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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库-大学详情

院校库(共收录国内2725所高校,其中本科类1251,专科2111,该数据库定期更新,如果您所查院校详情有出入,请以院校官网介绍为主)

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

  • 创建日期:2008年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博士点数:0个
  • 硕士点数:0个
  • 院士点数:0个
  • 学生人数:1万人
  • 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 地址:呼和浩特市机场路29号
  • 电话:0471-3695850、0471-3693057
  • 学校概况
  • 招生简章
  • 院校分数线
  • 专业分数线
  • 招生计划
  • 选科要求
    学校概况

    学校简介

     

    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是由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教发函[2008]149号)设立的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2006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筹建,2008年5月7日,经教育部批准正式成立。是内蒙古自治区仅有的两所独立学院之一。学生修满学分,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学位证书。 


        建校以来,学院始终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内涵建设”、“按本科大学标准办本科”的指导思想,狠抓学院基本建设与日常管理工作,多项工作取得了既快又好的发展。学院现设6个系,14个本科专业,涉及5大学科门类,截止2014年9月,在校本科生7165人。2010年学院获得全国独立学院协会“全国先进独立学院”称号,2011年获得全国民办教育协会民办高教专业委员会“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优秀院校”称号。2012年学院首届本科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98.72%,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统计,居全区高校之首。2013届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7%,2014届毕业生就业率截止9月1日达96.88%。

     

    一、学院概况

     
        学院位于呼和浩特市机场路29号,占地500多亩,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自主拥有教学楼、宿舍楼、餐厅、运动场地及休闲场所;建有多个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舞蹈室、钢琴室等;开辟多家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馆藏70余万册图书。


        学院现设有6个系(外语系、管理系、人文系、艺术系、财会系、影视艺术分院)11个职能处室(学院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总务处、财务室、人事室、外事办、团委、招生就业处、保卫处、图书馆)。建校以来,学院经过艰苦创业,实践探索,明确提出了“立校为公、执教报国”的办学理念。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以本科教育为主,着力培养宽口径、厚基础、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二、学科与专业建设

     

    截止2013年底,学院开设14个本科专业,涉及5大学科门类。

        2008年首次招生的本科专业为英语、工程管理、新闻学、学前教育、艺术设计、旅游管理,共计6个。2009年增设美术学专业,当年招生。2010年增设财务管理、会计学专业,当年招生。2011年增设动画、摄影、广播电视编导、当年招生。2012年增设土木工程专业,当年招生。2013年增设公共事业管理,当年招生。

     

    三、教学科研

     

    学院在教学方面不断探究,形成了规范的管理制度,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摸索中形成了具有特色的教学模式。学院结合三本学生特点,根据“加强学生实用技能的培养,大量开设选修课”的指导思想,将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为“学生既要有系统扎实的专业知识,又要有很强的专业技能,上岗就能上手”。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实践,2012年调整修订了人才培养方案,方案中加大了实践课与选修课的比例,实践课与理论课的比例达到4:6,必修课和选修课比例调到5:5。这样的培养方式增强了学生适应社会的综合能力和素质,学院首届毕业生供不应求,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学院2009年成立了科研工作促进委员会。2009—2010年,学院从独立学院教学与管理、系科建设、校园文化等不同角度积极争取到内蒙古自治区“十一五”科研项目8项。出台了《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激发全院教职工的科研积极性,促进学院科研工作的开展。截止2011年底,学院教师在《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发表80余篇论文。

     

    四、师资队伍建设

     

    学院采取“引进来、送出去”的措施,将学院一部分优秀师资送出去深造,并鼓励年轻教师不断提高学历。在母体院校内蒙古师范大学的支持下,形成了老、中、青相结合的师资梯队,基本满足教育教学要求。每学期聘请的师资副高职称以上的占35%以上。

     

    五、国际化办学

     

    学院逐渐形成了开放式国际化办学特色,表现为教学形式国际化、师资队伍国际化、校园文化国际化。截止2013年底,学院招聘的外籍教师来自英国、法国、美国、荷兰、加纳、南非、日本、菲律宾、希腊及喀麦隆等不同国家,成为自治区聘请外教最多的单位。学院与韩国、多哥、加纳、巴基斯坦等国家的12所学校建立了合作关系,陆续招收非洲留学生近百名。

