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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库-大学详情

院校库(共收录国内2725所高校,其中本科类1251,专科2111,该数据库定期更新,如果您所查院校详情有出入,请以院校官网介绍为主)

湖南女子学院

  • 创建日期:1985年
  • 所属地区:湖南
  • 博士点数:0个
  • 硕士点数:0个
  • 院士点数:0个
  • 学生人数:5千~1万人
  • 隶属于:湖南省教育厅    
  • 地址:湖南长沙市井湾子中意一路160号
  • 电话:0731-85576097
  • 学校概况
  • 招生简章
  • 院校分数线
  • 专业分数线
  • 招生计划
  • 选科要求
    学校概况

    学校简介

    湖  南  女  子  职  业  大  学

        湖南女子职业大学是建国后第一所全日制女子普通高等学校,是目前国内办学规模大、学科专业多、办学特色突出的女子院校,是全国妇女/性别研究与培训基地、全国三八红旗集体、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湖南省文明单位、湖南省园林式单位、湖南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2006年学校在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荣获优秀等级。

           学校创办于1985年,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题写校名,原国家主席刘少奇的夫人、时任全国政协常委王光美担任名誉校长。学校设有8个教学系(部),6个科研机构,有3个本科(专本沟通)专业,30个专科专业,在校学生7000多人,教职员工437人,其中专任教师310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113人(正高31人),博士、硕士学位(学历)教师128人,聘请李谷一、靳羽西等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30多人。校园面积506亩,校舍面积16.7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232万元,图书馆藏书60.5万册,体育馆设施先进。

           学校始终把人才培养作为根本任务,把教学工作作为中心工作,构建了特色鲜明的女性教育体系,形成了“一主线、两加强、三结合,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女性人才培养模式,建立了适合女性特点的专业结构与课程体系,旅游管理专业被评为教育部教学改革试点专业,旅游管理和文秘专业被评为湖南省重点专业,《市场营销》和《西方经济学》等课程被评为湖南省精品课程,建有校内实训场所87个,校外实习基地90个,其中旅游管理校内实训基地被评为湖南省优秀校内实训基地。近三年来,学校共完成省级教研教改课题24项,获得省级以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7项,学生在英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中都获得了良好的成绩,毕业生就业率每年都在90%以上。

           学校在女性文学与文化、女性教育与心理、女性伦理与礼仪、女性形象与服饰等研究领域形成了优势,推出了《女性文学与文化研究丛书》等具有一定影响的科研成果,完成了中国-欧盟基金项目“社会性别意识教育与推广”项目等多项既具国际视野、又有社会价值的国际国内课题。近三年来,学校教师承担国际资助项目2项、国家级课题5项和省级项目61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753篇,出版学术著作49部、教材59部,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奖励16项。

           学校秉承“懿德睿智,笃行臻美”的校训,坚持实施“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教育,成立了28个学生社团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校园文体活动,培养了学生德智体美各方面的能力和素养,构建了绿色、生态、开放、人文的校园文化。

           学校适应高等教育国际化的要求,积极聘请外籍教师从事外国语言文学和服装设计艺术教学,在涉外专业逐步实施了双语教学,与俄罗斯国立伊万诺沃纺织大学、澳大利亚悉尼大学、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英国德比大学等数十所高等教育机构开展了学术交流与合作,先后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妇女代表团来校参观,学校教师先后到20多个国家和地区进行学术交流。学校已成为我国女性教育国际交流的重要窗口。

        学校立足湖南,面向全国,服务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以普通高等专科教育为主,积极创造条件发展本科教育,适度开展高等继续教育;以女性教育为特色,构建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教育学等多种专业协调发展的专业体系;以就业为导向,培养基础扎实、能力突出、个性鲜明,具有传统美德、现代意识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女性专门人才,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所规模适中、优势突出、特色鲜明、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的女子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周边环境 通讯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井湾子中意一路160号 联系电话 1-5570812;2825068;2825069

    招生简章

    湖南女子学院招生章程

     

    招 生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政策的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关于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我院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基本情况

      第三条  湖南女子学院成立于1985年,是建国后第一所公办全日制女子普通高校,是全国妇联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一所女子学院。

    第四条  达到本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女子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文凭;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达到专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女子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文凭。

    第五条 学院英文名称为Hunan Women’s University,国标代码为11538,省内代码为4342。学院分为南北两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中意一路160号 邮编:410004)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院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院招生政策,并领导招生工作的实施。

      第七条  学院设立招生就业处,负责制定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八条  学院成立由纪委监察处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专业及要求

    第九条  我院限招女生,每年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情况,请查阅我院当年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一览表。

    第十条  我院各专业招生对考生的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要求身高1.63至1.72米之间且面试、体检合格。

    第十一条  艺术类考生有校考的省份采用校考成绩,其他省采用省联考成绩。

    第十二条  色盲色弱的考生不宜报考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学前教育、空中乘务等专业;各专业对考生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实施。

    第十四条  学院根据相关省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不高于1:1.2。

    第十五条  对进档考生以投档成绩为依据,无专业级差分,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分数线由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两部分构成,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

    第十七条  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除在各省招生办的网站上公布外,学院招生网也将在录取结束后两天内公布,网址http://zsc.hnwu.edu.cn/index.html。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贷措施

    第十八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各项代收费等费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院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费。

    第十九条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

    第二十条  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分为“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和“三等2000元”3个档次,资助标准分别为平均每人每学年3000元。

    第二十一条  学院设有新生报到“绿色通道”,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办理先入学后缴费手续,同时为已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及时确认信息办理回执(注:凡我省高考录取新生可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未尽事宜,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招生地点:湖南长沙市井湾子中意一路160号湖南女子学院办公楼101室。招生热线: 85570812、82825069、82766142、83526935(传真0731-85652796)

    二○一五年四月十八日


    院校分数线
    科目:全部
    • 文科
    • 理科
    年份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录取数 最低位次
    2015 484 471 474 15 23687
    2015 456 440 448 6 82566
    2014 540 493 504 20 29213
    2014 469 461 465 2 85367
    2013 545 489 521 24 28204
    2013 0 0 0 0 0
    专业分数线
    暂无
    招生计划
    暂无
    选科要求
    科目:全部
    • 文科
    • 理科
    批次:全部
    • 本科一批
    • 本科二批
    • 本科三批
    • 高职(专科)
    专业名称 科类 招生批次 选考要求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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