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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库-大学详情

院校库(共收录国内2725所高校,其中本科类1251,专科2111,该数据库定期更新,如果您所查院校详情有出入,请以院校官网介绍为主)

福州大学

211

  • 创建日期:1958年
  • 所属地区:福建
  • 博士点数:54个
  • 硕士点数:168个
  • 院士点数:4个
  • 学生人数:2万~3万人
  • 隶属于:福建省教育厅    
  •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园路...
  • 电话:0591-22866857、87893124
  • 学校概况
  • 招生简章
  • 院校分数线
  • 专业分数线
  • 招生计划
  • 选科要求
    学校概况

    学校简介

    福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创建于1958年,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重点大学。

    办学规模

    学校在校全日制学生30000余人,其中普通本一批学生24000余人,硕、博士研究生9300余人。我校为国家教育部批准可招收国外和港、澳、台地区本科生、研究生的高校,并于2013年起试点开展本科自主选拔录取改革。建校以来,已为国家培养了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本专科毕业生近20万人。

    学科建设

    学校现有77个本科专业,拥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级重点(培育)学科、7个国家“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项目、26个省级重点学科。有8个博士后流动站,9个一级学科博士点、58个二级学科博士点、3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4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1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其中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含22个工程领域)。

    师资队伍

    学校现有教职工3108人,其中院士6人(含双聘院士4人),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1人,荷兰皇家科学院院士1人;“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1人,国家各类“千人计划”人选4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3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5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11人,入选海西产业人才高地领军人才2名,入选福建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15人,闽江学者特聘教授28人,讲座教授8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55人,入选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76人,福建省优秀人才2人,福建省杰出科技人才10人,福建省杰出人民教师2人,福建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5人,“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入选29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14人,博士生导师224人,2个团队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12个团队入选“福建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培育计划”。

    教学研究与改革成果

    学校以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为依托,以质量工程建设带动全校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取得显著的成绩:“十一五”以来,学校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27项。我校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及教育部“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高校,拥有2个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获国家级教学改革项目43项,其中: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本科试点专业11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6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项;国家级特色专业7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3个;国家级精品课程3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3门,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2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31项。有9部教材入选“十一五”、“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学科竞赛和创新实践

    “十一五”以来,我校学生积极参加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和课外科技作品竞赛、中国机器人大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数学建模竞赛、机械创新设计竞赛等各种学科竞赛和创新实践活动,同时学校还积极开展校级“高等数学竞赛”、“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计算机绘图”竞赛等活动,为大学生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提供多彩的舞台。“十一五”以来,我校本科生在各类学科竞赛中共获国际级奖项83项,国家级奖项1127项,在省内高校中名列前茅。尤其是在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中我校连续五届均获一等奖;2006年我校代表队首次进入第30届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全球总决赛,这是当年获奖的中国高校中唯一一所地方高校,至今已5次取得参加全球总决赛资格;在2012年第36届全球总决赛中又取得第18名的好成绩。在全国大学生创业设计暨沙盘模拟经营大赛中我校代表队分别于2008年和2010年两次获得全国总冠军;在2012年更获得全国唯一的特等奖。

    科研成果

    “十一五”以来,全校科技经费始终保持稳步增长趋势,学校获各类科技项目6400余项,科研资助经费12.87亿元;自然科学类科技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103项;国家专利授权总量至2012年12月初为840件;科技论文被三大检索收录近6073篇。科技服务工作快速发展,“产学研用”合作进一步深化,对外签订技术合同1943项,实际到校经费3.94亿余元;我校成为全省高校中第一个获科技部批准筹建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高校;集科学研究、企业孵化、创业人才培养、闽台合作交流和公共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正全面展开。学校现有65个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即:1个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环境光催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3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54个省级研究机构。

    交流合作

    学校大力开展对外合作交流。已与国内许多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了良好的校际、校所协作关系;不断加强校地、校企、校军合作,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日益彰显;积极承办国际或全国性大型学术交流会议,增强社会学术影响力;积极开展对台、港、澳地区的科教文化交流,与20多所台、港、澳地区大学签订了校际友好合作协议;积极开展中西文化交流,建有国内首个西方文献典籍中心——“西观藏书楼”,成立了国际汉学研究院;先后与美、英、德、法、俄、日、韩等国家20多所高校建立了校际协作关系。学校已成为福建省与国际及台、港、澳地区科教文化交流的一个重要窗口。

    办学条件

    学校现有福州市旗山、怡山、铜盘、厦门市鼓浪屿、集美、泉州市泉港等多个校区,占地5200余亩。学校办学主体位于福州地区大学城旗山校区,现有公共用房总面积110余万平方米,运动场地面积20余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34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8.19亿元。图书馆藏书近249万册,数字资源量75000GB,电子图书13500GB。学校网络中心是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福州主节点,校园网已初步建成一个全校范围内高速畅通的信息服务基础平台。 