        2010年开始,学院与巴基斯坦驻华大使馆前任大使马苏德·汗和现任大使马苏德·哈立德建立了良好的友谊关系,在马苏德·汗大使的协调和支持下,学院与巴基斯坦5所学校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2011年8月、2012年7月、2013年8月,2014年9月学院分四次派出20名师生前往巴基斯坦拉合尔阿奇森学院执教汉语,帮助该校建立汉语教学和考试体系。2013年10月份,现任马苏德·哈立德大使首次到校访问,并与学院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将在校际交流、师生互访、筹建巴基斯坦研究中心等方面开展合作。

     

    六、党建、思政与管理工作

     

    2007年师大党委成立鸿德学院党总支,在党建方面提出 “举办让党和政府放心的高等教育”的口号,并将党建工作列为学院长期工作的重点。学院提出了“三个放心”、“三个前列”的党建工作指导思想,并通过改革创新理念和方法,积极探索党建工作新机制。

    2009年10月,经内蒙古师范大党委批准,鸿德学院成立了分党委,这是全区高校中的第一个基层党委。学院党委现下设11个党支部,学院团建工作中的“五大工程”多次被媒体报道。2010年学院被师大党委评为“先进党委”;2011年学院党委被中共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2012年学院党委被师大评为“先进党委”。

     

     

     

     

    周边环境 通讯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机场路29号 邮编:010070 联系电话 办公电话:0471-3693382、3695167 移动电话:15847761777、13948915109 联系人:白老师

    招生简章

    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为更好地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法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全称: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

      二、学校代码:14205

      三、学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机场路29号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六、上级主管部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七、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

      招生录取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全面落实高考招生“阳光工程”。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外语语种:除英语专业外,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受现有师资、设备等因素限制,新生入学后学院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4、录取批次:本科二批

      5、录取方式

      采取“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所有第一志愿考生处理结束之后,才开始处理第二志愿考生。第二志愿考生投档之后,第一志愿考生的预录取结果不再进行变更,第三志愿及后面志愿的处理方法相同)。

      普通文科、普通理科考生在报考我院的同一志愿中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志愿级差。

    根据生源地省级招办要求,参加本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汉授美术、汉授编导专业考试(简称“省统考”)并合格的考生;获得“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艺术类汉授美术、汉授编导考试合格证的汉授美术、汉授编导艺术(文、理科)、汉授美术艺术(文、理科)均可填报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

      6、相关科目成绩及要求:艺术类在汉授美术、汉授编导专业考试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报考普文、普理英语(教育方向)、英语(翻译方向)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

      7、提档比例

      不超过1:1.2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8、优惠加分政策与分数排序

      (1)优惠加分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院认可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或教育考试中心有关加分和降分投档的政策和规定。

      (2)分数排序

      依据政策加分后的分数排序确定录取优先次序。

      9、计划公布

      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考生可以同时在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网站查询。网址:www.honder.com或登陆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信息网站查询及各省市招生信息网查询。

      内蒙古自治区网址为: http://nm.zsks.cn.

      八、学费标准

    汉语言文学、旅游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新闻学、专业学费13500元/学年;英语(教育方向)、英语(翻译方向)学前教育专业14000元/学年;工程管理、土木工程、物业管理专业学费14500元/年;财务管理、会计学、审计学专业学费15000元/年;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学费16500元/学年;美术学专业学费17500元/学年;动画、广播电视编导、摄影专业学费18000元/学年。

            九、奖学金政策

        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现已经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奖学金、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等多种形式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十、颁发学历、学位证书情况

    学生修完规定的课程,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由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十一、本章程由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负责解释。

      十二、学院招生联系方式

      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网址:www.honder.com

      咨询电话:0471-3693067  3695167(传真)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机场路29号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招生办

      邮编:010070

     

     

    院校分数线
    暂无
    专业分数线
    暂无
    招生计划
    暂无
    选科要求
    科目:全部
    • 文科
    • 理科
    批次:全部
    • 本科一批
    • 本科二批
    • 本科三批
    • 高职(专科)
    专业名称 科类 招生批次 选考要求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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