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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库-大学详情

院校库(共收录国内2725所高校,其中本科类1251,专科2111,该数据库定期更新,如果您所查院校详情有出入,请以院校官网介绍为主)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 创建日期:1952年
  • 所属地区:江西
  • 博士点数:0个
  • 硕士点数:0个
  • 院士点数:0个
  • 学生人数:1万~2万人
  • 隶属于:江西省教育厅    
  • 地址: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
  • 电话:0791-83835961
  • 学校概况
  • 招生简章
  • 院校分数线
  • 专业分数线
  • 招生计划
  • 选科要求
    学校概况

    学校简介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坐落于具有"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盛誉的历史文化名城--南昌,是我国首批建立的高等职业技术师范院校,是教育部重点建设的培养职业教育师资的高等院校,也是江西省唯一一所培养职业教育师资的多科性本科院校,主要培养职教师资、普教师资和应用型专门人才。经过61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形成了以本科教育为主体,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统筹发展继续教育的多层次、多规格的办学格局。2008年,学校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 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历史沿革 学校办学起始于1952年,1977年创建江西师范学院南昌分院;1984年改名为南昌师范专科学校,开始筹建南昌职业技术师范学院,1987年定名为南昌职业技术师范学院(本科),2002年更名为江西科技师范学院,2004年南昌高等专科学校并入江西科技师范学院,2012年正式更名为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学科专业 学校是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教育学、工商管理、化学、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设计学),40多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建有省级重点一级学科3个(其中,高水平学科1个,覆盖20多个二级学科)、66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应用化学、旅游管理,省级特色及品牌专业18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建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农业部国家研发中心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4个、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3个、省高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南昌市重点实验室7个、南昌市科研示范基地1个。

        师资队伍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316人,其中,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527人 (其中教授157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857人、硕士生导师243人。教师队伍中,16人为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3人入选"江西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1人入选"赣鄱英才555工程",1人入选"江西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2人入选"江西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聘为江西省井冈学者特聘教授,9人获"江西省青年科学家(井冈之星)"称号,7人入选"江西省教学名师",33人入选"江西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65人入选"江西省中青年骨干教师"。

        办学条件 学校现主要有枫林校区和红角洲校区,占地面积2162亩,校舍建筑面积64.9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4863.3万元,纸质图书244.32万册。建有文科综合、基础化学、电工电子、基础物理4个设施齐全、管理规范的校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建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229个,附属实验学校1所,完全满足实践教学的要求。计算机网络覆盖全校,实现了教学、科研、图书文献检索和办公管理网络化。

        人才培养 学校以"明德精业"为校训,建校以来,共培养了11万余名毕业生,为江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位居全省高校前列。近五年来,研究生及大学生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全国大学生英语、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电子设计、力学以及艺术设计、音乐、体育等各类竞赛和科技文化活动中,获省级以上奖项1260余项。学校健美操队队员代表国家队夺得了我国健美操项目的首枚世界金牌,学校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特别贡献奖"。

        科学研究 近五年来,学校承担了科技部、教育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软科学项目以及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重点项目等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543项;到位科研经费累计达13077.7万元;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奖项5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3864篇,其中SCI、EI、ISTP索引论文1376篇次;出版专著53部;获发明专利52项。学校出版发行《职教论坛》、《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学报》、《地方文化研究》3种学术刊物,《职教论坛》被评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获全国优秀职教期刊一等奖,文章转载率在全国职教类期刊中排名第一、在全国教育类期刊中排名第三,是我国最具影响力的职教刊物之一。

        职教基地 学校先后被国家教育部、财政部、体育总局确定为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全国重点支持建设地方示范性职业院校、国家健美操青少年培训中心,被江西省确定为江西省城镇职教师资培训中心、江西省职教师资培养培训中心、江西省服装职业技能鉴定站、江西省饭店职业英语标准培训与测试中心。

        对外交流 学校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具有招收海外和港澳台地区留学生的资格。目前与美、英、芬、丹、巴、德、澳、加、日、韩、匈和台湾地区等二十多所国(境)外高等学校及教育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签订了合作协议,分别开展了合作办学、互认学分、教师进修、教师交流互访、学生交换学习及游学交流、合作研究等项目;我校还先后举办了多届中美、中日和两岸青年文化交流活动,德国、法国、非洲等国家地区的职业教育考察团也多次来校参观考察,洽淡合作项目。

