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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库-大学详情

院校库(共收录国内2725所高校,其中本科类1251,专科2111,该数据库定期更新,如果您所查院校详情有出入,请以院校官网介绍为主)

合肥工业大学

211

  • 创建日期:1945年
  • 所属地区:安徽
  • 博士点数:67个
  • 硕士点数:182个
  • 院士点数:1个
  • 学生人数:3万~4万人
  • 隶属于:教育部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 电话:0551-62901096
  • 学校概况
  • 招生简章
  • 院校分数线
  • 专业分数线
  • 招生计划
  • 选科要求
    学校概况

    学校简介

     合肥工业大学是一所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

         学校创建于1945年,1960年被中共中央批准为全国重点大学。刘少奇、朱德、邓小平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先后来校视察指导工作。1979年,邓小平同志亲笔题写了“合肥工业大学”校名;1997年,原合肥工业大学与安徽工学院合并组成新的合肥工业大学;1998年,重新划转教育部管理;2005年,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行列;2009年,成为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建校以来,学校以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为已任,秉承“厚德、笃学、崇实、尚新”的校训,恪守“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校风,发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追求卓越、勇攀高峰”的光荣传统,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成为国家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承创新的重要基地。

        学校现有屯溪路校区、六安路校区、翡翠湖校区、宣城校区,占地面积341.739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244.5万册,电子图书79.5万种、139.4万册,中外文现刊2709种,中外文电子期刊约2.6万种。学校设有19个学院、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2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46个省部级重点科研基地、1个国家甲级综合建筑设计研究院、59个教学实验室、24个校内实践创新基地、208个校外实习基地;拥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59244台(套),总价值5.80亿元,实验室基础设施及生活、体育、文化设施配套齐全。

        学校现有教职工3594人,专任教师1744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1466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1534人,占87.96%。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7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9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4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国家基础课程和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5人,全国模范教师3人、优秀教师4人、高等学校优秀骨干教师3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7人,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21人,全国留学回国人员先进个人1人,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2人,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学校青年教师奖4人、青年教师基金4人,在职人员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44人。同时,外聘担任学校教授的两院院士和知名学者120余人。形成了一支专兼职结合、结构合理的高水平师资队伍。

        学校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其中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个)、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7个省级重点学科;有1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有建筑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硕士、艺术硕士(MFA)、翻译硕士、资产评估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9种专业学位授予权,其中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25个;设有75个本科专业。形成了“以工为主、理工结合、文理渗透”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结构。

        学校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8140余人,硕士、博士研究生11790余人。近年来,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建设取得显著成绩:工业培训中心、机械工程实验室、新能源利用与电气控制实验教学中心、现代汽车制造技术试验示范中心获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入选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学校,获批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199项;建筑学、土木工程和英语专业通过国家专业教育评估,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食品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测控技术与仪器、金属材料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和制药工程8个专业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4个专业获批为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5个专业获批为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建成国家级精品课程15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2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2门;获国家级精品教材5门, 57部教材遴选为国家级“十一五”规划教材,65部教材遴选为安徽省“十一五”规划教材,4部教材入选第一批国家“十二五”规划教材;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国家级教学团队5个;承担国家级教改项目11项,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5项;学校成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61所首批试点高校之一。学校与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共建的3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获批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4个专业获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学校还被批准为全国大学英语教学改革试点单位。近年来,学校本科生就业率保持在96%以上。在研究生教育方面,学校通过大力实施“研究生培养质量工程”,不断完善培养体系,改革培养模式,着力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和工程实践能力,研究生培养质量稳步提高。建校68年来,学校共为国家培养各类人才25万余人,逐步形成了“工程基础厚、工作作风实、创业能力强”的人才培养特色。

