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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库-大学详情

院校库(共收录国内2725所高校,其中本科类1251,专科2111,该数据库定期更新,如果您所查院校详情有出入,请以院校官网介绍为主)

合肥学院

  • 创建日期:1980年
  • 所属地区:安徽
  • 博士点数:0个
  • 硕士点数:0个
  • 院士点数:0个
  • 学生人数:1万~2万人
  • 隶属于:安徽省教育厅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373号
  • 电话:0551-62158118
  • 学校概况
  • 招生简章
  • 院校分数线
  • 专业分数线
  • 招生计划
  • 选科要求
    学校概况

    学校简介

    合肥学院创建于1980年。办学之初,学校实行“适当收费、不包分配、按社会需求设置专业、后勤社会化”的办学模式,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主流媒体进行了报道,被誉为中国高等教育改革的“小岗村”。

    学校占地面积1391亩,建筑面积54.71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19亿元。有14个教学系和4个教学单位。57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4个、国家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3个。现有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17000余人,在编教职工1013人,专职教师900多人,正高职称教师114人,副高职称251人。常年在校外籍教师近30人,其中,4人获得中国政府“友谊奖”,11人获得“黄山友谊奖”。2017年学校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荣誉称号。

    学校是“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全国100所“十三五”产教融合示范校,国家新工科教育研究成员单位,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应用型高校国际交流分会理事长单位,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首批承担“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61所学校之一,全国应用型本科高校专门委员会副主席单位,长三角地区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主席单位,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常任主席单位,安徽省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委托培养学校,全球中小企业联盟战略合作伙伴。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设有“中国安徽——德国中心”和“中国合肥——韩国中心”。学校同德、韩、美、英、日、法、荷、意、奥、西、俄、泰国、越南、瑞士、爱尔兰、拉脱维亚、台湾地区等17个国家和地区的61所大学建立了合作关系。有3个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0个中外合作培养专业,共有4000余名学生赴国外留学,1600余名德国、韩国、俄罗斯、柬埔寨学生来校学习。先后承办了7届“汉语桥”德国中学生夏令营活动、9届韩国语演讲大赛,并在韩国举办了2届“合肥学院杯”汉语演讲比赛。

    1985年,安徽省人民政府和德国下萨克森州政府签署了按照“德国应用科学大学办学模式,共建一所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院校”协议,使合肥学院成为德方在中国重点援建的两所示范性应用科学大学之一。学校是中德经济顾问委员会唯一高校成员单位,德国物流协会在我校建立了合肥分会,并建立了德国工业4.0促进中心。学校在德国施特拉尔松德市建立了安徽省在西欧第一所孔子学院,德国总理默克尔总理亲自揭牌,被誉为孔子学院发展史上的里程碑。                

    2003年,学校借鉴德国应用科学大学办学经验,在全国率先提出了“地方性、应用型、国际化”的办学定位,结合中国国情、校情,系统开展了应用型高等教育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并在全国产生较大的影响,为中国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探索出了一条新路,在引导地方高校向应用型转变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引领和示范作用。2009年,学校《借鉴德国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的研究、创新和实践》课题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014年,学校《突破学科定势,构建模块化课程,重构能力导向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教学体系》课题获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实现了安徽省属高校“零”的突破。2015年,学校获第四届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特别奖。2017年,学校获得安徽省重大教学成就奖。

    学校毕业生就业签约率始终保持在96%以上,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前列,60%毕业生在合肥就业,80%在安徽就业,被评为全省高校“就业工作标兵单位”。2017年,学校38个专业进入安徽省一本批次招生,理科投档线高出一本控制线9分,文科高出一本控制线11分,2018年学校整体进入一本招生。

    学校是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安徽省级创业学院,建有12000m2的中德青年学生创业孵化中心。近五年,学生获省级以上奖项2403项,其中国家级奖项779项,多个奖项为全省高校唯一或首次。如葡萄牙2016RoboCup公开赛冠军,第十届“西门子杯”中国智能制造挑战赛全国总决赛特等奖(第一名)等。学校每年在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立项上,始终在省属高校前列,近三年共培育了140多个校内大学生创业团队。

