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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库-大学详情

院校库(共收录国内2725所高校,其中本科类1251,专科2111,该数据库定期更新,如果您所查院校详情有出入,请以院校官网介绍为主)

上海建桥学院

  • 创建日期:2000年
  • 所属地区:上海
  • 博士点数:0个
  • 硕士点数:0个
  • 院士点数:0个
  • 学生人数:1万~2万人
  • 隶属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路1700号
  • 电话:021-58137788
  • 学校概况
  • 招生简章
  • 院校分数线
  • 专业分数线
  • 招生计划
  • 选科要求
    学校概况

    学校简介

        学校创办于2000年4月,由上海建桥集团出资举办。2003年4月,学校获批为上海建桥职业技术学院,主要从事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同年学校被列为上海市11所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之一。2005年9月,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同意在上海建桥职业技术学院的基础上建立上海建桥学院,学校成为以本科层次教育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0年7月,学校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是上海市首批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单位,是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试点单位,学校还获准成为首批“上海市技师学院”和“上海市高校辅导员培训基地”。学校机电学院的数控实训基地为国家级示范性数控实训基地。
            学校校园占地面积近500亩,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是“上海市花园单位”。学校拥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10000余件套,总值7800余万元人民币;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20余万册、电子图书245GB。
            学校现有专职教职工642名,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人数占比38%,研究生学位占比57%。学校还聘有一支相对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约400名。
            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439人,其中本科生9566人,占比约七成。自创办以来,学校已向社会输送十届约24000名本专科毕业生,其平均就业率达98%以上。
    学校设有6院1系2部。商学院、机电学院、新闻传播学院、信息技术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护理系、基础教学部和思想政治教学部。另外,学校还设置有继续教育学院。学校有27个本科专业,涉及经、管、文、理、工、艺六个学科;另有专科专业14个。
            学校重视专业和课程建设工作。目前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市级特色专业3个,国家精品课程1门,上海市精品课程4门,上海市重点课程16门,上海市级教学团队1个。
    目前学校已与温盖特大学、英国切斯特大学、澳大利亚威廉布鲁学院、丹麦罗斯基尔德大学,以及台湾中原大学、大叶大学、昆山科技大学、环球科技大学等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展学生交换学习、联合培养和教师交流互访等活动。学校加入上海市西南片高校联合办学,在校本科生可跨校辅修联合办学成员高校开设的第二专业和课程。

        学校的发展始终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高度关注。自创校以来,曾庆红、严隽琪、周济、韩正、龚学平、殷一璀、杨晓渡、沈晓明、陈铁迪、谢丽娟、周禹鹏等中央和国家部委以及上海市领导先后来校视察工作,对我校办学成果予以肯定。
            学校已启动临港新校区建设工程,计划在美丽的滴水湖畔、南汇新城建设一座占地800亩、总建筑面积近43万平方米的新校区。

     

    周边环境

    (1)乘地铁二号线到终点站张江后,再乘张南线(张江——南汇)到建桥学院站下车(约15分钟一班)。

    (2)人民广场武进路乘581到康桥路,再乘康桥环线或632路(间隔约15分钟一班)直达学院。

    (3)杨浦区:大桥五线到张江地铁站,转张南线到建桥学院站下;乘819路(国定路财大——易初莲花)到沪南公路口,转乘去南汇方向的任何车次,在康桥路站下车,再转康桥环线或632路直达学院;

    (4)闸北、南市区:可乘南新线(火车站新客站——南汇),在新客站龙门大酒店门口上车,到康桥路下车,转康桥环线或632路直达。

    (5)其他:旅游二线、大桥六线、01、779、633、639、624、沪南线、陆南线、浦南线、浦卫线、塘四线、塘祝线等可直达东康桥路,或转至康桥路站后,在沪南公路康桥路口,乘康桥环线线或632路直达。

    (6)嘉定区:乘惠嘉线(南汇——嘉定),在建桥学院站下车。

    通讯地址 上海浦东康桥路1500-1700号 联系电话 (021)58137880 68130021 68130020

    招生简章

    2019年上海建桥学院招生章程

    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秋季统一高考)

    一、院校全称

    上海建桥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1111号。

    三、招生层次

    <本科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建桥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建桥学院的本科/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建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建桥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建桥学院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

    的原则和办法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招办)编印的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九、专业培养对入学外

