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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库-大学详情

院校库(共收录国内2725所高校,其中本科类1251,专科2111,该数据库定期更新,如果您所查院校详情有出入,请以院校官网介绍为主)

运城护理职业学院

  • 创建日期:1970年
  • 所属地区:山西
  • 博士点数:0个
  • 硕士点数:0个
  • 院士点数:0个
  • 学生人数:1千~5千人
  • 隶属于:山西省教育厅    
  • 地址:山西省运城市复旦西街2155号
  • 电话:0359-2510888 2510022
  • 学校概况
  • 招生简章
  • 院校分数线
  • 专业分数线
  • 招生计划
  • 选科要求
    学校概况

    学校简介 运 城 护 理 职 业 学 院 Yuncheng Vocational Nursing College 院校代码:14397 学院简介: 运城护理职业学院是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普通高等医学专科院校,坐落在晋陕豫“黄河金三角”的山西省运城市,是全省唯一的护理职业学院。学院具有49年的办学历史,为社会培养了4万余名大中专医疗卫生人才。学院先后荣获“山西省文明学校”“山西省十佳基层党组织”“山西省模范单位”“运城市文明标兵单位”等称号。护理、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等专业师生在省内外职业技能大赛中屡获殊荣。 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5600余人,教职工500余人。学院占地380亩,总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是一座园林式的医学院校。学院建有高标准的专业实验实训室、多媒体教室、电子阅览室等70余个,图书馆藏书26万余册。学院拥有一座200张床位的二级甲等附属医院,并在全省各地市、大型厂矿医院及北京、天津、西安、广州、珠海等地建立了47个教学医院和实训基地,充分满足各类专业学生见习、实习需要。 学院目前实行高职教育和中职教育双轨制,开设口腔医学、针灸推拿、护理、助产、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眼视光技术9个大专专业,同时保留护理、医学检验技术、中医(针灸推拿)等中专专业。护理专业先后被确定为国家级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建设项目、省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护理、康复治疗技术专业被确定为省级职业教育重点专业,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专业被确定为省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2017、2018年先后经教育部批准设立口腔医学、针灸推拿两个国控医学专业,为立志从事口腔医学、针灸推拿事业的莘莘学子提供学习机会。 学院秉承“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创新实践,和谐发展”的办学理念,积极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北京联袂集团、山西九针中医院、天津天同颐养院、深圳洋紫荆集团、珠海新茂齿科中心、运城和济康复医院等多家用人单位建立合作关系,毕业生就业率在94%以上,专业对口率在92%以上。 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来运城护理职业学院学习深造! 校址:运城市盐湖区复旦大街2155号(舜帝公园东侧) 电话:0359—2510888 2510022 邮编:044000 网址:www.ychlxy.com 邮箱:ychy2510888@163.com 乘车路线:市内乘坐33路或16路、高铁站坐103路公交车往北方向即到 周边环境 通讯地址 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复旦大街2155号 联系电话 0359-2510888 2510022

    招生简章

    运城护理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加强阳光工程制度化建设,规范各项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运城护理职业学院普通高考及对口升学招生工作。

      第二条 运城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以高考及对口考试成绩为主要指标,贯彻“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运城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运城护理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4397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九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办学地点:山西省运城市复旦西街2155号

    第十一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张红洲 职务:院长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根据学院的工作需求,成立由主管院长、招生部门负责人及监察室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组和监督组,负责全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 学院招就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招生工作在院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招生计划制定原则:根据社会需求和学院现有的办学资源(专业布局、教学条件、师资等),确定专业招生规模。

    第十条  招生计划分配办法:积极响应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高职教育发展的政策规定,结合我院发展情况,扩大区域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急需和就业前景看好的专业的招生计划,适当调减社会需求不足、毕业生就业困难的专业的招生计划。

    第十条  按照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合理分配普通高考分专业、分省招生计划对口招生计划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和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  普通高考招生录取

    十条   面向全国招收参加当年高考的高中毕业生,实行考生自由报考,录取分数标准执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确定的专科录取分数线。

    第二十一条  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即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再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是:文史类:①语文;②数学;③文科综合;理工类:①数学;②语文;③理科综合。

    第二十二条   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以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填写服从专业调的考生,将调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或未填写同意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二十条  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

    第二十条  报考我院各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只提供英语教学,男女不限。

    第二十条  我院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政策加分。

    院校分数线

    科目:全部
    • 文科
    • 理科
    年份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录取数 最低位次
    2017 405 354 380 2 58477
    2017 324 151 252 5 173238
    2016 364 231 290 8 86612
    2016 351 212 254 5 176402
    2015 348 324 338 6 84985
    2015 360 214 292 6 188778
    2014 420 348 369 8 88606
    2014 0 0 0 0 0
    2013 406 282 343 8 117029
    2013 0 0 0 0 0
    专业分数线
    科目:全部
    • 文科
    • 理科
    年份:全部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专业名称 招生批次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录取数 最低位次
    口腔医学 专科批 文科 405 405 405 1 42351
    护理省重点 专科批 文科 354 354 354 1 58477
    口腔医学 专科批 理科 324 151 252 5 173238
    招生计划
    考生所在地 :
    计划年份 :
    科类 :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科类 招生计划 招生年份
    口腔医学 01 文史 2 2019
    针灸推拿 02 文史 2 2019
    口腔医学 01 理工 2 2019
    针灸推拿 02 理工 2 2019
    康复治疗技术 09 理工 2 2019
    选科要求
    科目:全部
    • 文科
    • 理科
    批次:全部
    • 本科一批
    • 本科二批
    • 本科三批
    • 高职(专科)
    专业名称 科类 招生批次 选考要求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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