    学校注重高水平研发平台建设工作。有两个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巢湖研究院,建有安徽省现代电子控制与检测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安徽省城市基础设施大数据技术应用工程实验室、环巢湖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深装合大设计有限公司等在内的11个省级科研平台,并围绕区域战略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建立了多个校级研发平台。

    2015年10月3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和德国总理默克尔共同访问合肥学院。李克强指出:“合肥学院30年来的发展壮大是中德务实合作的成功典范”,用“三十而立、卓有成效、根深叶茂”概括了中德合作共建合肥学院三十年的成果,寄予合肥学院再创“中德合作未来更辉煌的30年”的期望。德国总理默克尔称赞合肥学院是“中德近30年合作的光辉典范”,并共同宣布在合肥学院设立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和基金。

    目前,学校正在按照国务院批复的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建设方案的要求,深入推动“1251”人才工程,全力加强“一个示范校”和“六个平台”建设,有序推进合肥大学建设。


    周边环境
    ※ 学 院 风 光 ※


     
    ※ 学 院 地 图 ※

    合肥学院(北区)
    合肥学院(南区)
    通讯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99号、158号 230601 联系电话 0551-62158118

    招生简章

    合肥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院校代码:11059

    学校名称:合肥学院

    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校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99号、158号邮编:230601

    招生批次:普通本科第一批次、第二批次

     

    一、经安徽省教育厅批准,2018年我校在安徽省招生普通专业整体列入安徽省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具体详见招生简章)。

    二、录取原则                          

    1、录取工作严格按教育部和有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会有关政策和规定实施。坚持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所有专业的体检标准将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3、高考外语语种非英语或德语的考生不宜报考我校非外语类专业,以免影响大学阶段的学习。

    4、结合人才培养要求,原则上要求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并需参加外语口试,且口试成绩需达到“优秀”或等级为“5”(不组织外语口试的省份除外);若当年高考个别科目考生所在省总体成绩偏低,届时我校将视生源情况适当整体调整对单科成绩的要求,同时报相关省级招生部门备案。

    5、学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分档规则:实行分数优先原则,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如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中进行调剂,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在院校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接收征集志愿考生。其中对江苏省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式录取;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规则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方式进行浙江省选考科目要求详见浙江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

    三、中外合作专业

    1、2018年我校在安徽省等省份中外合作专业的院校报考代码单列。(详见各省报考指导)

    2中外合作专业合作培养具体内容以我校在招生信息官网(http://www.hfuu.edu.cn/zs/)对社会公布的《合肥学院2018中外合作专业招生简章》为准。

    3、外合作专业学生在国外合作学校学习期间,相关学习费用按国外合作学校标准,由国外合作学校收取。

    4、中外合作专业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参照《合肥学院国际合作教育与交流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院行政〔2017〕212号)执行,即学生因考核不合格不能按时赴合作院校学习的,可以继续强化专业和语言学习后再赴国外合作院校学习,或者在国内按照中外合作培养方案继续学习。

    5、以上全部中外合作(本科)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105分,口试成绩达到良好或等级为“4”及以上(不组织外语口试的省份除外)。

    6录取在中外合作专业的学生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专业。

    四、四年一贯制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四年一贯制”技术技能型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皖教发〔201413号)文件,2014年起,我校开展“四年一贯制”技术技能型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工作试点专业属本科层次,学制四年,学习地点在协议合作的高职院校,“四年一贯制”技术技能型本科专业院校报考代码单列,新生入学后不得变更学习地点及转专业。

    根据《合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条例》、《合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对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合肥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合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格式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 41号)、《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和安徽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以及学生招生录取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

    具体详见《“四年一贯制”技术技能型本科2018年招生简章》。

    、收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中外合作专业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基本费用详见《合肥学院2018年中外合作专业招生简章》。

    、其它

    1、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录取资格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美术类考生按《合肥学院2018年美术专业招生简章》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高水平运动员考生按《合肥学院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3、为鼓励优秀学生报考我校,我校设立了新生入学奖学金(本科),同时,为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我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等制度。

