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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库-大学详情

院校库(共收录国内2725所高校,其中本科类1251,专科2111,该数据库定期更新,如果您所查院校详情有出入,请以院校官网介绍为主)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

  • 创建日期:2003年
  • 所属地区:福建
  • 博士点数:0个
  • 硕士点数:0个
  • 院士点数:0个
  • 学生人数:1万~2万人
  • 隶属于:福建省教育厅    
  • 地址:厦门集美区集美大道 199 号
  • 电话:0592-6183185
  • 学校概况
  • 招生简章
  • 院校分数线
  • 专业分数线
  • 招生计划
  • 选科要求
    学校概况

    学校简介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创办于2003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集美大学与福建集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合作举办的独立学院,属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其举办者集美大学,是福建省属公办全日制大学,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是交通运输部与福建省、国家海洋局与福建省、福建省与厦门市共建高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硕士推免生资格单位,地处著名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创建的厦门集美学村,迄今已有近百年历史。

    学院聘请著名经济学家、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原副主任郑新立教授为顾问,还聘请了近百位专家学者为客座教授。现已设置经济系、人文科学系、体育与艺术系、机械工程系、食品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商船系、管理系、中软国际互联网学院、华为信息与网络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学院等12个教学院系,开设36个本科专业,初步形成了以工学、管理学、经济学专业为主体,文学、法学、理学、教育学、艺术学专业同步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学院现有在校生近14000人,专任教师900多人,学院占地550多亩,校舍建筑面积30多万平方米,藏书100多万册。

    学院面向福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陕西、云南、新疆、内蒙古、甘肃、贵州、海南、西藏等2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纳入国家计划,按各省(市、自治区)有关独立学院招生批次和条件统一招生。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获得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要求的,获颁教育部承认学历并经电子注册的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学院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199号

    邮政编码:361021      

    学院网址: http://chengyi.jmu.edu.cn/

    电   话: 0592-6183185、6182998(含传真)      

    邮   箱: chengyi@jmu.edu.cn


    周边环境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地处厦门市集美学村。学院新校区与集美大学相接,并与集美大学城相邻,华侨大学和厦门理工学院已分别在集美大学城落户,这些都十分有利于诚毅学院共享母体大学和兄弟院校的优质教育资源和集美大学城的市政配套设施。这里环境幽雅,气候宜人, “嘉庚风格”的建筑楼群掩映在绿树红瓦中,风景如画,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风景旅游胜地陈嘉庚故居和鳌园就坐落在学村一隅。

     

     

     

     

      通讯地址 厦门集美区集美大道199号 联系电话 0592-6182895

    招生简章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201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我院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国标代码13471),学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199号(邮政编码:361021)。

    第三条  我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由集美大学与集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合作举办的独立学院,属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

    第四条  学院招生类型为普通本科,学制四年。

    第五条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获得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发给教育部承认学历并经电子注册的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毕业证书,符合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其中工商管理、会计学两个专业与美国库克大学合作办学,符合条件的,可再获得美国库克大学颁发的学位证书。同时,遴选部分优秀学生到国外大学交流学习。

    第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依据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招生专业、招生地区及招生要求

    第七条  2013年招生专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自动化(电气自动化方向)、机械工程、车辆工程、物流管理、交通运输(国际航运管理方向)、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安全与检验方向)、教育技术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工程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学、工商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财政学、汉语言文学、英语、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舞蹈学、法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30个专业。

    第八条  2013年招生地区:福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陕西、云南、新疆、内蒙古、甘肃、贵州、海南等28个省(市、自治区)。2013年,我院招生计划为3600名,具体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为准。

    第九条 我院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三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制度

    第十条  2013年各专业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

      ①、航海技术、轮机工程、电子商务、汉语言文学、英语、法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教育技术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等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15000元;

      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流管理、车辆工程、机械工程、交通运输(国际航运管理方向)、工商管理、会计学、工程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财政学、、法学(海商法方向)、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自动化(电气自动化方向)、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安全与检验方向)等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17000元;

      ③、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舞蹈学、软件工程(校企合作办学)等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0000元;

      ④、工商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5000元;

    2、住宿费:学院统一安排住宿,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住宿费按每生每年970元至1400元(公寓)收取。

    3、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执行。

    第十一条  奖、助学金设置

    一、优秀新生奖学金: 

    凡报考我院被录取、报到并注册者,高考总成绩在考生所在省份本一批录取线以上的文、理科新生,奖励人民币2万元。 
     二、学院设立专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每年向全院35%左右的学生颁发。此外,还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科竞赛奖励”。

    学院根据办学需要设立少量勤工助学岗位,让学生通过劳动取得一定的报酬,弥补部分生活费开支。

             第四章    组织机构及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学院成立由院长、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学院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招生录取和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按福建省招委会规定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四条  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之内。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0~105%之内。学院可根据生源情况,确定必录和选录线。

    第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新生入学后须进行部分体检项目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档案退回其生源地。

    第十六条  专业调配原则

    1、我院在各省出档的考生中(除内蒙古外),专业调配采用 “分数级差”的方式进行录取,专业志愿间分数级差设为3分,即第一专业志愿与其他专业志愿之间的级差为3分,其他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0分。

    2、根据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教育技术学(师范类)、汉语言文学(师范类)、英语(师范类)等六个专业的特殊性,为保证学生专业思想的稳定,原则上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原则上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执行。在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可优先录取。

    第十七条 在录取过程中,如报考各专业人数不平衡,在生源地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协调下,我院可以对各专业之间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的调整。

