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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库-大学详情

院校库(共收录国内2725所高校,其中本科类1251,专科2111,该数据库定期更新,如果您所查院校详情有出入,请以院校官网介绍为主)

长沙理工大学

  • 创建日期:1956年
  • 所属地区:湖南
  • 博士点数:18个
  • 硕士点数:125个
  • 院士点数:5个
  • 学生人数:1千~5千人
  • 隶属于:湖南省教育厅    
  •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赤岭路45号
  • 电话:0731-82309550、85258568
  • 学校概况
  • 招生简章
  • 院校分数线
  • 专业分数线
  • 招生计划
  • 选科要求
    学校概况

    学校简介

    长沙理工大学概况

     

    长沙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管、经、文、法、哲、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具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学位授予权和硕士生推免权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是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湖南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经过6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积淀了以“博学、力行、守正、拓新”校训和“铺路石精神”为内核的大学文化。自建校以来,为交通、电力、水利、轻工等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40余万高级专门人才。学校本科招生第一批次覆盖全国,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5%以上。

    学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现有金盆岭、云塘两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2980亩,校舍总建筑面积120余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39.52亿元。图书馆纸本藏书331.19万册,电子图书78.26万册,中外期刊1347种,拥有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和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电力科技查新工作站。学校设有19个教学学院,1个独立学院和1个继续教育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37000余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近5000人。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发展战略,现有专任教师1920人,其中正高职称314人,副高职称650人。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双聘中国工程院院士2名,国家“千人计划”人选2人,“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1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3人,国家“高端外国专家项目”(文教类)计划人选4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0人,国家级教学名师3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全国师德标兵1人,青年“千人计划”人选1人,青年“长江学者”人选1人。湖南省科技领军人才2人,湖南省“团队百人计划”1个,湖南省“百人计划”人选11人、青年“百人计划”人选2人。

     

    学校紧紧依托行业,建成了水平较高、特色鲜明的本科教育教学体系。现有62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9个、国家级本科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土木工程专业)、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会计学专业)、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专业9个、列入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本科专业5个、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1个(土木工程专业)。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程2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3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6个,国家级示范实验教学中心2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教育部“卓越计划”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精品课程25门,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3个,省级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示范基地10个,省级示范实验(实践)教学中心11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个。

    学校先后获准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学校,教育部“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学校。近五年,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22项;大学生获得国家级各类学科竞赛和科技成果奖200余项,省级学科竞赛和科技成果奖1200余项。

    学校拥有“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11个,工程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现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4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2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0个,具有授予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资格。拥有国家级科研平台2个、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省级创新团队7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自然科学创新平台34个、省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4个。

    学校主持完成的“膨胀土地区公路建设成套技术”项目2009年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主持完成的“混凝土桥梁施工期和使用期安全控制的关键技术”、“混凝土桥梁服役性能与剩余寿命评估方法及应用”、“沥青路面状态设计法与结构性能提升技术及工程应用”项目分别于2006、2011、2012年3次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近五年,学校主持承担国家级项目368项,实现了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项目历史性突破,并获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国家863计划课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等高端项目资助;获得国家科技成果奖4项;职务发明专利552项。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广泛开展国际合作交流,先后与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俄罗斯及港澳台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70余所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交流与合作关系。具有招收和培养来华留学生资格,是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培养单位。目前在校留学生近200人,其中学历生超过80%。与黑山大学、利比里亚大学分别合作共建孔子学院。近年来,共派出1000余名在籍学生出国出境交流学习。

    立足新时代,学校将传承和发扬优良办学传统,遵循《长沙理工大学章程》,实施“质量立校、学科兴校、人才强校、依法治校”战略,坚持改革创新,强化内涵发展,全面提升办学质量和育人水平,积极推进“双一流”建设,办优质本科、建一流学科、创百强大学,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坚持立德树人,为培养“底色亮、实践强,有情怀、敢担当”的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和行业精英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长沙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万家丽南路2段960号     邮编:410114
    咨询热线:0731-85217402 ;0731-85217405;0731-85217409 ; 0731-85217410 ; 0731-85217418
    联系电话:0731-85256175
    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csust.edu.cn
    微信公众号:cslgygzs
    电子邮箱: cslgzb@qq.com

    周边环境

        学校座落在历史名城长沙市,临滔滔湘江水,望葱葱桔子洲;校园芳草流青,秀木苍翠,理风文乐,激浊扬清;是湖南省文明高校和园林式单位。

                                        壮美云塘

                                        云塘春色

    通讯地址 学校地址:长沙市天心区万家丽南路2段960号;
    招生联系地址:长沙市天心区万家丽南路2段960号长沙理工大学二办B205 联系电话 咨询热线:0731-85217402、85217405、85217409 、85217410、85217418(6月10日—8月20日) 工作电话:0731-85256175

