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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库-大学详情

院校库(共收录国内2725所高校,其中本科类1251,专科2111,该数据库定期更新,如果您所查院校详情有出入,请以院校官网介绍为主)

湖北师范大学

  • 创建日期:1973年
  • 所属地区:湖北
  • 博士点数:0个
  • 硕士点数:0个
  • 院士点数:0个
  • 学生人数:1万~2万人
  • 隶属于:湖北省教育厅    
  • 地址: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82号
  • 电话:0714-6575861
  • 学校概况
  • 招生简章
  • 院校分数线
  • 专业分数线
  • 招生计划
  • 选科要求
    学校概况

    学校简介

    湖北师范学院是湖北省属重点高等师范院校,位于国家“两型社会”(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武汉城市圈副中心城市黄石市,已有36年本科办学历史,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

    校园环境  学校位于黄石市中心城区,占地2002亩,由中和苑、凤凰苑、青山苑、丹青苑四大区域构成。四大校区自然相连,主次干道纵横交错,校内交通十分便捷,校园功能分区合理,教学生活设施完善,校舍总面积53.44万平方米。学校襟江带湖,含山蓄水,校内绿茵广场、花坛公园、形象雕塑、人文景观错落有致,相映成辉,风光宜人,环境优美,多次被评为“湖北省绿化先进单位”、“湖北省卫生先进单位”、“湖北省安全文明单位”、“湖北省园林式单位”、“湖北省平安校园”和“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是读书治学和陶冶情操的理想场所。

    学科专业  学校设有17个教学院、系和继续教育学院、国际学院及文理学院(独立学院),26个硕士点,42个本科专业,18个高职(专科)专业,各类在校生近20000人。建有5个省级重点学科,3个省级优势、特色学科,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省级品牌专业,7门省级精品课程,8门省级优质课程和200余个学生实习实践基地。

    师资力量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师资结构合理。现有教职工1300余人,专任教师796人,其中教授106人,副教授297人,博士168人、硕士318人。教师中有“楚天学者”特聘教授4人、“磁湖学者”特聘教授3人,全国优秀教师8人,湖北名师1人,湖北省优秀教师5人;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12人,省政府津贴10人,入选湖北省高层次人才工程的7人;湖北省跨世纪学科带头人7人,省跨世纪学术骨干8人,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5人,曾宪梓教育基金奖获得者7人。

    教学条件  图书馆面积25000多平方米,藏书161万册,电子图书90万册,馆藏中、外文期刊3700种。图书馆实现了管理自动化、资源数字化、服务网络化,是“湖北省高校优秀图书馆”。学校开通了校园网,是中国教育科研网城市节点单位,是省级“校园网信息建设先进单位”。建有6个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重点实验室及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另有50多个各类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1亿元。

    建有大学生活动中心、标准塑胶运动场、综合体育训练馆和网球、篮球、排球等运动场馆,设施先进、齐全,其中音乐学院教学大楼和实践基地──“湖师大剧院”被誉为“水上莲花”,是中国第八届艺术节黄石地区的主场馆,其教学设施和功能在全国高校处于一流水平。学校有现代化的学生公寓、食堂和超市,学生生活区分布有银行、邮政储蓄和通讯网点,各类设施配套完整,为学生提供了舒适、宁静的学习、生活空间。

    科学研究  学校近年主持国家级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和各类教研、科研项目1000多项,出版学术专著、编著近200部,发表高级别科研论文7467篇,其中被SCI、EI、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收录、转载600多篇。目前,学校与鄂东南地区的企业在环境治理、生物技术、产业与产品结构优化的决策和支持等领域开展技术协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被评为“科技服务湖北先进单位”、“黄石市科技进步先进单位”。

    对外合作  学校大力实施“开放办学”战略,不断提升开放办学水平。一方面增加与国内知名高校、企业的合作交流,一方面广泛寻求国际范围内优质教育资源与合作项目,努力引进国际智力资源为教学科研、学科建设服务。学校已与美国、加拿大、法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的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学校长期坚持聘请外籍教师、知名专家学者来校任教、讲学,接受海外留学生来校进修和攻读学位,派遣教师到国外进修、教学和进行合作研究,派遣学生到国外大学学习。

