465 468 2 22292
    哲学 本二批 文科 464 463 464 2 22948
    汉语言文学 本二批 文科 475 463 468 3 22948
    新闻学 本二批 文科 465 463 464 2 22948
    公共事业管理 本二批 文科 468 463 466 2 22948
    汉语国际教育 本二批 文科 465 462 463 4 22975
    国际经济与贸易 本二批 理科 408 408 408 2 79284
    财务管理 本二批 理科 411 408 410 2 79284
    电子信息工程 本二批 理科 416 406 410 4 80615
    软件工程省重点 本二批 理科 413 406 409 4 80615
    制药工程 本二批 理科 410 406 408 2 80615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本二批 理科 408 405 406 3 81334
    林产化工 本二批 理科 406 404 405 2 81479
    招生计划
    考生所在地 :
    计划年份 :
    科类 :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科类 招生计划 招生年份
    财务管理 120204 理工 2 2018
    国际经济与贸易 020401 理工 2 2018
    电子信息工程 080701 理工 3 2018
    软件工程 080902 理工 3 2018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080202 理工 2 2018
    林产化工 082403 理工 2 2018
    制药工程 081302 理工 2 2018
    财务管理 120204 文史 2 2018
    国际经济与贸易 020401 文史 2 2018
    公共事业管理 120401 文史 2 2018
    哲学 010101 文史 2 2018
    财务管理 01 文史 2 2019
    国际经济与贸易 04 文史 2 2019
    哲学 44 文史 2 2019
    公共事业管理 70 文史 4 2019
    财务管理 01 理工 2 2019
    国际经济与贸易 04 理工 2 2019
    电子信息工程 10 理工 4 2019
    软件工程 13 理工 2 2019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17 理工 3 2019
    制药工程 40 理工 2 2019
    选科要求
    科目:全部
    • 文科
    • 理科
    批次:全部
    • 本科一批
    • 本科二批
    • 本科三批
    • 高职(专科)
    专业名称 科类 招生批次 选考要求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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