    招生简章

    长沙理工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

    长沙理工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长沙理工大学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全称“长沙理工大学”,部标代码10536,英文名称Changsha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第三条  学校坐落在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省会长沙市,有云塘和金盆岭两个校区。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万家丽南路2段960号,邮编410114。学校网址:http://www.csust.edu.cn

    第四条  经教育部批准,长沙理工大学由原交通部部属长沙交通学院和原国家电力公司所属长沙电力学院于2003年6月合并组建而成。学校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湖南省政府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学校具有本专科学生和硕士、博士研究生的教育培养资格及相应的学位授予权。

    第六条  本章程所涵盖的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类型有:普通文理科、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班、新疆协作计划、国家专项、地方专项计划、中外合作办学等。

    第七条  本校培养的普通本科毕业生颁发学历证书的校名均为长沙理工大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纪检监察工作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订普通本科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等,并对招生重大事项做出决策,是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同时,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吸纳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加,负责研究、审议招生政策和制度,监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维护招生公平公正,是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决策咨询、民主管理和监督机构。

    第九条  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和招生监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及学校招生政策和制度,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招生监察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处,其主要职责是对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实行全面、全过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计划编报的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国家专项、地方专项、少数民族等招生计划。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制订年度招生事业计划、分专业计划、生源计划。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统一发布。

    第十一条  学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并按规定预留少量计划,用于平衡各省(区、市)生源质量。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提前向社会公布。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我校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区、市)。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录取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三条  学校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根据生源情况和相关规定确定在各省(区、市)的提档比例,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提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20%。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第十四条  对于符合录取标准的非特殊类型考生,学校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成绩排队顺序进行录退。根据进档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同一专业录取时,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顺序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若单科成绩完全相同,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的专业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择优录取。实行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的省(市、区),按生源所在省(市、区)投档规则,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和院校调剂志愿后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学校不限定男女生比例;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不限定外语语种,学生进校后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教学。

    第十七条  特殊类型录取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及学校制订的具体招生简章执行。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由我校组织专业考试(校考)的省份,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校考成绩*0.6+文化高考成绩*0.4),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我校鼓励专业成绩优异的考生积极报考,专业校考平均成绩达到90分的考生,在满足省级招办设定的录取控制标准(最低录取线)条件下,我校优先录取;对专业校考平均成绩达到85分的考生,给予综合成绩加20分的政策。

    对于我校不组织专业校考的省份,考生美术专业成绩采用其省统考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省统考成绩×0.6+文化高考成绩×0.4),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生源所在省有特别要求的按省级招办确定的计算原则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土木工程专业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按国家及生源地省级招办关于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政策录取,只录取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专业学习。该专业核心课程为英语授课,要求考生英语语种且英语高考成绩不低于满分的70%。

    第十九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按当年公布的预科招生计划执行。预科生在预科培养期间不分专业;预科学习结束,经考核合格,学校根据预科培养期间学业成绩及表现,结合学生志愿,确定专业,转入本科阶段学习。