    毕业生就业  学校为学生开设“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课程,指导学生就业。毕业生通过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的方法就业。学校为学生举办各类专题招聘会和网络招聘会,为毕业生联系、推荐就业单位。近年来,学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3%以上,稳居湖北省高校前列,学校被评为“2007年度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2008年度湖北省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实施工作先进学校”。

    建校36年来,共培养各类毕业生5万余人,毕业生中绝大多数扎根在湖北省基础教育第一线。学校已成为湖北省高等师范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培养湖北省基础教育师资的重要基地。在新时期新阶段,学校大力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三大战略,按照“三步走,创一流”的总体思路,努力把学校建成教师教育特色鲜明,多科性、实力强,在全国同层次院校中处于一流水平的省属师范大学。

     

    周边环境 通讯地址 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82号 联系电话 0714-6515015;6575861;6575862;6575863

    招生简章

    湖北师范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湖北师范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和规定,结合湖北师范学院办学宗旨以及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湖北师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以及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为湖北师范学院,英文名为“Hubei Normal University”;国标代码10513;学校校长、法人代表:向显智;学校地址: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11号,邮政编码:435002

        第五条  学校是湖北省属重点综合性本科师范院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办学层次以本科为主,兼有研究生和少量高职(专科),上级主管部门为湖北省教育厅。

        第六条  学校地处国家“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武汉城市圈内的湖北省黄石市,占地面积2002亩,学校襟江带湖,含山蓄水,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场所。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负责对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领导。

    第八条  招生与就业工作处为学校招生专门机构,在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四章  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

    第十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有关政策的精神,组织实施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考试时间、要求及其他有关注意事项以当年艺术类招生简章为准。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结合学校办学实际、艺术类各专业生源及就业情况,确定每年艺术类各专业招生政策及考试办法,招生与就业工作处与各专业所在学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新生进校后要进行专业复查,凡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校2011年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4065人,其中本科3525人,高职(专科)530人,含中外合作办学高职(专科)160人。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通过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调阅档案比例一般为120%以内,艺术、体育类专业调档比例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六条  学校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日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日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但进校后必须以英语为第一外语。

        第十七条  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同时兼顾教师职业需要。新生报到时要进行全面体检复查,凡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体检结果与高考体检表严重不符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第十九条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志愿优先的原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总分高低依次录取。第二专业志愿与第一专业志愿之间、第三专业志愿与第二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均为2分。汉语言文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等专业录取时要考虑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相关单科成绩。

        第二十条  音乐学、舞蹈学专业(含专业方向)文理兼收,文化成绩计分方式以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为主,录取规则为在专业和文化双过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报考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方向的考生,一般男生身高要求在1.68以上,女生身高要求在1.58以上。

        第二十一条  学前教育专业(含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两个方向)文理兼收,文化成绩计分方式以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为主。录取规则为在专业和文化双过线的进档考生中,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要求男生身高在1.60以上,女生在1.50以上。新生进校后,在教育科学学院培养。

    第二十二条  美术学、艺术设计、工业设计专业录取规则为文理兼收,按综合成绩(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三条  体育类专业文理兼收,湖北省按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50%+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成绩×75%)从高到低录取,外省按体育术科成绩录取。考虑体育专业的特殊性,男生身高1.80以上,女生身高1.70以上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

     

    第七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四条  新生应按期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在报到日以前向录取专业所在院系办理请假手续。逾期两周不报到(以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为准)且未请假者,视做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视情节严重程度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  新生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不另外增加收费。一般专业学费标准为4000/年·生,部分重点专业学费标准为5200/年·生,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7500/年·生,音乐、美术类专业学费标准为9000/年·生,高职(专科)专业学费标准为5000/年·生。住宿费标准为800-1200/年·生。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当年物价部门核定的为准,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湖北师范学院2011年新生入学须知》上有详细说明。

     

