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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库-大学详情

院校库(共收录国内2725所高校,其中本科类1251,专科2111,该数据库定期更新,如果您所查院校详情有出入,请以院校官网介绍为主)

济宁学院

  • 创建日期:1951年
  • 所属地区:山东
  • 博士点数:0个
  • 硕士点数:0个
  • 院士点数:0个
  • 学生人数:1万~2万人
  • 隶属于:山东省教育厅    
  • 地址:山东省曲阜市杏坛路1号
  • 电话:0537-3196038、3196039
  • 学校概况
  • 招生简章
  • 院校分数线
  • 专业分数线
  • 招生计划
  • 选科要求
    学校概况

    学校简介

                   济宁学院简介

     

        济宁学院是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办学溯源于1951年,前身为济宁师范专科学校。2008年11月,创建于1905年的百年名校曲阜师范学校整建制并入。校园坐落在我国古代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至圣先师孔子故里,儒家文化的发源地,世界历史文化名城曲阜,环境优美,儒风浓郁。

    学校秉承“博学笃志、择善敦行”的校训,以“至诚至朴、求是求新”的校风、“诲人不倦、敦品励学”的教风和“学而不厌、切问近思”的学风,传播文明,探求新知,培育英才,先后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7万多名优秀人才,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社会声誉不断提高。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省高校德育工作优秀单位、省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省高校文明校园、省花园式单位、省教育招生考试工作先进集体、省校企合作先进单位、省服务外包人才培养机构、省教师教育基地、省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单位等。

        学校占地1613亩,建筑面积52.56万平方米;图书馆纸质藏书163.04万册,中外文期刊近4000种,电子图书90万余种,电子期刊3.75万余种;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9900.7万元。设有20个系(院、部),有36个本科专业、21个专科招生专业。本科专业涵盖了经济学、文学、历史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8个学科门类,初步形成了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现有教职工1131人,专任教师831人,教授53人,副教授279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56人、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528人;兼职博士研究生导师2人,硕士研究生导师9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者4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专家1人,山东省教学名师6人。现有全日制普通在校生16909人。

        学校大力实施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现有省级特色专业8个、省卓越人才培养计划试点专业2个、省级精品课程24门、省级教学团队3个。教育教学改革成果丰硕,“十二五”以来,获省教学改革研究立项13项、省级教学成果奖7项、省级优秀教材奖3 项。高度重视产学研合作育人工作,与济宁高新区、青岛东合、惠普、中兴、辰欣等行业企业在合作育人、合作培养应用型人才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在158个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实践教学基地。   

        学校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十二五”以来,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19项、省部级59项、市厅级106项,发表论文1454篇,其中核心期刊553篇,SCI、EI收录299篇,出版著作64部,获市厅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107项,获授权专利113项。注重学科建设,建有省级重点学科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教师教育基地1个、省三星级科普教育基地1个,成立了23个优势学科研究所,启动了“安全工程技术”、“机器人技术与工程研究”、“儒学与地域文化研究传播”3个中心及“应用化学”、“智能信息控制实验室”等8个“十三五”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培育项目的建设工作。注重科技成果转化,积极与地方政府、大型企业、科研院所进行科技合作与交流。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重视学生综合素质培养,设立学生社团62个,积极开展丰富的校园文化活动,培育校园文化品牌,拓展素质教育的空间。一年来,学生在数学建模竞赛、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大赛、机器人大赛等学科专业及科技文化竞赛中获国家级奖项17项,其中一等奖4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7项;获省级奖项78项,其中一等奖18项,二等奖32项,三等奖28项。

        学校重视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与美国密苏里大学、英国卡迪夫城市大学、法国蓬图瓦兹大学、韩国平泽大学等国外10余所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2013年开始招收外国留学生。

        承先贤之志,取俊杰之长,受八方之佑,开新锐之风。学校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曲阜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应用型、地方性、开放式、国际化”的办学定位和“错位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的发展策略,抢抓机遇,奋发有为,沿着“335”发展战略路径,大力实施“3373”工程,全面推进学校综合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全面推进内涵建设,全面推进转型发展,努力办成特色鲜明的应用型本科高校。

                                                             (2016年2月更新)

    周边环境

    学院位于曲阜市东南。

    曲阜是世界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是中国古代文化的重要发祥地。曲阜不仅诞生并养育了孔子、颜子、孟子,还诞生了中华民族的人文始祖轩辕黄帝,炎帝曾以曲阜为都,舜帝在曲阜作什器,少昊帝葬于曲阜。全市拥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00余处,孔府、孔庙、孔林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曲阜先后被列为中国首批24个历史文化名城、首批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首批AAAA级旅游景区之一,成为独具特色和中华民族情感色彩的旅游胜地。

    市区交通便利,327国道、日(照)东(明)高速公路、日(照)郑(州)铁路横跨东西,京福高速公路、拟建中的京沪高速铁路、104国道贯穿南北。

    通讯地址 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杏坛路1号 联系电话 0537-3196209,0537-3196696

    招生简章

    济宁学院201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济宁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济宁学院2014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济宁学院招生录取工作贯彻执行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进行,由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六条 学校全称及代码:济宁学院,10454。

      第七条 学校地址及邮政编码:山东省曲阜市杏坛路1号,273155。

      第八条 学校办学性质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校沿革及批准时间:学校前身为济宁师范专科学校。2007年3月,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立济宁学院。

