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400-801-5351

陕西

切换省份
  • 重庆
  • 陕西
  • 河南
  • 河北
  • 湖南
院校库-大学详情

院校库(共收录国内2725所高校,其中本科类1251,专科2111,该数据库定期更新,如果您所查院校详情有出入,请以院校官网介绍为主)

湖北文理学院

  • 创建日期:1905年
  • 所属地区:湖北
  • 博士点数:0个
  • 硕士点数:0个
  • 院士点数:0个
  • 学生人数:1万~2万人
  • 隶属于:湖北省教育厅    
  • 地址:湖北省襄樊市隆中路七号
  • 电话:0710-3595555、3590904(传真)
  • 学校概况
  • 招生简章
  • 院校分数线
  • 专业分数线
  • 招生计划
  • 选科要求
    学校概况

    学校简介

     

    作者:招生办 来源:招生办 阅读次数: 262 发表日期: 2010-6-2 11:06:08
     

    全国本科教学优秀高校

    全国就业工作先进高校

    中央财政与省共建高校

     

     

    湖北文理学院是湖北省属普通本科院校,位于有着2800年建城史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全国魅力城市——襄阳市。这里自古就是商贾汇聚和兵家必争之地,是中原文化和楚文化的汇合处,也是三国故事的源头和三国文化的发祥地;现今是湖北省的第二大城市和鄂、豫、渝、陕交汇地区的最大城市,也是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中大三角之一的省域副中心城市。学校地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诸葛亮故居——古隆中。此处环境幽雅,景色宜人,有着浓郁的历史文化氛围,是求学成才的理想之地。昔日,有中华智慧化身之美誉的诸葛孔明深居于此十年,躬耕苦读,交友修身,定下“三分天下”的宏图伟略。如今,万余名时代骄子在此苦读勤学,修身立德,立志成为建设国家的栋梁之才。
        学校为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教育部确定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项目学校、全国就业工作先进高校、中央与地方财政共建高校、湖北省文明单位、湖北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高校、湖北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
        学校以“淡泊明志、宁静致远”为校训,用“淡泊明志、宁静致远、躬耕苦读、鞠躬尽瘁”的隆中精神办学育人,以面向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人才为己任。目前设有经济与政法学院、教育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化学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管理学院、医学院等十三个教学单位,设有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和以学校为母体举办的独立学院——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等办学单位。本科专业46个,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艺术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医学九大学科门类,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16000多人,成人学历教育生6000多人。
        学校以本科教学质量为生命线,大力实施教学改革与质量工程,推行“211”人才培养模式,开办了“孔明学院”,探索本科教育阶段的精英人才培养模式。注重以科研促教学,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创新型”的现代人才。拥有机械工程、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政治学理论、车辆工程等省级重点学科,物理学、地理科学等国家特色专业,物理学、思想政治教育、地理科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省级品牌专业,基础物理、电工电子、综合工程、数字媒体、英语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拥有中国三国文化研究基地和鄂北区域发展研究中心等国家、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拥有一批省级精品课程和优质课程。与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著名大学联合开办硕士研究生教育,常年在校研究生50多人。近3年来,学校编译、出版教材和著作100多部,发表论文(作品)4300多篇,其中400多篇被SCI、EI、ISTP等权威检索机构检索、引用,获得省市级教学研究成果217项,获得省级以上三大科技奖7项,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9项、承担省(部)级科研项目74项,授权专利数位列湖北省高校前十强。
        学校的建设与发展得到了中央部委和省市的大力支持,是中央与地方财政共校。学校现有占地面积96万多平方米,建筑面积50多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182.59万册(纸质藏书)。现有教职工1466人,专任教师877人,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367人,博士和硕士学位教师454人,有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著名大学兼职硕士生导师近50人,有一批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和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常年聘请澳大利亚Bond院士、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纪宝成教授、世界著名小提琴演奏家盛中国等一批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为客座教授。学校聘请长江学者、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徐勇等7位知名学者为学校“隆中学者”特聘教授。
        学校坚持“育人为本,学生至上,全员育人,全面育人,全程育人”的理念,十分重视学生学习和生活条件的改善。教学、科研、学习、生活设施配套,学生宿舍全部实行公寓化管理,学生食堂可满足不同民族习惯、不同消费能力的学生需求,各类生活服务设施和体育运动设施齐全。关注和关爱贫困学生。校园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在学生资助、学生党建、大学生社团活动等方面形成了一定特色和优势。在校生在全国和全省一些重大比赛中屡获佳绩。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青睐,本科生就业率每年均在90%以上,位居全省前列,就业面辐射全国。
        学校注重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积极推进校际合作、校企合作和国际合作,先后与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大学、三环集团等高校和企业建立了全面合作关系;与美国、加拿大、俄罗斯、澳大利亚、韩国、新加坡等国家的6所高校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办学关系,常年选派教师出国进修、访问或参加学术会议,先后派出学生赴新加坡、俄罗斯、澳大利亚留学;常年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新西兰、新加坡等国聘请外教来校任教;学校的留学生培养工作正逐步推进,招收有亚洲、非洲留学生30名。
        襄阳日益壮大的经济社会实力和悠久的文化历史底蕴、七省通衢区位优势,为湖北文理学院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在新的发展阶段,湖北文理学院将抓住国家实施科教兴国战略、高等教育发展和襄阳全面实施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和鄂渝豫陕比邻地区中心城市建设的重大机遇,走发展、创新、特色之路,立足襄阳,辐射鄂豫渝陕毗邻地区,面向湖北,跻身全国,走向世界,全面提升学校的办学实力、办学水平和办学层次,为早日建成全国知名的综合性大学而奋斗!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隆中路296号 邮编:441053 网址:http//www.hbuas.edu.cn 咨询电话:0710-3595555   3595566 传真:0710-3590904

