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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库-大学详情

院校库(共收录国内2725所高校,其中本科类1251,专科2111,该数据库定期更新,如果您所查院校详情有出入,请以院校官网介绍为主)

武汉大学

985211双一流

  • 创建日期:1893年
  • 所属地区:湖北
  • 博士点数:250个
  • 硕士点数:347个
  • 院士点数:16个
  • 学生人数:4万~5万人
  • 隶属于:教育部    
  •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珞珈山街16号
  • 电话:027-68754231、68754826
  • 学校概况
  • 招生简章
  • 院校分数线
  • 专业分数线
  • 招生计划
  • 选科要求
    学校概况

    学校简介

    中国办学历史最悠久的大学之一。学校溯源于1893年清末湖广总督张之洞奏请清政府创办的自强学堂, 1928年定名为国立武汉大学,是近代中国第一批国立综合性大学,一百多年来,学校积淀了厚重的学术底蕴与深邃的人文精神,培育了“自强、弘毅、求是、拓新”的大学精神。

    中国最杰出的大学之一。2011年,学校进入英国《泰晤士报》世界大学排名400强。2015年学校在QS、THE、USnews全球三大权威排行榜中均进入前273名,综合竞争力、社会美誉度和国际影响力节节攀升。2017年,泰晤士报亚洲大学排名武大再入50强,2017全球CEO母校排名武大第七,也是亚洲地区唯一一所进入前十的学校。在《2015-2016中国高校社会影响力排行榜》,武汉大学排名第三,中国大学排行榜我校居第三。

    世界上最美丽的大学之一。学校占地面积5187亩,建筑面积268万平方米。学校濒临东湖水,环拥珞珈山。凭窗远眺,碧波万顷,满目苍翠。中西合璧的宫殿式建筑群,气势恢宏,巍峨壮观,古朴典雅,布局精巧,26栋早期建筑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堪称近现代中国大学校园建筑的佳作与典范。多次在“中国十大最美丽校园”评选中名列第一。

    中国最具开放办学意识的大学之一。在中国首创分科教育;在中国率先实行学分制、导师制、主辅修制、转专业制、弹性学制、双学位制等,推行了一系列教学改革。在中外合作交流方面起步早且范围广,已与世界上50个国家和地区的400余所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2016年,学校通过公派留学项目、欧盟项目、国际联合培养项目、校际交流项目、海外夏令营等方式,为2982名学生提供了出国学习和交流的机会。学生派出国家包括韩国、日本、俄罗斯、新加坡、法国、德国、英国、爱尔兰、瑞士、荷兰、芬兰、奥地利、意大利、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在内的17个国家。

    中国学科门类最齐全的大学之一。学校学科门类齐全、综合性强、特色明显,涵盖了哲、经、法、教育、文、史、理、工、农、医、管理、艺术等12个学科门类。学校设有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理学、工学、信息科学和医学六大学部34个学院(系)。5个一级学科、17个二级学科被认定为国家重点学科。有122个本科专业,4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5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42个博士后流动站,设有3所三级甲等附属医院。数学、计算机科学、分子生物学与遗传学、免疫学先后进入ESI世界排名前1%,至此我校ESI排名前1%的学科达到16个。

    中国最具创新活力的大学之一。秉持“三创”教育理念,坚持“成人”教育和“成才”教育相结合,2016年入选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2017年入选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近年来,武大学子在国际知名期刊频频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在“互联网+”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英特尔全球创业挑战赛等大赛中屡获金奖。中国最早最大的民营保险业创办人陈东升,“小米手机之父”雷军,哈萨克斯坦总理卡里姆·马西莫夫等人都曾是武大学子。

