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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库-大学详情

院校库(共收录国内2725所高校,其中本科类1251,专科2111,该数据库定期更新,如果您所查院校详情有出入,请以院校官网介绍为主)

武夷学院

  • 创建日期:1958年
  • 所属地区:福建
  • 博士点数:0个
  • 硕士点数:0个
  • 院士点数:0个
  • 学生人数:5千~1万人
  • 隶属于:福建省教育厅    
  • 地址:福建省武夷山市武夷大道16号
  • 电话:0599-5136288
  • 学校概况
  • 招生简章
  • 院校分数线
  • 专业分数线
  • 招生计划
  • 选科要求
    学校概况

    学校简介

    武夷学院坐落于“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地”——武夷山,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前身为1958年创办的南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也是800多年前朱熹亲手创建的武夷精舍(书院)的传承者。学校现为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首批入选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高校,福建省硕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和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

    学校所在地武夷山还是国家公园、国际旅游度假城市,交通便利,高速铁路、高速公路、航空等四通八达。学校校园占地面积3000亩,仪器设备总值1.74亿元,校舍建筑面积45.8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238万册(含电子图书103万册)。各类教学、生活、运动等设施齐全,基本建成了集人文化、生态化、园林化、数字化于一体的现代校园,获批“福建省第七批省级水利风景区”。

    学校现有教职员工1000余人,专任教师766人,外聘教师200余人。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教师占41%,具有硕博士学位教师占85%;拥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8人,福建省“百人计划”等省级高层次人才34人。此外,130多位院士、“长江学者”、“闽江学者”和国内知名专家聘为学校特聘教授、客座教授、讲座教授,多国文教专家长期在校任教。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5万余人。设有15个教学院(部)、43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重点应用型学科8个、省级特色专业10个、省级教学团队3支、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个、省级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6个。建设有中国社会科学院宋明理学研究中心、福建省生态产业绿色技术重点实验室、福建省2011中国乌龙茶产业协同创新中心、福建省武夷茶资源创新利用重点实验室、福建省竹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15个。

    学校在办学过程中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积极吸纳社会资源办学,与行业、企业以及地方政府共建多个产业学院;与省内外100多家大型企业共建专业、实验室以及教学实践基地,共同培养专业素养良好,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创新创业精神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生产、建设和管理一线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重视学生创新意识、创业能力的培养,近三年,学生在各类学科竞赛和创新创业赛事上成绩斐然,获得省级以上奖项共901项,其中,国际级奖156项、国家级奖365项、省级奖380项。毕业生深受社会和用人单位欢迎。

    学校为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院校,也是福建省海外华文教育基地、中华传统文化体验推广中心。已有来自美国、俄罗斯、法国、加拿大、瑞士、乌克兰、南非等国留学生近400人来校学习。积极开展对台交流,先后与23所台湾高校签订了合作交流协议;积极提升闽台合作“3+1”办学水平,并在全国率先创新闽台合作培养应用型人才的“4+0”办学新模式,吸纳台湾优质教育资源共育应用型人才。

    近年来,学校先后荣获 “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高校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工作先进单位”、“省文明学校”、“福建省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福建省征兵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新时期,学校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秉持“涵养穷索,致知力行”的校训,弘扬“艰苦创业,奋发有为”的学校精神,努力把学校建设成多学科协调发展和有特色的高水平示范性应用型大学。(以上数据截至2018年4月)


    周边环境

    武夷学院宣传视频

    最美武夷——校园3D全景


    通讯地址 福建省武夷山市百花路358号 联系电话 0599-5136788 5136258

    招生简章

    武夷学院2018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武夷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部、福建省招委会、福建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武夷学院(国标代码:10397),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福建省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招生专业中,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学制五年,其他专业学制四年。

    学校坐落在“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地”——武夷山。武夷学院校本部办学地址:福建省武夷山市百花路358号;武夷学院桃源校区办学地址:福建省武夷山市武夷大道26号。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由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全面领导学校的招生工作,下设招生办公室和招生监察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招生监察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人员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履行职责等情况。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2018年普通高考招生计划根据学校总体发展规划、专业办学条件、生源、就业等情况编制,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编印的考生填报志愿手册招生计划通过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八条  我校如有面向福建省南平市单列的招生计划,只招收具有南平市(含所辖各市、县、区)户口且在南平市所辖各县级高招办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志愿填报院校代码,详见福建省招生主管部门编印的招生计划手册(考生填报志愿手册)。

    第九条  学校根据生源的情况,按有关规定对招生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第四章 招生要求

     