         学校充分发挥学科优势,始终坚持科学研究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注重瞄准国家战略目标和区域、行业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需求,以突出应用性研究、深化产学研用合作、加强自主创新为主线,进一步明确基础性研究与应用性研究并举、以应用性研究为主的科技工作方针,坚持以服务求支持、在贡献中发展,倡导把“论文写在产品上、研究做在工程中、成果转化在企业里”,推动了科研特色的形成。近年来,通过连续开展“科技发展年”、“科技创新年”、“科技质量年”、“科技拓展年”、“科技成果年”活动,不断提升学校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学校科研实力显著增强,几十项成果填补了国家空白。近年来,学校科研经费以每年40%的幅度递增,获批国家发明专利数量以每年60%的幅度递增,获国家科技奖5项,省部级一等奖15项。

         学校国际交流领域进一步拓展,形式和层次更加丰富,与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乔治•梅森大学、德国斯图加特大学、汉诺威大学、澳大利亚迪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台湾云林科技大学等30多所世界知名大学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学校充分利用国(境)外优质教育资源,加大师资力量和管理干部的培养力度,与国(境)外高等院校开展了“中美人才培养计划”、“赴德硕士生培养计划”多种形式的学生联合培养、海外研习和赴台交流学习等各类项目。来华留学生稳步快速发展,学校获批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和自主招生资格,现有来自30多个国家的留学生在校就读。

        新的起点,新的征程。合肥工业大学全体师生员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共同实现工大的再造,共同创造工大更加美好的明天,努力夺取全面建设国际知名、特色鲜明创新型高水平大学的新胜利!

    (更新日期:2013年3月)
      

    周边环境

     

            合肥工业大学现有三个校区。其中屯溪路校区(又称南区)、翡翠湖校区(又称新校区)坐落在安徽省合肥市。合肥市是安徽省省会,全省政治、经济、文化、科教中心,全国科技创新型试点市和重要的科研教育基地,地处中国中部、江淮之间,环抱巢湖,是长三角城市群成员。

         合肥是一座具有2200多年历史的古城,“合肥”之名已知最早出现在司马迁《史记·货殖列传》中:“合肥受南北潮,皮革、鲍、木输会也。”北魏郦道元《水经注》载:“盖夏水暴长,施合于肥,故曰‘合肥’。”素有“淮右襟喉,江南唇齿”、“江淮首郡,吴楚要冲” 之称,是三国时期魏、吴反复争夺之地,是北宋名臣包拯的家乡,是清末淮军的发祥之地,因自隋朝起数为庐州路、郡、府治所而别称庐州,一直是江淮地区重要的行政中心和军事重镇,具有承东启西、接连中原、贯通南北的重要区位优势。合肥自然环境优美,名胜古迹众多,是著名的国家园林城市、卫生城市、优秀旅游城市和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        

        宣城校区坐落在安徽省宣城市。宣城位于安徽省东南部,与江苏、浙江两省接壤,是东南沿海沟通内地的重要通道。地处皖南山区和长江下游平原的结合部,东连天目,南倚黄山,西靠九华,域内襟山带水,风景绝佳。敬亭.柏视、水西、龙须四山峰峦叠翠;青戈江、水阳江两水相依。宣城历史悠久,人文荟萃,自古便有“南宣北合”一说。自西汉设郡以来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为中国文房四宝之乡、山水园林城市、历史文化名城、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南翼城市。

             

    通讯地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193号 邮政编码:230009 联系电话 0551-62901096,0551-62905427(传真)

    招生简章

    合肥工业大学2015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合肥工业大学2015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合肥工业大学,简称合工大;英文译名为Hefe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英文缩写为HFUT。

    第三条  学校是一所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安徽省共建高校。

    第四条  合肥工业大学现有屯溪路校区、翡翠湖校区、宣城校区。屯溪路校区、翡翠湖校区坐落在安徽省合肥市,两个校区统称为合肥校区;宣城校区坐落在安徽省宣城市。

    第五条  合肥校区与宣城校区采取两个不同的招生代码面向全国一本招生,统一颁发“合肥工业大学毕业证书”。

    第六条  学校本科招生对象为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含普通统招生、国防生、艺术类考生、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生、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港澳台学生、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农村单独招生录取考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为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成立由校长任主任,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分管校长任副主任,校友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以及学术委员会、招生办公室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校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主要职责为听取学校年度招生工作总结;研究分析招生工作面临的问题,为学校招生工作提供咨询意见;对招生来源计划的编制原则进行审定;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等。在招生委员会指导下,学校还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教务部、监察处和招生办公室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组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整体指挥、协调、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第八条  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工作人员