    中国人才培养质量最优良的大学之一。就业总落实率、就业质量在全国高校中一直名列前茅,毕业生就业供需比(毕业生数与用人单位岗位需求数之比)平均达1:10以上。 2015年校友捐赠数额跻身“十亿元”俱乐部,跃居全国前三。与武昌区政府、校友企业家联谊会共同设立1.5亿元的“珞珈创新天使基金”。“武汉大学”是海内外人才市场上的知名品牌,校友遍及世界各地。QS在2016年毕业生雇主调查中,武汉大学得分位列全球252位,在亚洲高校位居44名,在内地高校位列第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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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您来到美丽的武汉大学

        武汉大学位于有"九省通衢"之称的“江城”武汉市,坐拥珞珈
    山,环绕东湖水,地势蜿蜒起伏,错落有致;校园绿树成荫,花香
    流溢; 建筑独具风格,美仑美奂,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大学之一。

        在此我们为您备下详细的校园地图、景观分布图、武汉市内有
    关交通路线以及武汉大学诸多风景介绍,希望能够给您带来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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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 联系电话 027-68754231

    招生简章

    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08年修订)

    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08320日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巩固“阳光工程”成果,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涵盖的主要招生类型有: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含国防生、艺术类考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自主选拔录取学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保送生;单独招生考试学生;第二学士学位生;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

    第三条 学校的校名为武汉大学(国标代码10486),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邮政编码:430072)

    第四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综合性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并设立招生办公室。

    第七条 招生领导小组为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领导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根据招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全校教师和干部中遴选招生工作人员参与学校招生宣传、录取工作以及参加部分招生形式(专业)的专业水平考核(考察)及考试工作。

    第九条 学校通过招生就业信息网(www.aoff.whu.edu.cn)或校园网(www.whu.edu.cn)发布有关招生信息、公示选拔及录取结果。

    第三章  入学考试(考核)

    第十条 普通考生的文化课各科目考试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保送生、单独招生、第二学士学位的考试由学校自行命题并组织考试,考试时间、地点、科目等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华侨、港澳台地区考生须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组织的文化考试。

    第十一条  学校组织对艺术类各专业考生的专业测试,测试时间、要求及有关事项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学校组织对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的面试(考核)或专项水平测试。

    学校组织对申请自主选拔录取考生的面试及考核测试,测试时间、要求及有关事项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招生计划量大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可小于此比例,但须高于100%。

    艺术类专业、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计划及调档名单由学校向考生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另行提供。

    第十三条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对于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若省级招办将其档案与第一志愿考生档案同时投放我校,录取时实行志愿分数级差的办法,除生源省级招办另有规定外,我校院校志愿级差分为理工类30分,文史类20分,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超过我校在当地招生计划数的4%。

    第十四条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的办法,各专业间级差均为1分。同等条件下,外语类专业口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工类及文史类各专业以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理工类为数学+综合,文史类为外语+综合。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对于江苏省考生,我校要求选测科目等级为AB+及以上。分专业录取时,按照考生实际总分(语数外+附加分+奖励分,不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排序,总分相同时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排序,相关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相关科目理工类为物理,文史类为历史。同等条件下,考生必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

    取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以当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为准。

    护理学专业在湖北省只录取明确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在学校投档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择优录取,降分幅度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批准的分数为准,但不低于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

    对于有学校选考科目的省,除省级招办有明确规定的以外,我校以考生必考科目与我校选考科目的成绩之和择优确定录取专业。

    第十五条  外国语言文学类各专业只招收本语种和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须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

    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据此制定的《武汉大学关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另文公布)。对国防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体格检查标准》。

    第十七条  国防生、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按国家有关规定录取。

    第十八条  艺术类考生须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测试合格证。具体录取办法按当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九条  艺术特长生按当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执行,其高考文化成绩应达到教育部规定的要求。

    第二十条  高水平运动员的运动水平应达到国家一级以上,高考文化成绩应达到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要求。具体录取办法按当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一条   在内地省份招收的面向西藏就业的定向生,在学校投档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降低40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按预科当年公布的招生专业及计划执行。预科培养结束,经考核合格,转入本科学习。