    4、毕业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 第41号)、《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不同类型的招生,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以及学生招生录取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中外合作本科专业、对口招收本科专业、“四年一贯制”技术技能型本科专业等均予以标注

    招生范围:安徽、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海南、四川、云南、陕西、重庆、广东、广西

    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51-62158118   传真:0551-62159118

    网址:www.hfuu.edu.cn

    本章程由合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院校分数线
    科目:全部
    • 文科
    • 理科
    年份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录取数 最低位次
    2017 435 421 425 38 70143
    2016 0 0 0 0 0
    2016 453 438 442 37 73458
    2015 0 0 0 0 0
    2015 474 452 460 32 72758
    2014 0 0 0 0 0
    2014 487 476 480 30 73263
    2013 0 0 0 0 0
    2013 480 455 461 20 72236
    2018 465 451 0 40 68255
    2019 0 463 0 40 66723
    专业分数线
    科目:全部
    • 文科
    • 理科
    年份:全部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专业名称 招生批次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录取数 最低位次
    软件工程 本二批 理科 431 428 430 2 65765
    网络工程 本二批 理科 427 427 427 2 66470
    机械电子工程 本二批 理科 426 425 426 2 67823
    通信工程 本二批 理科 435 425 430 2 67823
    土木工程 本二批 理科 426 425 426 2 67823
    环境工程 本二批 理科 427 425 426 2 67823
    物流管理与工程类(中外合作办学、物流管理) 本二批 理科 433 425 429 4 67823
    酒店管理 本二批 理科 424 424 424 2 68445
    自动化 本二批 理科 424 423 424 2 69069
    食品质量与安全 本二批 理科 423 423 423 2 69069
    工商管理 本二批 理科 423 423 423 2 69069
    信息与计算科学 本二批 理科 432 422 427 2 69742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本二批 理科 423 422 423 2 69742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 本二批 理科 423 421 422 2 70143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本二批 理科 422 421 422 2 70143
    能源化学工程 本二批 理科 421 421 421 2 70143
    交通工程 本二批 理科 422 421 422 2 70143
    工程管理省重点 本二批 理科 424 421 423 2 70143
    招生计划
    考生所在地 :
    计划年份 :
    科类 :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科类 招生计划 招生年份
    土木工程 081001 理工 2 2018
    交通工程 081802 理工 2 2018
    工程管理 120103 理工 2 2018
    环境工程 082502 理工 2 2018
    食品质量与安全 082702 理工 2 2018
    生物工程 083001 理工 2 2018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080406 理工 2 2018
    能源化学工程 081304 理工 2 2018
    软件工程 080902 理工 2 2018
    网络工程 080903 理工 2 2018
    通信工程 080703 理工 2 2018
    自动化 080801 理工 2 2018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080203 理工 2 2018
    机械电子工程 080204 理工 2 2018
    数学与应用数学 070101 理工 2 2018
    信息与计算科学 070102 理工 2 2018
    工商管理 120201 理工 2 2018
    酒店管理 120902 理工 2 2018
    物流管理与工程类(中外合作办学) 1206H 理工 2 2018
    土木工程 01 理工 2 2019
    环境工程 06 理工 2 2019
    食品质量与安全 08 理工 2 2019
    生物工程 09 理工 2 2019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10 理工 2 2019
    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 11 理工 2 2019
    能源化学工程 13 理工 2 2019
    软件工程 15 理工 2 2019
    网络工程 16 理工 2 2019
    通信工程 19 理工 2 2019
    自动化 20 理工 2 2019
    机械电子工程 24 理工 2 2019
    数学与应用数学 27 理工 2 2019
    经济工程 41 理工 2 2019
    国际经济与贸易 57 理工 2 2019
    工商管理 49 理工 2 2019
    会计学 50 理工 2 2019
    财务管理 51 理工 2 2019
    酒店管理 56 理工 2 2019
    选科要求
    科目:全部
    • 文科
    • 理科
    批次:全部
    • 本科一批
    • 本科二批
    • 本科三批
    • 高职(专科)
    专业名称 科类 招生批次 选考要求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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