    第九条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应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秉公办事,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凡有直系亲属(子女)当年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者,不得参加当年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条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名单,须经纪检部门审核,报主管校长批准。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合肥工业大学根据发展规划、人才培养、办学条件、就业状况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市、区)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等因素,确定本校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最终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教育部审批。学校不设预留计划。

    2015年学校计划招收普通本科生8200名,其中翡翠湖校区招生5200名,宣城校区招生3000名。

    第十二条  如某省(市、区)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合肥工业大学将剩余招生计划按教育部要求调剂到其他省份完成录取。

                 第五章 入学考核与考试

    第十三条  考生的文化课各科目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通过我校综合测试合格且已被预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除外)。

    第十四条  有省统考的艺术类专业,应获得省统考合格证后,方可参加合肥工业大学组织的艺术类专业加试。报考合肥工业大学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安徽省除外)须获得合肥工业大学艺术类专业加试合格证。合肥工业大学将获得艺术类专业加试合格证的考生名单和成绩等信息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备案,并通过学校网页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 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获得合肥工业大学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实行学校、运动员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三级网上公示。

    第十六条 参加合肥工业大学自主招生考试合格的学生名单,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考试合格的学生名单,将在学校网页上公示的同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

    第十七条 第二炮兵部队驻校后备军官选拔培养办公室、各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和各省级普通高校招生部门负责对国防预备生的体检,面试。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合肥工业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九条  按教育部规定,并根据各省(市、区)的生源情况,在招生计划数的105%左右确定适当的提档比例。对江苏省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式录取,等级必须为“双B”及以上,不另加分;对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专业志愿录取时,考生一二志愿专业之间级差为3分,即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3分级差将其档案投入第二志愿专业,以其减3分后的总分与具有该专业志愿其他未录考生相比较,从高到低录取。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若第二专业志愿仍不能满足时,不再降分,直接将其档案投入后续志愿专业中按高低分排序录取,直至服从志愿专业或退档。此条不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

    第二十一条  在已调档考生中,我校优先满足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成绩顺序将其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报考合肥工业大学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不含安徽省)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加试,并取得合格证。同时专业课要达到所在省(市、区)专业课统考成绩合格线(不要求统考的省除外),文化课达到所在省(市、区)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综合分(专业加试分×60% + 文化分×40%)择优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参加合肥工业大学专业加试成绩(全国排序)前三名的考生享受加分: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4分、第三名加3分(指专业分,非综合分)。

    安徽省考生:按综合分(省统考专业分/省统考专业满分×700 + 文化分/文化满分× 300)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高水平运动队、自主招生录取、农村单独招生录取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及合肥工业大学有关招生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合肥工业大学对教育部及各省(市、区)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一概予以确认,将按考生享受优惠政策后的总分予以录取。

    第二十五条  报考合肥工业大学考生的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国防生体检标准按军检要求执行。

                  第七章  招生工作纪律

    第二十六条  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省(市、区)招生政策、法规和学校有关本科招生工作的各项规定,全面体现“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严格掌握录取标准,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

    第二十七条  招生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应自觉遵守“十公开”,即: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公开、高校招生章程公开、高校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

    第二十八条 招生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应自觉遵守“四严格”,即:严格高校本科招生调整计划使用管理,严格高校定向就业招生管理,严格独立学院招生管理,严格高校特殊类型招生管理。

    第二十九条 招生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应自觉遵守“六不准”,即: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第八章  其他

    第三十条 合肥工业大学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参与学校的各类本科招生录取工作。未经过各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电子档案的考生,合肥工业大学一律不予录取。

    第三十一条  考生可以向所在省(市、区)招生部门或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电话查询录取结果,也可登录合肥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录取结果。

    第三十二条  新生进校时,必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以便核对身份。开学后,学校将对全体新生录取资格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市、区)招生部门。