    第二十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按要求制订的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一条  学校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按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计收。由于招生计划先于年度专业收费政策发布,我校随招生计划公布的收费为上一年度的标准,考生入学时按省物价局新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艺术类录取新生在入学报到后一星期内进行专业复查。如发现不合格或违规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录取学生无正当理由超过我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不予入学注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学校本科招生官方网站:http://zs.csust.edu.cn,招生咨询电话:0731-85217402、85217405,联系电话:0731-85256175(兼传真),电子信箱:cslgzb@qq.com,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电话:0731-85258529。学校通过本科招生网和长沙理工大学阳光招生公众号发布招考信息、公示选拔及录取结果。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长沙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院校分数线
    科目:全部
    • 文科
    • 理科
    年份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录取数 最低位次
    2017 524 517 519 15 8040
    2017 544 504 512 69 25744
    2016 521 513 516 11 9192
    2016 540 516 523 75 26742
    2015 533 514 523 11 8645
    2015 553 516 525 74 28492
    2014 568 551 556 10 7525
    2014 567 536 543 78 29912
    2013 552 543 548 9 7453
    2013 540 511 518 81 31725
    2018 568 538 0 11 7085
    2018 562 536 0 68 23851
    2019 0 540 0 77 24074
    2019 0 553 0 10 6514
    专业分数线
    科目:全部
    • 文科
    • 理科
    年份:全部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专业名称 招生批次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录取数 最低位次
    金融学国家重点 本一批 文科 524 521 523 2 7344
    财务管理 本一批 文科 520 519 520 2 7692
    翻译 本一批 文科 519 518 519 2 7881
    法学 本一批 文科 521 517 519 2 8040
    汉语言文学 本一批 文科 519 517 518 3 8040
    新闻学 本一批 文科 518 517 518 2 8040
    市场营销 本一批 文科 517 517 517 2 8040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国家重点 本一批 理科 544 523 531 3 19940
    交通运输类(含交通运输、交通工程、物流工程专业) 本一批 理科 522 517 519 4 21716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 本一批 理科 526 516 521 2 22012
    能源与动力工程国家重点 本一批 理科 518 514 516 2 22651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本一批 理科 517 514 516 2 22651
    软件工程 本一批 理科 515 514 515 2 22651
    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 本一批 理科 514 513 514 2 23004
    水利水电工程 本一批 理科 515 512 514 2 23285
    数学与应用数学 本一批 理科 531 511 521 2 23610
    电子科学与技术省重点 本一批 理科 512 511 512 2 23610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本一批 理科 516 511 514 2 23610
    测控技术与仪器 本一批 理科 510 510 510 2 23904
    信息与计算科学 本一批 理科 511 509 510 2 24238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本一批 理科 509 509 509 2 24238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本一批 理科 509 508 509 2 24557
    机械类 本一批 理科 522 507 511 6 24901
    应用统计学 本一批 理科 509 506 508 2 25209
    工程力学 本一批 理科 514 506 510 2 25209
    土木工程国家重点 本一批 理科 523 505 513 8 25541
    建筑学 本一批 理科 506 505 506 2 25541
    生物工程 本一批 理科 510 505 508 2 25541
    工程管理 本一批 理科 507 505 506 2 25541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本一批 理科 516 504 510 2 25744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本一批 理科 516 504 510 2 25744
    测绘工程省重点 本一批 理科 504 504 504 2 25744
    化工与制药类(含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轻化工程专业) 本一批 理科 508 504 506 4 25744
    食品科学与工程省重点 本一批 理科 505 504 505 2 25744
    招生计划
    考生所在地 :
    计划年份 :
    科类 :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科类 招生计划 招生年份
    金融学 20301 文史 2 2018
    财务管理 120204 文史 2 2018
    法学 30101 文史 2 2018
    汉语言文学 50101 文史 2 2018
    新闻学 50301 文史 1 2018
    翻译 50261 文史 2 2018
    材料类 0804 理工 2 2018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120102 理工 2 2018
    数学与应用数学 070101 理工 2 2018
    信息与计算科学 070102 理工 2 2018
    应用统计学 071202 理工 2 2018
    电子科学与技术 080702 理工 2 2018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080705 理工 2 2018
    化工与制药类 0813 理工 4 2018
    食品科学与工程 082701 理工 2 2018
    生物工程 083001 理工 2 2018
    土木工程 081001 理工 4 2018
    测控技术与仪器 080301 理工 2 2018
    能源与动力工程 080501 理工 2 2018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080503 理工 2 2018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081002 理工 4 2018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080601 理工 5 2018
    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 080802 理工 2 2018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0901 理工 2 2018
    软件工程 080902 理工 2 2018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081006 理工 2 2018
    交通运输类 0818 理工 5 2018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081003 理工 2 2018
    机械类 0802 理工 6 2018
    建筑类 0828 理工 2 2018
    水利类 0811 理工 2 2018
    金融学 01 文史 2 2019
    市场营销 04 文史 2 2019
    法学 08 文史 2 2019
    汉语言文学 09 文史 2 2019
    翻译 12 文史 2 2019
    材料类 02 理工 5 2019
    财务管理 06 理工 4 2019
    新闻学 10 理工 2 2019
    英语 11 理工 2 2019
    信息与计算科学 14 理工 2 2019
    应用统计学 15 理工 2 2019
    化工与制药类 20 理工 4 2019
    土木工程 25 理工 7 2019
    电子信息类 26 理工 4 2019
    能源与动力工程 31 理工 2 2019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32 理工 2 2019
    自动化 33 理工 2 2019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34 理工 2 2019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35 理工 4 2019
    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 37 理工 2 2019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9 理工 2 2019
    软件工程 40 理工 2 2019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42 理工 3 2019
    交通运输类 43 理工 5 2019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46 理工 1 2019
    机械类 56 理工 6 2019
    水利类 58 理工 6 2019
    生物工程类 62 理工 3 2019
    选科要求
    科目:全部
    • 文科
    • 理科
    批次:全部
    • 本科一批
    • 本科二批
    • 本科三批
    • 高职(专科)
    专业名称 科类 招生批次 选考要求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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