    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除网络工程(双语班)、日语、数字媒体艺术(动漫设计)、计算机应用技术(双语班)教学外语语种为日语,德语(商务)教学外语语种为德语外,我校其它专业教学外语语种均为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加分政策

    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我校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且最高不超过20分。

    十二、录取规则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 省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2. 录取过程中无志愿级差分。

    3. 非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所有专业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中对第一专业志愿,按志愿优先原则予以录取,从第二专业志愿开始,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4. 外省市艺术类专业考生录取时,学校直接使用省美术类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招办(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并达到专业统考最低合格要求。江西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在达到省艺术统考二本专业合格线和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的考生中,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择优录取。其他外省市均按本省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 上海艺术类专业考生录取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市统考成绩达365分(含365分)以上、文化成绩达到上海市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可直接录取;剩余计划按艺术综合成绩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专业志愿录取时,所有考生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艺术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录取专业。

    艺术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满分÷高考文化满分×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

    6.艺术类专业考生同分时按美术统考总分、文化统考总分、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非艺术类专业同分考生均按各省市提供的投档排序规则录取。上海考生,在各科文化考试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再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

    7. 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文化成绩总分。

    8. 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被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录取、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退档。

    二、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省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0%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办规定为准。

    四、在江苏省,报考我校本科批次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第须达到CC。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学校收费实行按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沪教委财〔2005〕49号文件)

    本科教育:

    一般非艺术类专业23000元/年;

    一般艺术类专业27000元/年;

    机械设计制作及其自动化(中美合作)专业45000元/年;

    数字媒体技术(双语班)专业58000元/年;

    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智能技术)、汽车服务工程(汽车智能技术)、会计学(CPA注册会计师)、会计学(iBA企业会计师)、新闻学(全媒体采编与制作)、新闻学(双语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双语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应用)、数字媒体技术(虚拟现实与交互技术)、网络工程(双语班)、数字媒体艺术(动漫设计)、数字媒体技术(设计)、日语、德语(商务)、英语(商务)、宝石及材料工艺学(珠宝商务)、工商管理(奢侈品管理)、护理学、学前教育专业30000元/年;

    国际设计学院数字媒体技术(全英语教学)、视觉传达设计(全英语教学)专业80000元/年;

    (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高职教育:

    空中乘务专业18000元/年;其它专业15000元/年;

    (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住宿费标准

    新建北五、北六宿舍5800元/年(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其它宿舍3600元/年(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清云奖学金、卓越奖学金、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上海建桥学院招生监察小组监督。

    举报电话:021-58137877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www.gench.edu.cn

    招生处(办)官网:http://zsb.gench.edu.cn

    咨询电话:021-58137880、68130020


    院校分数线
    科目:全部
    • 文科
    • 理科
    年份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录取数 最低位次
    2017 445 428 435 5 34369
    2017 391 380 383 5 97748
    2016 439 415 425 8 41915
    2016 424 367 391 13 118686
    2015 472 389 431 8 59787
    2015 440 351 407 8 139546
    2014 510 464 487 7 41744
    2014 463 414 438 4 117672
    2013 485 396 435 12 68886
    2013 405 339 375 7 147023
    2018 458 431 0 5 37749
    2018 419 410 0 5 95002
    2019 0 412 0 5 102355
    2019 0 459 0 5 34244
    专业分数线
    科目:全部
    • 文科
    • 理科
    年份:全部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专业名称 招生批次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录取数 最低位次
    物流管理 本三批 文科 445 445 445 1 28955
    会计学 本三批 文科 435 432 434 3 33293
    广告学(数字创意与策划) 本三批 文科 428 428 428 1 34369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机器人应用)国家重点 本三批 理科 391 380 386 3 97748
    会计学 本三批 理科 381 380 381 2 97748
    招生计划
    考生所在地 :
    计划年份 :
    科类 :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科类 招生计划 招生年份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2 理工 4 2018
    会计学 58 理工 1 2018
    会计学 16 文史 1 2018
    物流管理 19 文史 2 2018
    广告学 30 文史 2 2018
    会计学 04 文史 3 2019
    传播学 14 文史 2 2019
    传播学 14 理工 2 2019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1 理工 3 2019
    选科要求
    科目:全部
    • 文科
    • 理科
    批次:全部
    • 本科一批
    • 本科二批
    • 本科三批
    • 高职(专科)
    专业名称 科类 招生批次 选考要求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专业名称 文科 本科一批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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