    第三十三条  学校组织各类勤工助学活动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自己的学业。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持当地乡镇以上证明,在入学后向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三十四条  为鼓励优秀学生第一志愿报考合肥工业大学,学校设立了优秀新生奖学金,以奖励第一志愿报考合肥工业大学的优秀学生。

    第三十五条  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等有关费用。合肥工业大学按学生每学年实际所修学分和学籍注册费统一结算学费,在每学年开学注册前按学年制的标准预收。学费标准以安徽省物价局核定数额为准。各专业预收学费如下:

    1.艺术类专业7000元/生·年;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第一、二学年5500元/生·年,第三、四学年9500元/生·年;软件工程专业12500元/生·年;经济与贸易类(中外合作办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23000元/生·年。

    2.其余专业5000—5500元/生·年。

    3.住宿费: 1200元/生·年

    第三十六条 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话:0551—62901096   62905427(传真)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230009)

    网址:http://bkzs.hfut.edu.cn      E-mail:hfutzb@hfut.edu.cn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由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院校分数线
    科目:全部
    • 文科
    • 理科
    年份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录取数 最低位次
    2017 583 551 559 115 13026
    2017 576 556 561 22 11845
    2016 546 537 540 13 4847
    2016 600 563 572 109 12740
    2016 0 0 0 0 0
    2016 571 546 553 24 0
    2015 538 526 532 12 6071
    2015 584 553 562 115 14300
    2015 0 0 0 0 0
    2015 547 535 539 14 20410
    2014 568 564 565 5 5045
    2014 596 576 582 98 13189
    2014 0 0 0 0 0
    2014 575 512 556 12 45382
    2013 553 548 550 5 6365
    2013 579 551 558 102 13775
    2018 599 580 0 116 12084
    2019 0 582 0 112 11526
    专业分数线
    科目:全部
    • 文科
    • 理科
    年份:全部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专业名称 招生批次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录取数 最低位次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本一批 理科 575 573 574 5 8943
    车辆工程省重点 本一批 理科 583 568 573 4 9754
    能源与动力工程 本一批 理科 566 565 566 2 10287
    信息安全 本一批 理科 568 563 566 2 10624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国家重点 本一批 理科 571 561 565 9 11038
    电子信息工程 本一批 理科 571 561 565 3 11038
    通信工程 本一批 理科 570 560 565 4 11224
    软件工程 本一批 理科 566 560 563 3 11224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本一批 理科 565 560 563 2 11224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本一批 理科 571 559 565 3 11401
    建筑学省重点 本一批 理科 562 559 561 2 11401
    自动化省重点 本一批 理科 560 558 559 3 11586
    数学与应用数学 本一批 理科 560 557 559 2 11793
    应用物理学 本一批 理科 559 557 558 2 11793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本一批 理科 558 557 558 2 11793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本一批 理科 559 557 558 2 11793
    测控技术与仪器省重点 本一批 理科 558 556 557 3 11996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本一批 理科 556 556 556 2 11996
    经济学 本一批 理科 555 555 555 2 12172
    材料物理 本一批 理科 558 555 557 2 12172
    水利水电工程 本一批 理科 556 555 556 2 12172
    环境工程 本一批 理科 555 555 555 2 12172
    金融工程 本一批 理科 566 554 560 2 12390
    食品科学与工程 本一批 理科 559 554 556 3 12390
    经济与贸易类(中外合作办学,国际经济与贸易) 本一批 理科 554 553 554 2 12594
    应用化学 本一批 理科 556 553 555 2 12594
    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 本一批 理科 554 553 554 2 12594
    智能电网信息工程 本一批 理科 570 553 559 3 12594
    土木工程省重点 本一批 理科 558 553 556 5 12594
    化学工程与工艺 本一批 理科 556 553 554 3 12594
    勘查技术与工程 本一批 理科 554 553 554 2 12594
    飞行器制造工程 本一批 理科 557 553 555 2 12594
    市场营销 本一批 理科 555 553 554 2 12594
    工业工程 本一批 理科 554 553 554 2 12594
    统计学 本一批 理科 553 552 553 2 12829
    金属材料工程 本一批 理科 553 552 553 3 12829
    制药工程 本一批 理科 556 552 554 2 12829
    交通运输 本一批 理科 553 552 553 2 12829