    第九章  国家奖助学金、校内奖学金、助学贷款和困难补助

    第二十七条  为鼓励和吸引更多重点线上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学校设立了新生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0005000/人。

    第二十八条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勇于创新,同时充分发挥学生个性和特长,学校设立了学习优秀奖学金、社会活动奖学金。奖励金额为200800/人·年,受奖面可达50%

    第二十九条  为表彰学生在精神文明建设、学习、科研和重大比赛中获得的优异成绩,学校设立了特殊贡献奖学金,奖励金额1005000/人。

    第三十条  为表彰学生在学习、工作、思想道德素质上的优异表现,学校设立了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十佳大学生等荣誉称号。

    第三十一条  学校还有其它各类国家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人·年、湖北省政府奖学金2000/人·年等(后两类的评选对象为经济困难学生)和社会捐助的助困类奖学金。

    第三十二条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全日制本专科生,按国家有关政策申请助学贷款,用以支付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大部分省(市、自治区)的学生可在家庭所在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按国家有关政策在规定年限内还清贷款本息。

    第三十三条  学校学生工作部(处)、团委可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联系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院校分数线
    科目:全部
    • 文科
    • 理科
    年份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录取数 最低位次
    2017 514 502 506 7 11194
    2017 439 433 436 8 62366
    2016 515 498 503 7 13020
    2016 458 446 450 8 67252
    2018 524 518 0 7 10933
    2018 474 467 0 7 57277
    2019 0 473 0 8 59656
    2019 0 521 0 7 13655
    专业分数线
    科目:全部
    • 文科
    • 理科
    年份:全部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专业名称 招生批次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录取数 最低位次
    思想政治教育 本二批 文科 514 514 514 1 8665
    汉语国际教育 本二批 文科 509 509 509 1 9734
    英语 本二批 文科 506 506 506 1 10389
    地理科学 本二批 文科 505 505 505 1 10600
    经济学省重点 本二批 文科 504 504 504 1 10847
    法学 本二批 文科 503 503 503 1 11104
    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本二批 文科 502 502 502 1 11194
    数学与应用数学 本二批 理科 439 439 439 1 58529
    生物科学国家重点 本二批 理科 439 439 439 1 58529
    化学类(含化学、应用化学) 本二批 理科 437 437 437 1 59816
    物理学 本二批 理科 435 435 435 1 61094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本二批 理科 434 434 434 1 61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本二批 理科 434 434 434 1 61812
    物联网工程 本二批 理科 434 434 434 1 61812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本二批 理科 433 433 433 1 62366
    招生计划
    考生所在地 :
    计划年份 :
    科类 :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科类 招生计划 招生年份
    数学与应用数学 070101 理工 1 2018
    物理学 070201 理工 1 2018
    生物科学 071001 理工 1 2018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080601 理工 1 2018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0901 理工 1 2018
    物联网工程 080905 理工 1 2018
    化学类 0703 理工 1 2018
    地理科学类 0705 理工 1 2018
    经济学 020101 文史 1 2018
    法学 030101 文史 1 2018
    思想政治教育 030503 文史 1 2018
    汉语国际教育 050103 文史 1 2018
    英语 050201 文史 1 2018
    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120904 文史 1 2018
    地理科学类 0705 文史 1 2018
    经济学 01 文史 1 2019
    法学 05 文史 1 2019
    思想政治教育 08 文史 1 2019
    汉语言文学 0H 文史 1 2019
    汉语国际教育 0J 文史 1 2019
    英语 0L 文史 1 2019
    地理科学类 0Y 文史 1 2019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D 理工 1 2019
    通信工程 0E 理工 1 2019
    数学类 0S 理工 1 2019
    物理学 0U 理工 1 2019
    化学类 0W 理工 1 2019
    地理科学类 0Y 理工 1 2019
    生物科学类 10 理工 1 2019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12 理工 1 2019
    选科要求
    科目:全部
    • 文科
    • 理科
    批次:全部
    • 本科一批
    • 本科二批
    • 本科三批
    • 高职(专科)
    专业名称 科类 招生批次 选考要求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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