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400-801-5351

陕西

切换省份
  • 重庆
  • 陕西
  • 河南
  • 河北
  • 湖南
院校库-大学详情

院校库(共收录国内2725所高校,其中本科类1251,专科2111,该数据库定期更新,如果您所查院校详情有出入,请以院校官网介绍为主)

中国传媒大学

211

  • 创建日期:1954年
  • 所属地区:北京
  • 博士点数:25个
  • 硕士点数:89个
  • 院士点数:1个
  • 学生人数:1万~2万人
  • 隶属于:教育部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一号
  • 电话:0010-65779370、65779256
  • 学校概况
  • 招生简章
  • 院校分数线
  • 专业分数线
  • 招生计划
  • 选科要求
    学校概况

    学校简介

    中国传媒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已正式进入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行列,前身是创建于1954年的中央广播事业局技术人员训练班。1959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学校升格为北京广播学院。2004年8月,北京广播学院更名为中国传媒大学。学校位于中国北京城东古运河畔,校园占地面积46.3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3.88万平方米。

    中国传媒大学的校训是:立德、敬业、博学、竞先。

    中国传媒大学坚持“结构合理、层次分明,重点突出、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相互支撑”的学科建设思路,充分发挥传媒领域学科特色和综合优势,形成了以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信息与通信工程为龙头,文学、工学、艺术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理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相互交叉渗透的学科体系。

    目前,学校设有6个学部、1个协同创新中心,5个直属学院,拥有新闻学、广播电视艺术学2个国家重点学科,传播学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新闻传播学、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3个一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通信与信息系统、电磁场与微波技术、动画学4个二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35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1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95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8个专业硕士类别,87个本科专业。

    2017年9月,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我校入选“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名单, “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两个学科入选“双一流”建设学科。

    中国传媒大学致力于高层次、复合型创新人才培养。建校60多年来,学校培养了大批信息传播领域高层次人才,为党和国家的传媒事业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被誉为“中国广播电视及传媒人才摇篮”、“信息传播领域知名学府”。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14000人,其中普通全日制本专科生90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4000余人;有继续教育在读生30000余人。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截至2017年10月,共有教职工2021人,其中专任教师1150人,正高级300人,副高级442人。学校拥有一批国内外享有盛誉的教授、学者,其中包括:3名双聘院士,3人入选“长江学者”,4人入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3人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等。近年来,一批中青年学术骨干脱颖而出,分别入选教育部“新(跨)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还有20余人次荣获国家级教学名师奖、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北京市级教学名师奖等。学校还聘请了一批著名专家学者担任特聘教授、客座教授或兼职教授,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日益增强。

    作为信息传播研究领域的学术重镇,中国传媒大学致力于传媒内容和形式创新研究、传媒高新技术研发和为政府企事业单位决策咨询服务,形成了一批重要科研成果。学校建有艺术研究院、传播研究院、新媒体研究院和文化发展研究院,建有国家广播电视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共建)、媒介音视频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广播电视研究中心、广播电视数字化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国家语言资源监测与研究中心有声语言分中心、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全国公益广告创新研究基地、文化部国家文化贸易理论研究基地、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首都传媒经济研究基地)、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新闻学与传播学研究基地、广播电视艺术学研究基地、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研究基地)、数字动画技术研究北京市重点实验室、现代演艺技术北京市重点实验室、视听技术与智能控制系统文化部重点实验室、广播电视传输部级重点实验室、信号与信息处理部级重点实验室,建有“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数字媒体工程创新引智基地、全国高等教育质量检测评估研究基地。学校主持完成了国家数字中短波广播技术标准制订与系统研制、参与国家手机电视、移动多媒体技术标准制订,在数字广播技术领域处于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学校办有教育部“名刊工程”期刊《现代传播》。 

    学校建有校园多媒体网络、数字有线综合业务网、图书文献信息资源网、现代远程教育网,公共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建有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广播电视与新媒体实验教学中心、动画与数字媒体实验教学中心,6个北京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广告实践教学中心,动画实验教学中心,影视艺术实验教学中心,传媒技术实验教学中心,电视节目制作实验教学中心,播音主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多媒体教室、演播馆、实验室等装备精良,功能完善;图书馆形成了信息传播学科内容丰富,纸质、电子、网络形式多样的馆藏体系。 