    生物医学工程 本一批 理科 558 552 555 2 12829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本一批 理科 552 551 551 3 13026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本一批 理科 555 551 553 2 13026
    交通工程 本一批 理科 560 551 556 2 13026
    会计学 本一批 理科 559 551 555 2 13026
    电子商务 本一批 理科 551 551 551 2 13026
    招生计划
    考生所在地 :
    计划年份 :
    科类 :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科类 招生计划 招生年份
    测控技术与仪器 080301 理工 3 2018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080705 理工 3 2018
    生物医学工程 082601 理工 2 2018
    飞行器制造工程 082003 理工 2 2018
    工业工程 120701 理工 2 2018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080202 理工 10 2018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080203 理工 3 2018
    材料物理 080402 理工 2 2018
    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409 理工 2 2018
    金属材料工程 080405 理工 3 2018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080601 理工 5 2018
    智能电网信息工程 080602 理工 3 2018
    自动化 080801 理工 2 2018
    机器人工程 080803 理工 2 2018
    电子信息工程 080701 理工 3 2018
    通信工程 080703 理工 4 2018
    信息安全 080904 理工 2 2018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080407 理工 2 2018
    应用化学 070302 理工 2 2018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081003 理工 2 2018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081002 理工 2 2018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081102 理工 2 2018
    土木工程 081001 理工 5 2018
    建筑学 082801 理工 2 2018
    地理信息科学 070504 理工 2 2018
    地下水科学与工程 081404 理工 2 2018
    勘查技术与工程 081402 理工 2 2018
    电子科学与技术 080702 理工 2 2018
    应用物理学 070202 理工 2 2018
    电子商务 120801 理工 2 2018
    工商管理 120201 理工 2 2018
    会计学 120203 理工 3 2018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120102 理工 2 2018
    金融工程 020302 理工 2 2018
    经济学 020101 理工 2 2018
    食品科学与工程 082701 理工 3 2018
    统计学 071201 理工 2 2018
    软件工程 080902 理工 4 2018
    车辆工程 080207 理工 4 2018
    交通工程 081802 理工 3 2018
    能源与动力工程 080501 理工 2 2018
    制药工程 081302 理工 2 2018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080710 理工 3 2018
    预科班 2009 理工 2 2018
    测控技术与仪器 03 理工 3 2019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04 理工 3 2019
    生物医学工程 05 理工 2 2019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06 理工 6 2019
    机器人工程 07 理工 2 2019
    智能电网信息工程 08 理工 2 2019
    自动化 09 理工 2 2019
    电子科学与技术 10 理工 2 2019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11 理工 3 2019
    应用物理学 13 理工 2 2019
    会计学 6E 理工 3 2019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18 理工 2 2019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19 理工 2 2019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20 理工 2 2019
    应用化学 22 理工 2 2019
    飞行器制造工程 23 理工 2 2019
    工业工程 6J 理工 2 2019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25 理工 7 2019
    智能制造工程 26 理工 2 2019
    电子信息工程 27 理工 4 2019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8 理工 2 2019
    信息安全 30 理工 2 2019
    智能科学与技术 31 理工 3 2019
    建筑学 36 理工 2 2019
    金融工程 38 理工 2 2019
    经济学 39 理工 2 2019
    车辆工程 42 理工 4 2019
    交通工程 43 理工 4 2019
    软件工程 46 理工 4 2019
    统计学 48 理工 2 2019
    地理信息科学 51 理工 2 2019
    地下水科学与工程 52 理工 2 2019
    勘查技术与工程 55 理工 2 2019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57 理工 3 2019
    材料类 59 理工 6 2019
    生物工程类 60 理工 7 2019
    土木类 61 理工 8 2019
    预科班 Y1 理工 2 2019
    选科要求
    科目:全部
    • 文科
    • 理科
    批次:全部
    • 本科一批
    • 本科二批
    • 本科三批
    • 高职(专科)
    专业名称 科类 招生批次 选考要求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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