    第十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学校对于学生的外语语种要求除外语类专业要求英语语种外,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学校只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二条  学校对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要求参加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口试且成绩合格,高考英语单科成绩要求90分(含)以上(试卷满分为150分)。为了能顺利修完建筑学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内容,报考建筑学专业的考生应有一定的绘画基础。

    第十三条  学校所有专业的男女生录取比例要求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学校对江苏省籍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按照江苏省第二批录取本科院校的最低标准执行。面向浙江等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招生按照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学校遵照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在各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内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调档比例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实行梯度志愿投档的省份调档比例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数120% 以内,实行“一档多投”投档方式录取批次的调档比例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的照顾政策。

    第十八条  学校对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投档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即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另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有关招生文件精神,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十九条  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学校将综合考虑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单科成绩及特长等因素,择优录取考生。参考单科成绩时,文史类以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以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的顺序排序。排序录取时,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合理调配到尚未满额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学校海峡成功学院(校本部办学)、玉山健康管理学院(桃源校区办学)的闽台合作项目面向福建省内招生专业使用同一个院校招生代码。学校按照专业录取原则进行专业投档时,如果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没有被录取,并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按照考生分数从高到低进行调剂录取,并且按照先校本部、后桃源校区的排列顺序调剂到尚未满额的专业。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专业统考考试成绩合格(专业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类专业统考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文化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类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艺术类考生专业调配细则如下:

    1、面向福建省内: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考生专业文化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预录取排序

    编导类专业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6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40%;

    美术类专业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

    当考生专业文化综合分相同时,按享受同等优先,再按照考生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单科成绩排列顺序:文科编导类按文化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编导类按照文化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文科美术类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美术类按照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2、面向福建省外:采用“专业志愿清”的专业录取原则。以考生专业文化综合分为依据,专业文化综合分相同时,按享受同等优先,再按照美术类为专业成绩、编导类为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编导类专业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高考文化成绩满分×750×6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满分×750×40%;

    美术类专业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高考文化成绩满分×750×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满分×750×60%;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省份,以省级招生部门确定的投档使用的考生专业文考综合成绩为依据;若省级招生部门投档成绩仅为考生专业成绩或者文化成绩,则以上述公式计算的考生的专业文化综合分为依据调配专业。

    第二十二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和招生省份制定的有关政策招收少数民族预科学生。少数民族预科学生升入本科学习,专业调配按照《武夷学院少数民族预科生转入本科阶段学习专业分流实施办法》执行。

    二十三  学校在录取结束后,将给每一位被录取者寄发由校长签发并加盖学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并按照教育部要求和相关省份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亦可登录我校招生网站查询录取结果及录取通知书的寄发状态。


    第六章  学籍管理

     

    二十四  根据《武夷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为确保新生质量,我校在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报考材料进行复核,并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对于分专业方向进行教学的专业,被录取考生报到入学并学习一定阶段后,根据自身的意愿及学习成绩选择相应的专业方向。

    第二十六条  按照教学计划正常安排,“3+1”闽台合作项目的专业,学生赴台湾合作高校学习一年;“4+0”闽台合作项目的专业,专业课程主要引进台湾优质师资承担,学生不需要赴台湾学习

    二十七  根据《武夷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学生(含闽台合作项目学生)修完培养计划规定内容并达到毕业要求,颁发武夷学院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毕业本科生符合学校学位条例授予规定者,授予学士学位。


     第七章   收费标准


    二十八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根据闽价费[2014]183号文件精神,普通类本科专业:重点学科专业每学年5200元,医学类专业每学年6000元,其他一般专业每学年4800元;艺术类本科专业:重点学科专业每学年9100元,其他艺术类专业每学年8400元。根据闽价费[2011]312号文件精神,闽台联合培养人才项目普通文理类本科专业每学年15000元,艺术类本科专业每学年18000元具体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级招生部门编印的考生填报志愿手册学费标准如有调整,以福建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最新文件中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闽台联合培养人才项目专业的学生在台湾学习期间,学费按照台湾合作大学当年学费标准收取。学生注册缴费后因故终止学业的,退费标准根据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执行。

    二十九  根据宿舍条件每人800~1400 元/学年的标准收取学生公寓住宿费。住宿费标准如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最新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第八章  资助奖励政策


    三十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勤、减、缓、补”七位一体的资助体系。

    1、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先为其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政策采取相应办法予以资助。

    2、奖学金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优秀学生奖学金(500—1500元/人/年)、光明成才励志奖学金(4000元/人/年)、光明科技奖学金(300—3000元/人(团体))、学科竞赛奖学金(1000—10000元/团体;500—5000元/人)。