    第二十三条   部分外语专业单独招生考试学生与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录取办法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第二十四条   华侨、港澳台地区考生的录取办法按联招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除外语类专业同等条件下男生优先外,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六条   录取时,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成绩为准,对于按照规定可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我校认可其加分,但考生的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生源所在省的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安排专业时,以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为准。

    第二十七条  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我校不予录取。

    第二十八条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省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第五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九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以及书本费、各种证件(卡)工本费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

    第三十一条   新生可根据其高考文化成绩以及在中学的综合表现参加武汉大学新生奖学金的评定。具体评奖办法按照《武汉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实施。

    第三十二条   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持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证明向学校学生工作部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还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三十三条   国防生、艺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及表演专业)学生、保送生、部分外语专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学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降分录取的护理学专业学生及征集志愿录取的护理学专业学生不得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第三十四条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规定的课程,德、智、体等各方面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武汉大学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并按《武汉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或相应学位证书。

    第六章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或其授权

    院校分数线
    科目:全部
    • 文科
    • 理科
    年份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录取数 最低位次
    2017 648 637 642 17 213
    2017 662 649 654 68 1242
    2017 624 621 623 2 421
    2017 638 612 625 26 3866
    2016 637 631 634 17 177
    2016 674 651 656 65 1575
    2016 612 601 607 2 0
    2016 640 478 609 26 0
    2015 624 613 618 19 241
    2015 651 624 635 83 2324
    2015 583 529 550 3 5726
    2015 632 611 618 20 3467
    2014 642 635 638 22 235
    2014 658 637 645 79 2191
    2014 624 603 613 3 1255
    2014 638 617 624 18 4505
    2013 618 611 615 26 321
    2013 639 608 618 94 2977
    2013 0 0 0 0 0
    2013 613 599 607 5 0
    2018 647 640 0 18 204
    2018 678 662 0 69 1176
    2019 0 653 0 74 1543
    2019 0 647 0 25 219
    专业分数线
    科目:全部
    • 文科
    • 理科
    年份:全部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专业名称 招生批次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录取数 最低位次
    经济学类(含经济学基地班、金融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保险学) 本一批 文科 648 648 648 2 117
    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本一批 文科 648 647 648 2 125
    法学国家重点 本一批 文科 647 644 646 2 150
    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传播学) 本一批 文科 644 643 644 2 162
    中国语言文学类(含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国家重点 本一批 文科 641 639 640 3 196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含图书馆学、档案学、编辑出版学)国家重点 本一批 文科 641 638 640 2 204
    心理学 本一批 文科 637 637 637 2 213
    公共管理类(含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省重点 本一批 文科 638 637 638 2 213
    经济学类 本一批 理科 662 657 660 2 918
