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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库-大学详情

院校库(共收录国内2725所高校,其中本科类1251,专科2111,该数据库定期更新,如果您所查院校详情有出入,请以院校官网介绍为主)

温州商学院

  • 创建日期:1999年
  • 所属地区:浙江
  • 博士点数:0个
  • 硕士点数:0个
  • 院士点数:0个
  • 学生人数:5千~1万人
  • 隶属于:浙江省教育厅    
  • 地址: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
  • 电话:0577-86698888
  • 学校概况
  • 招生简章
  • 院校分数线
  • 专业分数线
  • 招生计划
  • 选科要求
    学校概况

    学校简介

    温州商学院是目前浙南地区唯一一所商科类本科院校,前身是被誉为“中国高水平独立学院”的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现任校长为中国社科院原副院长、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长李扬;名誉校长为原中共中央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原常务副院长、国家商务部政策咨询委员会主任王洛林教授。

    ★特色鲜明的本科试点院校

       温州商学院是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院校,已获批列入浙江省新增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现正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合作培养硕士研究生。温州商学院以商科为办学定位,构建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工学、文学、艺术学等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23个本科专业和5个专科专业充分考虑学生就业需求,紧密对接温州“国家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浙南现代服务业与港口物流中心”和温州“时尚化”发展战略培养社会所需人才,近三年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达95.42%。

    ★优质精准的教育教学资源

       学校拥有一支 “结构合理、精干高效、素质优良、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专任教师中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占33%;研究生学历占61%。构建“三百”引智工程,柔性引进“100名著名学者”、“100名企业家”和“100名业界专家”担任学校特聘教授、兼职教授、客座教授,为学生提供最专业的学科知识技能和最前沿的学科信息动态。

       学校建有经济管理、信息工程、艺术设计、英语及基础5个实验教学中心共49个专业实验室、11个基础实验室。其中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被列为温州市高校实践教学示范中心,经济管理、信息工程实验教学中心为省级合格实验教学中心。建有72个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开设“期货订单班”、“浦发银行班”、“阿里巴巴特色班”等校企合作定向实践班。

    ★高素质的人才培养基地

       学校紧紧围绕国家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和推进应用技术型高校建设的战略部署实施建设,设有浙江省汽摩配技术创新服务中心、温州新金融研究院、温州区域经济与民营资本研究中心、温州融资担保研究中心等12个科研机构,以区域经济、民间金融、中小企业发展、创业教育为主要研究方向。

       学校将职业生涯发展教育、创新创业教学体系和浙商孵化园创业实践平台融于一体,设立创业学院,全方位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通过各学院创业工作室-学校浙商孵化园-社会创业平台三级孵化机制,助推学生创新创业。我校学生在第十四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学术科技竞赛中荣获一等奖,并多次获浙江省“挑战杯”一等奖、职业生涯规划大赛一等奖,毕业生创业率高达8.06%,位居全省本科院校第2名,走出众多优秀创业校友。

       学校注重爱心教育、责任教育,鼓励学生多元化发展。素质教育平台“爱心专列号”足迹遍布省内外,援助 5000余人次。拥有浙江省十佳社团绿豆环保组织、汉歌行协会、跆拳道协会。学生志愿者更是连续三年为全省90条母亲河做体检,使全省水质得到显著改善,此举获得时任浙江省委书记夏宝龙的亲笔来信肯定。

    ★开阔的国际化视野

       “国际化”是商学院未来办学定位与特色之一。2016级起,全校每生都将完成一次在国外院校或企业实习、实践、学习的经历。以国际化视角,创新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更新教学观念,改革教学方法。学生通过体验式学习,在享受优质国际化教学资源的同时,将中外学术交流、专业提升、思维碰撞,实现思维创新与专业素养的进一步提升。

       学校设有国际学院,携手国际大学联盟进行合作办学,已与三十多所海内外知名院校,如墨尔本大学、悉尼大学、伦敦大学、约克大学、爱丁堡大学等建立合作关系。中外联合培养项目,如国外短期学习、带薪实习,毕业生出国深造等项目的开展,使受益学生逐年增加,每年通过校际互访、师生交流、海外短期学习或带薪实习的开展,不断促进学校的国际化办学水平。学生可以通过“4+1”、“3+1+1”、“2+2”本硕连读国际班,无缝对接,进入世界名校继续深造,目前在读人数500多人。


    周边环境

     

    通讯地址 温州市瓯海区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商学院 联系电话 0577-86596999

    招生简章

    温州商学院(原温州大学城市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凡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和浙江省高职单招单考并填报温州商学院的考生均适用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温州商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学校(学校标识码:4133013637),着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现代商业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打造一所高水平的国际化商学院。学院位于温州市高教园区。

    第四条 学院经教育部批准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学生毕业后颁发教育部统一规范的温州商学院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温州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

    第五条 学院2016年招生专业有20个本科和5个专科专业;本科计划面向浙江、福建、江苏、河南、甘肃、广西、贵州七省招生,美术类和单考单招本科、普通专科计划仅向浙江省招生,具体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七条 学院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八条 学院录取考生的外语语种不限。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往届生录取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九条 学院根据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生源情况按规定比例提取考生档案(浙江省内的投档比例为1:1)。

    第十条 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再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分。

    第十一条 江苏省考生进档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浙江省美术类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具体录取办法详见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第十三条 学院所有专业无英语单科要求。

    第十四条 在专业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将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对加分考生,按综合总分计算。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温州商学院按教学培养成本收费,严格按浙江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及住宿费:美术类本科专业学费每学年29800元,其他本专科专业学费每学年28000元,住宿费F区每学年3000元。

    第十六条 温州商学院设立多项奖学金,获奖面达40%左右。

    第十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院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或温州商学院招生网(http://zs.wzbc.edu.cn)公布。

    第十八条 招生工作联系方式:温州商学院招生办公室

    学院地址: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

    邮   编:325035

    招生热线:0577-86698888

    学院网址:http://www.wzbc.edu.cn

    邮  箱:zs@wzbc.edu.cn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温州商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院校分数线
    暂无
    专业分数线
    暂无
    招生计划
    暂无
    选科要求
    科目:全部
    • 文科
    • 理科
    批次:全部
    • 本科一批
    • 本科二批
    • 本科三批
    • 高职(专科)
    专业名称 科类 招生批次 选考要求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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