        社会评价 学校始终坚持服务职教的办学方向,创新职教师资培养模式,形成了立足江西、面向全国、培养职教师资的鲜明办学特色,得到了上级和社会的充分肯定。学校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高等职业技术师范类院校和江西师范类院校的唯一代表,出席全国师范教育工作会议交流办学经验;1997年,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同志特为学校题词"培养高素质的职业教育师资,为促进我国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做贡献"。学校先后荣获"全国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全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江西省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江西省文明单位"等称号。《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新华网等50多家新闻媒体近年来纷纷报道学校立足地方经济建设、推进学校发展、培养合格人才等方面的显著成果。


    周边环境

    通讯地址 1、江西省南昌市红角洲学府大道589号(红角洲校区)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邮政编码:330038 2、江西省南昌市枫林大道605号(枫林校区)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邮政编码:330013 联系电话 招生咨询电话:0791-83835961、0791-83831975;

    招生简章

    江西科技师范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一、总则

    第一条 江西科技师范学院(以下统称学校)为确保招生录取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的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二、学校概况

    第三条 江西科技师范学院是江西省属公办全日制本科普通师范类高等院校,学校国际代码:11318,办学地址:江西省省会——英雄城南昌。学校分枫林、红角洲两大校区,通讯地址:南昌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枫林西大街605号(枫林校区),邮政编码:330013;南昌市红角洲学府大道589号(红角洲校区),邮政编码:330038

    第四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专业、分省(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计划、各专业收费标准等,以我校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五条 学校的公共外语教学均使用英语语种。

    三、志愿填报

    第六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应在各省(市、自治区)公布的相应本(含三校生本科)、专科志愿栏内填报志愿。

    第七条 录取“师范类”专业的学生,进校就读后,根据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也可申请选择应用类培养方向,转为非师范生。

    标注了“含职教师范”的专业,是指该专业在原应用类培养方向的基础上,增加了以培养高等职业学院和中等职业学校师资为主要目标的师范类培养方向。录取此类专业的学生,进校就读后,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和市场需求,选择具体培养方向。

    四、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招生,执行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的招生政策,认可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的政策性加分,在德智体全面考核合格的前提下,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划定的相应层次的分数线(最低控制线)上择优录取。

    第九条 学校按“志愿优先,分数排队”的原则进行录取。在各省(市、自治区)同一投档批次内,优先安排院校第一志愿考生专业,其他志愿视作平行;对同一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仍然依据“志愿优先,分数排队”的原则,先安排专业第一志愿,对不能满足的再安排专业第二志愿,直到调剂为止,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条 英语、日语本科专业招生需要口试成绩,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英语、日语本科专业要求:英语科目高考成绩须在100分以上(含100分),且英语口试成绩必须在良好以上(含良好),未达要求者,不予录取该专业;英语和英语导游专科(高职)专业以志愿为主,有英语口试成绩并合格者优先录取。

    旅游管理(国际导游)本科专业:女生160CM以上,男生170CM以上者优先录取,英语科目高考成绩在100分以上(含100分)且英语口试成绩在良好(含良好)程度以上者,优先录取。

    第十一条 中外合作项目专业原则上要求英语科目高考成绩在100分以上(含100分),未达到此要求的,进校后需参加学校组织的英语补习。

    第十二条 体育类招生规则为:普通体育类专业招生,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组织的统一专业测试及全国高考,专业成绩取得本科合格者,方可报考我校体育本科专业,专业成绩取得专科合格者,方可报考我校体育专科(高职)专业,录取时按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艺术类本科招生规则为:学校对投放了艺术类招生计划的省(市、自治区,除江西省以外)均组织专业合格加试(以下简称:校考)。江西省考生按江西省招生办的投档录取规则进行;其他省(市、自治区)考生必须符合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基本录取条件,并获得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合格证。对文化、专业均合格且填报我校志愿的,学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以校考专业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和高考文化成绩[按百分制折算]73的比例折算,即:文化成绩×100×30%/文化满分+专业成绩×100×70%/专业满分=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生计划11录取。

    艺术类专科(高职)招生规则为:学校认可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组织的艺术类联考专科专业合格证或同类院校专科专业合格证,对文化上线,并取得专科合格证的考生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按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到注册

    第十五条 学校录取的新生都必须按时报到入学,凡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无故未来报到者,视其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对其德智体综合情况进行复查,经核实有不符合录取条件或舞弊行为者,学校有权作退学处理。