    第十八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

    一、音乐学、舞蹈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我院确认各省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依据2013年考生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文考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如有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规定的投档原则为准。2013年我院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为初步计划,根据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可在省际间进行调整。

    二、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我院确认各省体育类专业联考成绩,依据2013年考生所在省划定的体育类文考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如有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规定的投档原则为准。

    第十九条   我院上述第十六条、十七条、十八条规定如与各省招生办制定的相关原则冲突,按各省招生办制定的录取原则执行。

              第五章  纪律检查

    第二十条  招生期间,由集美大学纪委、监察处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和检查。招生录取期间设立招生录取举报、投诉电话(0592-6181580)和电子信箱:jiwei@jmu.edu.cn,查处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和事。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诚毅学院网址:http://chengyi.jmu.edu.cn/

    招生办联系电话:0592-6182895、6183328

    招生办传真: 0592-6180587

    招生办电子信箱:cyzsb@jmu.edu.cn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集美大学诚毅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学院原有的关于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

       

    院校分数线
    科目:全部
    • 文科
    • 理科
    年份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录取数 最低位次
    2017 456 447 452 17 27934
    2017 395 369 382 31 104447
    2016 461 448 453 17 29969
    2016 432 396 406 31 101391
    2015 466 454 460 15 31309
    2015 434 415 423 30 101331
    2014 491 475 483 17 36891
    2014 448 421 434 30 113189
    2013 494 458 470 21 42394
    2013 433 382 398 29 123214
    2018 469 458 0 17 28992
    2018 422 395 0 31 103834
    2019 0 420 0 32 97056
    2019 0 481 0 16 26665
    专业分数线
    科目:全部
    • 文科
    • 理科
    年份:全部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专业名称 招生批次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录取数 最低位次
    财政学 本三批 文科 455 455 455 1 25593
    工商管理 本三批 文科 454 454 454 1 25916
    会计学 本三批 文科 455 454 455 2 25916
    英语 本三批 文科 453 453 453 2 26242
    电子商务 本三批 文科 452 450 451 2 27241
    法学 本三批 文科 453 449 451 3 27577
    金融学 本三批 文科 456 448 451 3 27907
    汉语言文学 本三批 文科 456 447 451 3 27934
    工程管理 本三批 理科 392 392 392 1 90166
    电子信息工程 本三批 理科 394 384 389 2 95364
    金融工程 本三批 理科 383 383 383 1 95972
    会计学 本三批 理科 392 382 386 5 96584
    自动化 本三批 理科 383 381 382 2 97259
    工商管理 本三批 理科 381 381 381 1 97259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本三批 理科 395 379 387 4 98577
    机械工程 本三批 理科 377 377 377 2 99817
    通信工程 本三批 理科 385 377 381 2 99817
    物联网工程 本三批 理科 382 375 379 2 101112
    食品科学与工程 本三批 理科 383 375 379 2 101112
    金融学 本三批 理科 378 374 376 3 101752
    财政学 本三批 理科 373 373 373 1 102354
    电子商务 本三批 理科 390 369 379 3 104447
    招生计划
    考生所在地 :
    计划年份 :
    科类 :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科类 招生计划 招生年份
    财政学 01 理工 1 2018
    金融学 02 理工 2 2018
    金融工程 03 理工 3 2018
    国际经济与贸易 04 理工 1 2018
    机械工程 0A 理工 3 2018
    电子信息工程 0C 理工 2 2018
    通信工程 0D 理工 3 2018
    自动化 0E 理工 3 2018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F 理工 1 2018
    网络工程 0H 理工 1 2018
    物联网工程 0J 理工 1 2018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0K 理工 1 2018
    食品科学与工程 0M 理工 2 2018
    工程管理 0N 理工 2 2018
    工商管理 0P 理工 1 2018
    会计学 0Q 理工 2 2018
    电子商务 0S 理工 2 2018
    财政学 01 文史 2 2018
    金融学 02 文史 2 2018
    国际经济与贸易 04 文史 2 2018
    法学 05 文史 2 2018
    汉语言文学 08 文史 1 2018
    英语 09 文史 3 2018
    工商管理 0P 文史 2 2018
    会计学 0Q 文史 2 2018
    电子商务 0S 文史 1 2018
    财政学 01 文史 2 2019
    金融学 02 文史 2 2019
    国际经济与贸易 04 文史 2 2019
    法学 05 文史 2 2019
    汉语言文学 08 文史 2 2019
    英语 09 文史 1 2019
    工商管理 0Q 文史 2 2019
    会计学 0R 文史 2 2019
    电子商务 0T 文史 1 2019
    财政学 01 理工 1 2019
    金融学 02 理工 2 2019
    金融工程 03 理工 3 2019
    国际经济与贸易 04 理工 1 2019
    机械工程 0A 理工 3 2019
    车辆工程 0C 理工 2 2019
    电子信息工程 0D 理工 2 2019
    通信工程 0E 理工 2 2019
    自动化 0F 理工 3 2019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G 理工 1 2019
    网络工程 0J 理工 1 2019
    物联网工程 0K 理工 1 2019
    数字媒体技术 0L 理工 1 2019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0M 理工 2 2019
    工程管理 0P 理工 2 2019
    工商管理 0Q 理工 1 2019
    会计学 0R 理工 2 2019
    电子商务 0T 理工 2 2019
    选科要求
    科目:全部
    • 文科
    • 理科
    批次:全部
    • 本科一批
    • 本科二批
    • 本科三批
    • 高职(专科)
    专业名称 科类 招生批次 选考要求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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