    遥感科学与技术(含遥感科学与技术、地理国情监测) 本一批 理科 658 657 658 2 918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省重点 本一批 理科 658 656 657 2 955
    数学类(含数学基地班、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国家重点 本一批 理科 659 655 657 4 994
    工商管理类 本一批 理科 657 655 656 2 994
    生物科学类(含生物学基地、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生态学) 本一批 理科 656 654 655 2 1037
    测绘类(含测绘工程、导航工程) 本一批 理科 657 653 655 7 1076
    口腔医学省重点 本一批 理科 658 653 656 2 1076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含物流管理、工程管理) 本一批 理科 656 653 655 2 1076
    化学类 本一批 理科 657 652 654 3 1115
    电子信息类(含测控技术与仪器、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波传播与天线) 本一批 理科 657 652 654 6 1115
    软件工程(含软件工程、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省重点 本一批 理科 655 652 653 4 1115
    临床医学(师范类)省重点 本一批 理科 652 652 652 2 1115
    物理学类(含物理学基地班、材料物理、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本一批 理科 659 651 653 4 1156
    水利类 本一批 理科 656 651 653 4 1156
    轻工类(含印刷工程、包装工程) 本一批 理科 652 651 652 2 1156
    临床医学(5+3医)省重点 本一批 理科 652 651 652 2 1156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含预防医学(五年)、全球健康学(四年)) 本一批 理科 651 651 651 2 1156
    能源动力类(含能源与动力工程、核工程与核技术、能源化学工程) 本一批 理科 650 650 650 2 1198
    临床医学(五年制)省重点 本一批 理科 651 650 651 2 1198
    地理科学类(含地理科学基地班、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科学) 本一批 理科 651 649 650 2 1242
    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物联网工程专业) 本一批 理科 657 649 652 2 1242
    土木类(含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本一批 理科 652 649 651 2 1242
    建筑类(建筑学、城乡规划) 本一批 理科 651 649 650 2 1242
    药学类(含药学、生物制药) 本一批 理科 649 649 649 2 1242
    招生计划
    考生所在地 :
    计划年份 :
    科类 :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科类 招生计划 招生年份
    中国语言文学类 501 文史 3 2018
    外国语言文学类 502 文史 2 2018
    新闻传播学类 503 文史 2 2018
    社会科学试验班 150 文史 3 2018
    经济学类 201 文史 2 2018
    工商管理类 1202 文史 2 2018
    法学 30101 文史 2 2018
    公共管理类 1204 文史 2 2018
    心理学 071101 理工 2 2018
    经济学类 0201 理工 2 2018
    工商管理类 1202 理工 3 2018
    数学类 0701 理工 4 2018
    物理学类 0702 理工 3 2018
    化学类 0703 理工 3 2018
    生物科学类 0710 理工 2 2018
    理科试验班 00700 理工 2 2018
    水利类 0811 理工 3 2018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080601 理工 2 2018
    工科试验班 00600 理工 2 2018
    建筑类 0828 理工 2 2018
    土木类 0810 理工 1 2018
    土木类 0810 理工 2 2018
    计算机类 0809 理工 3 2018
    电子信息类 0807 理工 5 2018
    遥感科学与技术 081202 理工 3 2018
    测绘类 0812 理工 5 2018
    轻工类 0817 理工 2 2018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 1004 理工 2 2018
    临床医学 100201 理工 2 2018
    临床医学 100201 理工 1 2018
    临床医学 100201 理工 2 2018
    临床医学类 1002 理工 2 2018
    口腔医学 100301 理工 2 2018
    药学类 1007 理工 2 2018
    理科试验班 00700 理工 2 2018
    工科试验班 00600 理工 2 2018
    计算机类 0809 理工 3 2018
    中国语言文学类 I9 文史 4 2019
    历史学类 J4 文史 3 2019
    外国语言文学类 J6 文史 2 2019
    新闻传播学类 06 文史 2 2019
    社会科学试验班 K1 文史 2 2019
    经济学类 K4 文史 2 2019
    工商管理类 K6 文史 3 2019
    法学 M1 文史 3 2019
    公共管理类 M2 文史 2 2019
    人文科学试验班 1B 文史 2 2019
    经济学类 A2 理工 2 2019
    工商管理类 A5 理工 3 2019
    数学类 A7 理工 3 2019
    物理学类 B4 理工 3 2019
    生物科学类 B8 理工 2 2019
    理科试验班 C4 理工 5 2019
    水利类 C7 理工 3 2019
    电气类 C9 理工 3 2019
    工科试验班 D3 理工 4 2019
    建筑类 D8 理工 2 2019
    土木类 E2 理工 3 2019
    计算机类 E7 理工 5 2019
    电子信息类 E9 理工 7 2019
    遥感科学与技术 F4 理工 4 2019
    测绘类 F8 理工 5 2019
    轻工类 G2 理工 2 2019
    临床医学类 G5 理工 3 2019
    临床医学 G8 理工 2 2019
    临床医学 G9 理工 2 2019
    口腔医学 H4 理工 2 2019
    药学类 H8 理工 2 2019
    理科试验班 H9 理工 2 2019
    工科试验班 I2 理工 2 2019
    计算机类 I6 理工 3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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