    周边环境 通讯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350116) 联系电话   0591-22866857,22866851,87893124

    招生简章

    福州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福州大学(国标代码10386),是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创建于1958年,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重点大学。

    第三条 学校位于福建省省会福州市,现有福州市旗山、怡山、铜盘和厦门市集美、鼓浪屿以及泉州市泉港等多个校区。学校办学主体位于福州市大学城旗山校区,美术类和工业设计专业办学点位于厦门市集美校区,闽台合作项目办学点位于福州市铜盘校区,化学工程与工艺、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三、四年级在泉州市泉港校区培养。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议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以及研究决定招生过程中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录取和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建立和完善招生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举报渠道,严防招生权力寻租。校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加强对自主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要求

    第八条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编印的考生填报志愿手册。

    第九条 学校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除英语专业仅招英语语种的考生外,其他专业均无外语应试语种要求。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当地招生机构组织的统一外语口试。新疆“民考汉”学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外语考试。

    第十条 学校对口支援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和重庆市万州区,以及美术类面向厦门和石化类面向泉州的定向招生计划,只招收具有上述地区连续3年高中学籍并实际就读、且在当地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

    第十一条 学校各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各专业受限情况详见附件《福州大学本科招生体检要求》)。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根据录取有关要求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和专业技能复测,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相关政策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三条 学校认可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订的有关加分政策,以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调配专业或计算综合分。

    第十四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范围内,按“第一专业志愿优先,第二到第六专业志愿平行”的原则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至缺额专业。

    2.福建省考生报考外语类专业,外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110分,口试需合格。

    3.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和浙江省,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录取规则按照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4.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不得低于B.B,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排定位次(投档成绩相同时,等级优先顺序依次为A+.A+、A+.A、A+.B+、A.A、 A+.B、A.B+、A.B、B+.B+、B+.B、B.B)。

    5.地矿类(包括资源勘查工程、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合格线,我校设校考省份的考生须同时取得我校校考专业合格证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范围内,根据考生综合分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语文、综合、外语、数学的顺序确定考生排序位次),并在第一专业和第二专业之间设级差2分(百分制综合分)。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按综合分成绩从高到低调剂至缺额专业。综合分满分为100分,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美术类综合分=考生文化成绩÷文化满分×40+考生专业成绩÷专业满分×60

    音乐学综合分=考生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考生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

    注:艺术类投档方式和比例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原则为准。

        我校美术类专业校考满分为200分,音乐学校考满分为100分。

    第十六条 高水平运动队、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规则按教育部相关政策和我校各项目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学籍管理及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根据《福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内容并达到毕业要求者,由福州大学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福州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八条 根据闽价〔2004〕费16号、闽价〔2004〕费213号、闽价费〔2012〕411号、闽价费〔2013〕355号、闽价费〔2014〕257号等文件规定,学费按美术类专业9360元/学年,音乐学专业8900元/学年,闽台合作项目150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0000元/学年,其他本科专业5460元/学年(软件工程专业三、四年级13000元/学年)收取。

    第十九条 根据闽价〔2003〕费535号、闽价〔2004〕费437号、闽价〔2005〕费483号、闽价费〔2006〕355号、闽价费〔2011〕101号、闽价费〔2012〕299号、闽价费〔2012〕453号、闽价费〔2012〕467号等文件规定,学生公寓住宿费按每人950-1000元/学年(六人间)或1200元/学年(四人间)收取,安装空调的宿舍每人加收70元/学年(六人间)或100元/学年(四人间)。

    第二十条 上述费用按福建省物价局最终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退费办法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奖励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优秀新生奖励

    学校将根据录取情况择优给予新生入学奖励,奖励名额为35名。其中一等奖5名,每人奖人民币贰万元;二等奖10名,每人奖人民币壹万元;三等奖20名,每人奖人民币伍仟元。

    第二十二条 学生资助体系

    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1994年学校提出“决不让一个愿意学习、有培养前途且愿意付出劳动的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的目标。经过十几年的不断探索和实践,如今我校已形成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高校及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孤儿全程资助计划、临时困难补助、社会资助及师生爱心捐赠、贫困生免费保险、新生绿色通道等较为完善的资助体系。学校每年资助总额近五千万元。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具体实施过程按当年教育部和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制订的相应政策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生网址:http://zsb.fzu.edu.cn

    咨询电话:0591-22866857(兼传真),22867800

    申诉电话:0591-22865580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50116

    电子邮箱:fdzsb@fzu.edu.cn


    附件:

    福州大学本科招生体检要求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我校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我校有关专业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以颜色波长作为严格技术标准的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地质工程、环境工程、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生物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应用心理学。

    2.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绘画、设计学类、应用物理学、矿物加工工程、资源勘查工程、交通运输。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II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业工程、工程管理、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电子商务、公共管理类。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三、患有下列疾病不宜就读的专业

    1.主要脏器:肺、肝、肾、脾、胃肠等动过较大手术,功能恢复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甲状腺机能亢进已治愈一年的,不宜就读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交通运输类、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资源勘查工程专业。

    2.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不宜就读的专业同第三部分第一条。

    3.肢体残疾(不继续恶化),不宜就读的专业同第三部分第一条。

    4.屈光不正(近视眼或远视眼,下同)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生物医学工程专业。

    5.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不宜就读化学工程与工艺、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交通运输类、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地质工程、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制药工程、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资源勘查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应用心理学专业。

    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建筑电气与智能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计算机类、信息安全、软件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交通运输类、工程管理、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地质工程、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工业工程、物流工程、生物工程、生物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电子信息类、电子科学与技术、微电子科学与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数字媒体技术、物联网工程、应用物理学、制药工程、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工业设计、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法学、社会学、应用心理学专业。

    7.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就读土木工程、交通运输、英语、日语、德语、法学、社会学、音乐学专业。

    8.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不宜就读法学专业。

    院校分数线
    科目:全部
    • 文科
    • 理科
    年份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录取数 最低位次
    2017 568 560 563 8 2729
    2017 569 553 559 19 12499
    2017 0 0 0 0 0
    2017 555 537 545 15 16088
    2016 563 557 559 8 2811
    2016 590 565 574 19 12306
    2016 0 0 0 0 0
    2016 570 491 532 15 0
    2015 565 548 554 6 3091
    2015 569 551 559 19 14875
    2015 526 522 524 2 7018
    2015 556 528 537 14 23259
    2014 589 577 582 10 3206
    2014 599 571 580 46 14701
    2014 0 0 0 0 0
    2014 558 530 538 18 33608
    2013 586 568 573 5 2936
    2013 567 544 551 44 16404
    2013 570 553 561 6 0
    2013 549 485 510 42 0
    2018 595 580 0 6 2396
    2018 594 579 0 26 12233
    2019 0 575 0 30 13207
    2019 0 587 0 4 2617
    专业分数线
    科目:全部
    • 文科
    • 理科
    年份:全部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专业名称 招生批次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录取数 最低位次
    市场营销省重点 本一批 文科 567 564 566 2 2520
    会计学省重点 本一批 文科 568 561 565 2 2706
    汉语言文学 本一批 文科 563 560 562 2 2729
    英语 本一批 文科 561 560 561 2 2729
    金融学省重点 本一批 理科 565 563 564 2 10624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省重点 本一批 理科 569 563 566 2 10624
    软件工程 本一批 理科 562 561 562 2 11038
    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 本一批 理科 560 559 560 2 11401
    法学省重点 本一批 理科 557 556 557 2 11996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国家重点 本一批 理科 562 555 559 2 12172
    土木工程国家重点 本一批 理科 559 555 557 2 12172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省重点 本一批 理科 558 553 556 2 12499
    建筑学省重点 本一批 理科 556 553 554 3 12499
    招生计划
    考生所在地 :
    计划年份 :
    科类 :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科类 招生计划 招生年份
    会计学 120203 文史 2 2018
    汉语言文学 50101 文史 2 2018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080601 理工 2 2018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080202 理工 2 2018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080206 理工 2 2018
    土木工程 081001 理工 2 2018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070503 理工 2 2018
    金融学 020301 理工 2 2018
    电子信息类 0807 理工 2 2018
    化学 070301 理工 2 2018
    建筑学 082801 理工 2 2018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080407 理工 1 2018
    法学 030101 理工 2 2018
    软件工程 080902 理工 2 2018
    预科班 2009 理工 5 2018
    会计学 72 文史 2 2019
    汉语言文学 74 文史 2 2019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71 理工 2 2019
    车辆工程 05 理工 2 2019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74 理工 2 2019
    土木工程 76 理工 2 2019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19 理工 2 2019
    金融学 78 理工 2 2019
    电子信息类 7A 理工 2 2019
    化学 53 理工 3 2019
    建筑学 7C 理工 2 2019
    法学 7E 理工 2 2019
    软件工程 7F 理工 2 2019
    预科班 Y1 理工 5 2019
    选科要求
    科目:全部
    • 文科
    • 理科
    批次:全部
    • 本科一批
    • 本科二批
    • 本科三批
    • 高职(专科)
    专业名称 科类 招生批次 选考要求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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