      第十条 基本办学条件:

      校舍、图书、教学仪器设备。济宁学院占地1611亩,校舍建筑面积49.04万平方米,现有图书150.97万册,电子图书4236GB。教学仪器设备值7804.58万元。多媒体教室113个,17330座;语音教室26个,1756座;教学用计算机2804台。现有各类实验(实训)室139个,建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

    师资队伍。长期以来,学校高度重视高层次教师的引进与培养,教师队伍的学历、职称、年龄、学缘、专业结构日趋合理,学校现有专任教师836人,有教授39人,副教授260人;博士52人,硕士427人。专任教师中山东省教学名师6人,兼职博士研究生导师2人、硕士研究生导师5人。聘请6名外籍教师长期任教。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教学团队、心理学教学团队、教育学教学团队被评为省级教学团队。

      专业设置。学校设有13个系,33个本科专业、34个专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化学、体育教育、化学教育、心理咨询、语文教育、应用化工技术等7个专业被评为省级特色专业。心理学、教育心理学等19门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学校评选建设了校级精品课程68门。

      在校生人数。现有全日制普通在校生15055人,其中本科生8578人,专科生6477人。

      办学理念。学校坚持“学生为本,质量立校,科学发展,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注重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不断深化教学改革,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

      办学特色。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学校注重培育、凝练办学特色:弘扬儒家文化,引领济宁基础教育。济宁学院坐落于儒家文化发祥地,浸润、研习、传承儒家文化享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学校通过校园文化建设、开设孔孟之乡地域文化课程、开展形式多样的儒家文化主题文体活动、强化儒家文化学科建设等途径,努力加强儒家文化校园建设,让师生时时感悟儒家文化,自觉践行儒家文化。教师教育是学校的传统、优势学科专业,学校通过整合教师教育资源,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不断深化教师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已发展成为基础教育改革的研究中心、实践中心、师资培养培训中心。

      办学成就。建校60多年来,学校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基础教育为己任,秉承“博学笃志、择善敦行”的校训,培养了6万多名优秀人才。在多年的办学历程中,逐步形成了“至诚至朴、求是求新”的校风和“学而不厌、切问近思”的学风。

     

    第三章 招生录取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济宁学院成立由校长和校内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 济宁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宣传及录取工作。

      第十三条 济宁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济宁学院2014年招生范围及普通本、专科招生计划以上级批复为准。

      第十五条 招生对象:普通高中毕业生。

     

    第五章 录取

     

      第十六条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及英语教育专业外语语种限定英语,其他专业不限。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俄语。

      第十七条 男女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 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外语口试要求:英语及英语教育专业要求口试合格。

      第二十条 提档比例: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规定比例提档。

      第二十一条 录取原则:

    (1)音乐学、舞蹈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美术学等本科专业、美术教育、装饰艺术设计等专科专业、体育教育专业(含本、专科)进档考生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高考专业成绩平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根据考生综合评价信息和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安排相应专业。

    (2)数字媒体艺术(本科)、音乐教育(专科)进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高考文化成绩平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根据考生综合评价信息和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安排相应专业。

    (3)普文、普理类进档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结合考生综合评价信息和专业志愿录取,根据专业志愿、总分、相关科目成绩安排专业。

    (4)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5)在第一、二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

    (6)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第六章  其它

     

    第二十二条修业年限:本科专业标准修业年限为4年,专科专业为3年。

      第二十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完成规定学业,经教育厅审核,本科毕业生颁发济宁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高职专科毕业生颁发济宁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四条 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若招生当年物价部门收费标准有变,学校将按照新的收费标准执行。

      学费标准具体如下:文史类(含外语类)专业:4000元/生/年;理工类、体育类、经济学、管理学类专业:45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生/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外包)、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金融工程专业(金融与财务外包)、经济学(金融与财务外包)、经济学(网络商务与物流外包)专业为8000元/生/年。

      第二十五条 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住宿费为每生每学年800-1200元。

      第二十六条 资助特困生政策:学校设有学生资助中心,对在校特困生设专项补助资金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我校学生可向山东省农村信用社有关机构申请助学贷款,年贷款额度为本专业学费标准,在校期间最高额度以本专业学费之和为限。

      学校实行人民奖学金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山东省教育报刊社优秀特困生奖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受奖面达65%)和单项奖学金(受奖面达10%)。

      第二十七条 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新生入校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录取结果公布:每一批次录取工作结束后,录取结果及时通过济宁学院网站(http://www.jnxy.edu.cn/)公布。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537—3196060、3196160;学校招生监督电话3196319。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济宁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济宁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或未尽事宜,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济宁学院负责解释。

    注:此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详细内容可登录山东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sdedu.gov.cn/)或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站(http://gaokao.chsi.com.cn/)查询。


    院校分数线
    暂无
    专业分数线
    暂无
    招生计划
    考生所在地 :
    计划年份 :
    科类 :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科类 招生计划 招生年份
    证券与期货 58 文史 6 2019
    心理咨询 61 理工 6 2019
    选科要求
    科目:全部
    • 文科
    • 理科
    批次:全部
    • 本科一批
    • 本科二批
    • 本科三批
    • 高职(专科)
    专业名称 科类 招生批次 选考要求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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