     

    周边环境
     
    通讯地址 湖北省襄阳市隆中路296号 联系电话 0710-3595555

    招生简章

    湖北文理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湖北文理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中文全称为湖北文理学院,英文全称 Hubei University of Arits and Science 学校国标代码为10519,注册地址为湖北省襄阳市隆中路296号。

    第三条 学校为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现设有52个本科专业,涵盖理、工、文、管、经、法、教、医、艺术等九大学科门类。兼招部分高职(高专)学生和中职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

    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根据招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全校师生及校友中遴选招生工作人员参与学校招生宣传、录取工作以及部分招生形式(专业)的专业水平考核(考察)及考务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计划及相关招生信息通过湖北文理学院招生网(http://www2.hbuas.edu.cn/zbb/)和各省招生的权威刊物对外发布。

    第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管理体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条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各专业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一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 录取时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视各省生源情况而定,但最多不超过计划数的120%。

    第十三条 按教育部要求,考生外语语种不限。我校除日语专业安排有日语教学外,其它专业只安排英语教学,请考生注意填报。

    第十四条 进档考生的专业分配原则是:根据专业志愿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专业清,志愿清”办法进行专业分配。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我校所设招生专业范围内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艺术、体育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录取总体要求: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考生文化课成绩应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投档资格线。专业课应按所在省招办的要求参加本科专业联考,并取得合格证。我校单独举办专业考试的,考生还应取得校考专业合格证。我校未单独举办专业考试的,其联考成绩作为校考专业成绩。各专业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一)美术类专业录取时按“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音乐学专业录取时按“校考专业课成绩×3.75+文化课成绩×0.5”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音乐表演专业录取时按“校考专业课成绩×4.5+文化课成绩×0.4”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四)音乐学(学前艺术教育方向)专业录取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

    (五)舞蹈表演专业录取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六)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七)体育类专业录取时按“高考成绩的50%+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成绩的75%”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六条 录取过程中,学校将电话联系考生,请考生主动与学校联系。当前批次征集志愿前仍未能与我校联系的,学校将视情况予以退档。

    第四章 其 他

    第十七条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学位证书。部分专业注明了专业方向,但毕业时按专业颁发毕业证书,不按专业方向颁发毕业证书。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进行全面复查,凡发现不合格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对舞弊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情节恶劣的,交相关部门查处。

    第十九条 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按规定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条 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时须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定我校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等相关费用。

    第二十一条 通讯地址:湖北省襄阳市隆中路296号

        邮政编码:441053

    电话:0710-3595555

    传真:0710-3590904

    网址:http://www2.hbuas.edu.cn/zbb/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地方有关招生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地方有关招生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湖北文理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院校分数线
    科目:全部
    • 文科
    • 理科
    年份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录取数 最低位次
    2017 483 469 476 2 20884
    2017 421 418 419 6 71879
    2016 489 485 487 2 16894
    2016 442 439 441 4 72157
    2015 486 482 484 3 19398
    2015 454 453 453 3 72405
    2014 505 504 505 2 24075
    2014 487 470 479 2 78095
    2013 503 487 495 2 29138
    2013 452 449 451 2 77520
    2018 495 494 0 2 17225
    2018 450 448 0 6 70044
    2019 0 457 0 10 71266
    2019 0 509 0 4 17181
    专业分数线
    科目:全部
    • 文科
    • 理科
    年份:全部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专业名称 招生批次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录取数 最低位次
    广播电视学 本二批 文科 483 469 476 2 20884
    自动化 本二批 理科 421 419 420 2 71726
    土木工程 本二批 理科 419 419 419 2 71726
    化学工程与工艺 本二批 理科 419 418 419 2 71879
    招生计划
    考生所在地 :
    计划年份 :
    科类 :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科类 招生计划 招生年份
    自动化 080801 理工 2 2018
    土木工程 081001 理工 2 2018
    化学工程与工艺 081301 理工 2 2018
    广播电视学 050302 文史 2 2018
    广播电视学 07 文史 2 2019
    工商管理类 28 文史 2 2019
    自动化 15 理工 2 2019
    土木类 18 理工 4 2019
    化学工程与工艺 21 理工 4 2019
    选科要求
    科目:全部
    • 文科
    • 理科
    批次:全部
    • 本科一批
    • 本科二批
    • 本科三批
    • 高职(专科)
    专业名称 科类 招生批次 选考要求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0.260904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