    3、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前,可凭录取通知书向已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地区所在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未开通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地区,困难学生入学后可向学校所在地金融机构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由贷出金融机构审批。

    4、国家助学金  为资助高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央、省、设区市财政和学校共同出资设立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特困生4000元/人/年,贫困生2500元/人/年。

    5、社会助学金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有武夷学院虹润助学金、开明慈善基金武夷学院星空助学金、“光明关爱生命基金”学生重大疾病救助等多种社会助学金。

    6、学费减免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以向学校申请学费减免。

    7、师范专业补贴  师范专业补贴标准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8、特困补助  学生在学习期间因特殊性、突发性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可以向学校申请临时特困补助。

    9、特困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特困新生入学时可申请路费补助、生活启动金等入学资助项目。

    10、勤工助学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11、就业帮扶与服务基层奖励  家庭经济困难且就业困难的毕业生可申请就业经济帮扶,到基层就业、参加志愿服务项目的毕业生可向学校申请奖励。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一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599—5136788   5136258

    学校网址:http://www.wuyiu.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wuyiu.edu.cn/zsb

       博:武夷学院招生办    

    院校分数线

    科目:全部
    • 文科
    • 理科
    年份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录取数 最低位次
    2017 490 472 478 8 19991
    2017 416 411 414 10 77237
    2016 488 468 474 8 22876
    2016 444 430 436 10 79081
    2015 489 471 479 8 23755
    2015 463 447 453 7 76705
    2014 516 500 505 8 26040
    2014 479 469 473 7 78941
    2013 510 502 504 6 22210
    2013 458 446 451 9 79736
    2018 496 485 0 6 19986
    2018 446 441 0 12 74844
    2019 0 451 0 12 75192
    2019 0 501 0 6 19995
    专业分数线
    科目:全部
    • 文科
    • 理科
    年份:全部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专业名称 招生批次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录取数 最低位次
    商务英语 本二批 文科 481 481 481 1 17205
    物流管理 本二批 文科 476 476 476 1 18767
    国际经济与贸易 本二批 文科 476 476 476 1 18767
    汉语言文学 本二批 文科 475 475 475 1 19099
    旅游管理省重点 本二批 文科 490 474 482 2 19412
    酒店管理 本二批 文科 476 472 474 2 19991
    通信工程 本二批 理科 416 416 416 1 7382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本二批 理科 415 415 415 2 74468
    电子信息工程 本二批 理科 415 415 415 1 74468
    化学工程与工艺省重点 本二批 理科 415 415 415 1 74468
    土木工程 本二批 理科 414 414 414 1 75172
    城乡规划 本二批 理科 412 412 412 1 76541
    工程造价 本二批 理科 412 412 412 1 76541
    数学与应用数学 本二批 理科 411 411 411 1 77237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本二批 理科 411 411 411 1 77237
    招生计划
    考生所在地 :
    计划年份 :
    科类 :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科类 招生计划 招生年份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080202 理工 2 2018
    电子信息工程 080701 理工 1 2018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080407 理工 1 2018
    化学工程与工艺 081301 理工 1 2018
    环境生态工程 082504 理工 1 2018
    土木工程 081001 理工 1 2018
    城乡规划 082802 理工 1 2018
    工程造价 120105 理工 1 2018
    数学与应用数学 070101 理工 1 2018
    通信工程 080703 理工 1 2018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0901 理工 1 2018
    旅游管理 120901 文史 1 2018
    酒店管理 120902 文史 1 2018
    汉语言文学 050101 文史 1 2018
    商务英语 050262 文史 1 2018
    国际经济与贸易 020401 文史 1 2018
    物流管理 120601 文史 1 2018
    旅游管理 05 文史 1 2019
    酒店管理 06 文史 1 2019
    汉语言文学 35 文史 1 2019
    商务英语 36 文史 1 2019
    国际经济与贸易 39 文史 1 2019
    物流管理 40 文史 1 2019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15 理工 2 2019
    电子信息工程 17 理工 1 2019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20 理工 1 2019
    化学工程与工艺 21 理工 1 2019
    环境生态工程 23 理工 1 2019
    土木工程 25 理工 1 2019
    城乡规划 27 理工 1 2019
    工程造价 28 理工 1 2019
    数学与应用数学 29 理工 1 2019
    通信工程 30 理工 1 2019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1 理工 1 2019
    选科要求
    科目:全部
    • 文科
    • 理科
    批次:全部
    • 本科一批
    • 本科二批
    • 本科三批
    • 高职(专科)
    专业名称 科类 招生批次 选考要求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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