    学校与200多所国外知名大学、科研与传媒机构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2009年学校发起成立了“传媒高等教育国际联盟”,27个国家和地区的65所知名传媒高校加入“联盟”。学校还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媒介与女性”教席单位,建有亚洲传媒研究中心、欧洲传媒研究中心等国际学术研究机构。由我校主办的亚洲传媒论坛、世界大学女校长论坛、中国传播论坛等高层次国际学术会议,已成为国际传媒界、高教界交流的重要平台。 


    周边环境 通讯地址 北京朝阳区定福庄东街一号 联系电话 010-65779370;010-65779256;010-65779141

    招生简章

    中国传媒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中国传媒大学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中国传媒大学。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一号。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

    第三条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2014年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中国传媒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全日制本科专业(含普通类、艺术类、非通用语类、自主选拔录取、拔尖创新人才选拔等)和高职专业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由校长、主管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全日制本科专业和高职专业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办。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七条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根据学校发展规模、办学条件、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制定本科年度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和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报教育部批准。

    第九条  招生办公室依据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坚持科学发展,协调发展,按照“以发展促公平”的原则,结合学校办学条件、考虑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做好招生专业结构、区域结构的调整,科学、合理地编制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和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报教育部批准。

    第十条  招生办公室将教育部批准后下达的生源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寄(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校招生办公室,并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二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时以实际高考成绩(不含任何加分)为准。实际高考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三条 外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的考生。除考生所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不组织英语口试加试外,报考我校外语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英语口试加试且成绩达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绩满分80%(含)以上。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新生入学后外语课教学只安排英语。

    第十四条 普通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第一款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10%以内。其中,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提档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当地重点本科录取分数线。

    第二款 普通本科录取考生实际高考成绩(不含任何加分)须不低于当地重点本科录取分数线。

    第三款 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原则上其实际高考成绩(不含任何加分)不低于已投档的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分。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四款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在学校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设定专业志愿级差,第一、第二、第三专业志愿之间的级差为2分,第三专业志愿以后的专业志愿之间按平行专业志愿考虑;同等条件时,依次按英语(文、理科)、语文(文科)或数学(理科)、文综(文科)或理综(理科)科目成绩排队录取。

    第五款 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在学校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按实际高考成绩(不含任何加分)从高到低(实际高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英语(文、理科)、语文(文科)或数学(理科)、文综(文科)或理综(理科)科目成绩排队)调剂到尚未录满、且与所报专业志愿相近的专业,纯理工科类专业不接收所报专业志愿皆为文科类专业的理科调剂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六款 上海生源考生报考工科专业的选测科目必须为物理。

    第七款 浙江省招生计划只录取参加第一类考试科目组考试的考生。

    第八款 江苏生源考生普通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第一  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第二  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 B,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江苏省本科重点批次录取分数线。

    第三  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方法排序,即按照考生“语、数、外三门原始分+政策性奖励分+附加分”(不含政策性照顾分)的成绩,确定考生录取专业;若该分数相同,优先录取政策性照顾分加分考生;若该分数还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的原始分与附加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还相同,则将选测科目等级换算为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仍相同,则将4门必测科目等级换算为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A+=4分、A=3分、B+=2分、B=1分。)

    第九款  少数民族预科生(含新疆两年预科生)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当地本科二批控制分数线,按实际高考成绩(不含任何加分)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款  对于其他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学校将根据本条例的精神,制定相应的专门录取政策。

    第十五条  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录取原则,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中国传媒大学2014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六条 非通用语专业录取原则

    非通用语专业(日语、德语、葡萄牙语等)在本科提前批次进行录取,即在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放提前批次招生计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在提前批次进行投档,录取时按照普通专业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自主选拔录取专业录取原则

    自主选拔录取专业的录取原则,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中国传媒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中国传媒大学2014年面向县及县以下中学农村户籍学生专项自主选拔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八条  拔尖创新人才录取原则

    拔尖创新人才的录取原则,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中国传媒大学2014年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实施方案》执行。

     