    六、资助、奖励

    第十六条 为保证家庭困难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实行了奖、免、助、贷、补接受社会捐助的资助体系,运用多种途径资助特困生,以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每学期还可申请获得奖学金;学有余力的学生可申请参加学校勤工助学服务中心组织的校内外勤工助学活动,通过适量的课余劳动获得一定的报酬,缓解困难程度和补贴生活费用。

    第十七条 为鼓励优秀新生报考并就读我校,实行优秀新生奖励制度,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高分考生及综合素质优秀的考生进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见《江西科技师范学院优秀新生奖励办法》。

    七、毕业生就业

    第十八条 学校十分重视学生就业工作,有专门的就业部门负责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多方联系就业单位,在全国各地建立了广泛的实习与就业工作基地。学校每年都要在校内召开多种形式的毕业生就业洽谈会,想方设法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顺利就业,多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均高于全省本科院校平均就业率,学校一直是“江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优秀单位”和“江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八、阳光工程

    第十九条 学校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向社会作出六公开六不准的庄严承诺。

    六公开即:招生政策公开、学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

    六不准即:在招生工作中,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组织或个人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第二十条 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学校将按考生在本人电子档案中所留的地址用邮政特快专递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请注意查收,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代领和截留。

    第二十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无所谓的小计划和计划外招生。学校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价格收费,不收取任何与招生相挂钩的额外费用。

    第二十二条 学校招生接受社会监督,设立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 0791—3805935E-mail: jijs@jxstnu.cn

    九、招生咨询

    第二十三条 学校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录取结果等相关招生信息都将在我校校园网——“招生就业”栏目中公布,以供查阅。我校校园网网址:www.jxstnu.cn

    第二十四条 学校的招生职能部门为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

    招生(录取期间)咨询电话:0791—383198938319793831975

    传真:0791—3831320  招生办公电话:0791—38313203823264

    十、其它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院校分数线
    科目:全部
    • 文科
    • 理科
    年份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录取数 最低位次
    2017 495 488 490 4 14907
    2017 438 418 421 13 72339
    2016 483 475 481 4 20141
    2016 461 440 449 12 71533
    2015 493 483 488 6 18983
    2015 465 449 455 18 75088
    2014 519 506 513 6 23440
    2014 482 470 475 13 77678
    2013 510 505 508 10 20897
    2013 464 447 453 15 78669
    2018 508 504 0 4 14397
    2018 457 447 0 11 70365
    2019 0 459 0 16 69601
    2019 0 510 0 6 17057
    专业分数线
    科目:全部
    • 文科
    • 理科
    年份:全部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专业名称 招生批次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录取数 最低位次
    翻译 本二批 文科 495 489 492 2 14814
    英语(师范类) 本二批 文科 488 488 488 2 14907
    应用化学(含职教师范)国家重点 本二批 理科 438 438 438 1 59174
    制药工程(含职教师范)省重点 本二批 理科 426 423 425 2 69069
    金属材料工程(材料设计) 本二批 理科 420 420 420 3 71066
    土木工程(含职教师范) 本二批 理科 420 419 420 2 71726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涂料) 本二批 理科 419 418 419 2 72339
    食品科学与工程 本二批 理科 419 418 419 3 72339
    招生计划
    考生所在地 :
    计划年份 :
    科类 :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科类 招生计划 招生年份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080407 理工 2 2018
    应用化学 070302 理工 1 2018
    土木工程 081001 理工 2 2018
    食品科学与工程 082701 理工 2 2018
    金属材料工程 080405 理工 2 2018
    制药工程 081302 理工 2 2018
    翻译 050261 文史 2 2018
    英语 050201 文史 2 2018
    历史学 11 文史 3 2019
    文物与博物馆学 13 文史 3 2019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81 理工 2 2019
    应用化学 83 理工 2 2019
    土木工程 94 理工 2 2019
    食品科学与工程 A3 理工 2 2019
    机械电子工程 H2 理工 2 2019
    金属材料工程 H5 理工 2 2019
    药学 J2 理工 2 2019
    制药工程 J3 理工 2 2019
    选科要求
    科目:全部
    • 文科
    • 理科
    批次:全部
    • 本科一批
    • 本科二批
    • 本科三批
    • 高职(专科)
    专业名称 科类 招生批次 选考要求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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