    第六章  招生监察

    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管理和监察工作的暂行规定》要求,成立以纪委书记为组长,主管校领导为副组长,由监察处等主要职能部门参加的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监察工作。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招生监察力度,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原则的贯彻落实。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按上级主管部门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学金制度。对于贫困学生设有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校外机构资助等措施组成的相互补充、较为完善的经济资助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三条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颁发中国传媒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及学校有关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颁发相关的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国传媒大学网址:http://www.cuc.edu.cn

    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haosheng.cuc.edu.cn

    招生办官方微博:http://weibo.com/cuczsb

    招生办咨询电话: 010-65779370、65779256、65779141(传真)

    纪检监察电话:010-65779383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四月

    院校分数线
    科目:全部
    • 文科
    • 理科
    年份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录取数 最低位次
    2017 636 620 626 10 428
    2017 625 591 604 16 6263
    2017 603 603 603 2 793
    2017 594 577 583 10 8299
    2016 625 611 616 10 445
    2016 632 606 615 16 5567
    2016 592 590 591 2 0
    2016 589 562 575 10 0
    2015 620 601 608 10 426
    2015 605 587 594 14 6587
    2015 578 549 558 4 3049
    2015 575 547 558 10 16242
    2014 635 627 631 9 376
    2014 634 604 613 12 6596
    2014 611 593 605 4 1824
    2014 602 512 557 12 45382
    2013 617 606 609 13 436
    2013 614 565 583 21 9968
    2013 592 584 588 2 0
    2013 561 528 544 3 0
    2018 642 628 0 11 395
    2018 647 622 0 19 4817
    2019 0 573 0 21 13666
    2019 0 610 0 12 1175
    专业分数线
    科目:全部
    • 文科
    • 理科
    年份:全部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专业名称 招生批次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录取数 最低位次
    网络与新媒体(新媒体网络经营方向) 本一批 文科 630 628 629 2 322
    传播学(媒体市场调查与分析方向)国家重点 本一批 文科 627 627 627 2 336
    广告学 本一批 文科 630 621 626 2 422
    汉语国际教育 本一批 文科 621 620 621 2 428
    文化产业管理(影视制片管理、文化经纪方向) 本一批 文科 636 620 628 2 428
    传播学国家重点 本一批 理科 619 615 617 2 3646
    数字媒体技术 本一批 理科 610 610 610 2 4121
    广播电视工程 本一批 理科 625 603 614 2 4833
    软件工程(移动互联网方向) 本一批 理科 611 601 606 2 5078
    自动化(演艺工程与舞台技术方向) 本一批 理科 603 596 600 2 5639
    电子信息工程 本一批 理科 595 595 595 2 5791
    通信工程省重点 本一批 理科 593 591 592 2 6263
    公共关系学 本一批 理科 603 591 597 2 6263
    招生计划
    考生所在地 :
    计划年份 :
    科类 :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科类 招生计划 招生年份
    传播学 50304 文史 2 2018
    广告学 50303 文史 2 2018
    工商管理类 1202 文史 2 2018
    文化产业管理 120210 文史 2 2018
    汉语国际教育 50103 文史 3 2018
    传播学 050304 理工 2 2018
    网络与新媒体 050306 理工 2 2018
    通信工程 080703 理工 2 2018
    广播电视工程 080707 理工 2 2018
    电子信息工程 080701 理工 2 2018
    数字媒体技术 080906 理工 2 2018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0901 理工 2 2018
    信息安全 080904 理工 2 2018
    数字媒体技术 080906 理工 3 2018
    传播学 37 文史 2 2019
    广告学 39 文史 2 2019
    工商管理类 53 文史 2 2019
    文化产业管理 57 文史 3 2019
    汉语国际教育 67 文史 3 2019
    传播学 38 理工 2 2019
    网络与新媒体 42 理工 2 2019
    通信工程 58 理工 2 2019
    通信工程 59 理工 2 2019
    电子信息工程 60 理工 2 2019
    广播电视工程 92 理工 2 2019
    数字媒体技术 93 理工 2 2019
    信息安全 72 理工 2 2019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73 理工 2 2019
    数字媒体技术 75 理工 3 2019
    选科要求
    科目:全部
    • 文科
    • 理科
    批次:全部
    • 本科一批
    • 本科二批
    • 本科三批
    • 高职(专科)
    专业名称 科类 招生批次 选考要求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0.257454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